【海北党史】土地改革与各项民主改革——成立农民协会

文摘   2024-11-04 10:54   青海  

海北地区解放后,百废待兴,基层党组织和人民政权正在建立过中。要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和完成民主改革任务,急需把人民群众特别是贫雇农组织起来参与到民主改革的各项运动中来。

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农民协会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指示精神,1950年3中共青海省委指示省人民政府并各县委迅速召开各族农民代表会议。4月21青海省各族农民代表会议召开选举产生省农民协会领导成员通过青海省县、区、乡各级农民协会组织章程章程规定,各级农民协会要协助人民政府积极推行各项政策。农民代表会议和会员大会为各级农民协会最高权力机关,各级农民协会委员会为各级农民代表会议或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关。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有关指示精神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相关要求,海北地区以门源县为主的农业区和祁连、海晏小块农业区在各县(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迅速建立以贫雇农为主的农民协会。1950年6月至1951年12月,门源、祁连、海晏先后成立农民协会,共选举产生农民协会委员32人。在各县农协委员积极工作下,农业乡及其各行政村相继成立农民协会。至1951年底,海北地区有基层农会组织12个,农会小组75个,农会会员达到2732人。各级农民协会组织成立后,广大农会会员听党话,跟党走,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农民自卫队,担负起剿匪肃特、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为保卫新生人民政权,维护地方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减租反霸、土地改革中,代表广大贫苦农民利益,与地主阶级和恶霸势力进行坚决的斗争,为巩固胜利果实,顺利推进土地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基层政权建设中成为党依赖的可靠力量;在合作化运动中成为社会主义最坚定的拥护者和实践者。农民协会组织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是锻炼和培养当地干部的过程,一大批地方各族干部脱颖而出,成为后来地方干部的中坚力量。到合作化运动后期,农民协会自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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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共海北州委党史研究室(海北州地方志办公室)

责编丨梅朵吉

监制丨孔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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