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减租、减息和退押工作,是从经济上限制封建地主阶级的地租剥削,包括地租以外的额外剥削的重要步骤。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的要求,1950年8月,中国共产党青海省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在农业区,根据各族人民的要求,有条件、有准备、有步骤、有区别地进行减租,结合重点反霸,以削弱封建势力,减轻农民痛苦,为彻底开展民主改革打好基础”。不久,省委下发《关于减租工作的指示》,要求各县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导,采取集中干部、重点试办、取得经验、推动全面的方法,保证减租工作顺利进行;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农村减租办法(草案)》。11月底,减租试点结束后,分两期在全省全面推开。计划民和、乐都、互助、湟中、大通、湟源、西宁六县一市为第一期,于1951年2月结束;循化、化隆、贵德、门源四县为第二期,于1951年冬季开始,1952年1月结束。
根据省委指示,海北农业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首先着力剿灭股匪,安定社会环境,然后发动群众开展反霸斗争,推翻地主阶级在农村的封建统治,严惩那些依靠或组织反动势力称霸一方,用暴力和权势欺压、掠夺人民的乡村恶霸。1951年9月,正式开始减租减息和反霸斗争工作。主要是减少农民交给地主及宗教寺院的一部分地租租金,一般为“二五”减租(即减25%);同时,清理各种债务,减交农民向地主借贷的一部分高额利息,减轻高利贷者对农民的无情盘剥。中共门源县委按照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减租减息条例》和省委的相关要求,从县级机关、武工队及区、乡、村抽调干部111名,进行20天的集中学习,主要是召开会议,培训干部,提高认识,收集材料;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作制度,进行动员。之后,有领导、有秩序、有计划地在全县4个区、9个乡,分8个工作组开展减租反霸运动。工作组到第一区浩门城关及附近7个行政村进行减租反霸典型试办,历时23天,至11月2日全部结束。在试办中,“得到减租利益的农民共1166人,共减得租子120789多斤,平均每人得103斤。受恶霸逼害的250户苦主,也合理公平的分配到恶霸赔偿退出的白洋2733元、马19匹、牛44头和青稞10余石等财物。农民纷纷要求参加自己的组织——农民协会,会员由 178名发展到600多名”。 《青海日报》1951年12月3日刊登题为《门源减租反恶霸试办结束——各族农民觉悟提高农会民兵发展壮大》的文章。
10月28日,门源县减租征粮学习委员会印发《发动群众减租反霸进行说理斗争的一些问题》,从“为什么要进行减租反霸、如何提高群众觉悟、怎样组织群众进行说理斗争”等方面对工作队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针对浩门地区5个地主恶霸,收集材料、组织领导群众集中开展诉苦,有上万人参加控诉大会,教育引导群众认识到旧社会受苦受难的总根源,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阶级觉悟。根据群众受压迫程度,对地主恶霸分别进行了处理。
取得试点经验后,减租反霸运动在门源全县范围内展开。工作队通过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农代会、青代会、妇代会等形式,采取算细账、讲家史等方式,积极宣传减租意义和减租政策,使群众认清地主阶级残酷剥削是导致农民贫困的总根源,打消群众顾虑,提高群众阶级觉悟,促使他们转变观念,不怕地主威胁,坚决要求减租。同时,也对地主富农讲清政策,指明出路。在反霸工作即将结束时,县委县政府领导农民向地主阶级展开减租说理斗争,按减租条例进行减租,清理各种债务,同时还结合减租清债工作解决农民之间的纠纷案件120余件。
到年底,门源县用一个多月时间完成减租减息任务,共组织137名干部参加运动,斗争恶霸地主60人(其中依法判处死刑7人),斗争反动富农和敌伪官吏各3人。通过减租减息和反霸清债,将定租额由原来的25%左右减到6.5%;活租租额由原来的50%减少到20%;贫苦雇工租额按原定减去10%至20%,副产品按正产物比例分配。同时要求对长工所住房屋不得收取租金,土地由业主种收。把粮差杂款转嫁给承租土地佃户的做法,一律改为谁种地谁纳粮;放烂种改减为三七分(即种三地七),公粮由土地占有者负担。高利贷减息30%至50%,将马步芳设在门源的“德兴海”官僚资本本利全部废除。
1950年,海晏县共有6个乡,其中:2个乡是牧业乡,1个乡是农牧业乡,3个乡是纯农业乡。以隆山乡(今金滩乡)为例,地主、富农人均占有耕地是中农、贫农的7.04倍。农业乡土地占有极不合理。是年,在中共湟源县委统一领导下,在海晏开展减租运动。1951年,海晏县小块农业区通过减租和重点反霸工作,将原来地主、富农租出的7000余亩耕地分给农民耕种。蒙古族上层人士林沁旺济勒积极响应人民政府号召,带头将自家100多亩土地分配给贫苦牧民耕种。
1951年,祁连八宝、扎麻什有庄头(长工)17户110人;赤贫户120户,占农区总户数505户的23.6%。是年,没收地主和反革命分子房屋130间、棚圈40间、土地712亩、耕牛220头、牦牛80头、羊500只、农具30余件、籽种(含青稞)7500公斤。经过分配果实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分配到最贫苦的农民手中。
通过减租减息和反霸清债,海北地区广大农民得到了切实的经济利益,收入增加,生活有了初步改善,开始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农民积极分子为骨干的具有战斗力的农民协会组织以及青年团、民兵组织在这场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农民在这场斗争中得到了锻炼,提高了阶级觉悟和政治觉悟,显现出觉醒之后的贫苦农民的优势力量,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奠定了阶级基础和政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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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共海北州委党史研究室(海北州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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