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党史】各级民主政权的建立和向民族自治政权的过渡——州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的建立

文摘   2024-10-14 16:30   青海  
解放初期,中共青海省委因考虑到海北地区是少数民族地区,为了落 实好党在新解放区的民族工作方针,海北四县全部由青海省政府直管,暂时未建立专门统一的地区行政单元。四县政权建立,在青海省委 、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都取得很大成就,各民族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日益加强,基本上消除了解放前专制统治时期所造成的民族隔阂,经济、文化等建设事业得到恢复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各族群众充分感受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优越性,积极参与到恢复生产、提高生活水平的大潮中。建立一个区域性民主政权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1953年3月,青海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张国声在门源县政府主持召开筹建海北藏族自治区座谈会,海晏自治区主席同曲乎(藏族,民族上层人士)、副主席三木淡(蒙古族,民族上层人士),刚察区总千户华宝藏(藏族,民族上层人士),祁连自治区主席南木卡才巷(藏族,民族上层人士),门源县县长马禄文(回族 ,宗教界爱国人士)、副县长郭志诚(中共党员)及各地民族代表、各县委(工委)书记等31人参加;省政协秘书长孟全禄、西北民委委员祁建昌列席。座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和协商作风,代表们围绕建立 专区级自治政权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确定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人选33人,其中:中共党员7人;汉族9人、藏族14人、蒙古族5人、回族4人、撒拉族1人。

8月,中共海北地委建立后,根据中共青海省委指示,以筹备民族区域自治政权为中心任务,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关于“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依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分别建立各种自治区”的规定、中共青海省委《关于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意见》以及省委召开的全省牧区工作会议要求,开始有计划地建立专区级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制定《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工作计划》,组织召开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会代表会议,广泛团结各地区、各民族、各教派的代表性人物,在全区组织宣传成立海北藏族自治区的重要意义,开始自上而下地着手筹建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在《 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工作计划》中,地委提出祁连、刚察、海晏3个县(区),应在10月下旬完成区级代表的选举工作,县人民代表会议应在11月下旬召开。门源县要在辖区内的14个乡开展普选工作,12月初要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海北藏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要在1953年12月底以前召开。在专区级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计划召开3次筹备委员会会议(实际召开2次)。

1953年9月24日至10月1日,中共海北地委组织召开海北藏族自治区第一次筹备委员会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共84人,其中:藏族38人、蒙古族8人、回族18人、汉族18人、土族2人。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45名,推选夏茸尕布(藏族,宗教界爱国人士)为筹备委员会主任,马芳富、同曲乎(藏族,民族代表人士)、南木卡才巷(藏族,民族代表人士)、马禄文(回族,宗教界爱国人士)、贡保当什吉( 蒙古族,民族代表人士)为副主任,李在中为筹备委员会秘书长,加羊(藏族)为副秘书长。会议初步酝酿海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海北藏族自治区委员会人选各25人。会议讨论了自治区的筹备、宣传工作,提出海北应该是以藏族为基础的自治区,同时要照顾到其他民族的利益,应该帮助其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在海北藏族自治区领导下的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区等。会议同时确定以团结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各民族之间团结进步的工作内容。此次会议为海北藏族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正式成立海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了保证。

根据《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工作计划》,10月中旬,中共海北地委组织指导各县相继召开县一级筹备委员会代表会议,各县传达海北藏族自治区第一次筹备委员会会议精神,成立县筹备委员会。各县在基层选举和推选工作中,共建立12个区级政权。在此基础上,于11月下旬及12月中旬,刚察、海晏、祁连分别成立县人民政府,门源县经过普选成立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充分酝酿,反复协商,在各县代表会上选举产生出席专区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2月20日至22日,海北地委、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总结海北藏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听取各副主任和各委员的工作汇报和牧区各县的筹备情况。会议指出:各县基本上贯彻了首次筹备委员会代表会议的精神,宣传工作广泛而深入,达到了农业区要做到家喻户晓 ,牧业区带到部落中的具体要求,绝大部分群众懂得了民族平等团结的道理,认识到了成立海北藏族自治区的重要意义,基本上消除了各族人民的顾虑。此次会议酝酿并讨论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讨论并通过大会各种章程和规则,酝酿大会主席团,确定会议日程等。

12月24日至31日,海北藏族自治区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门源县召开,出席大会的有藏、蒙古、回、汉、土、撒拉六个民族的代表154人。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报告,通过相关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以夏茸尕布(藏族)为主席、马芳富、华宝藏(藏族)等18人为委员的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12月31日,正式宣告海北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首府设在门源县浩门镇,并以电报的方式向党中央和毛主席报告自治区成立的消息。至此,海北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建立完成,下辖门源(回族 自治区)、祁连、刚察、海晏4个县级政权及12个区级政权;自治区政府下设办公室(1953年3月初建时称秘书处)、财政科、税务局、公安处、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署。1954年1月1日,各县组织机关干部及各族各界群众、学生,通过集会、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热烈庆祝海北藏族自治区成立。

海北藏族自治区建立后,在中共海北地委领导下,积极发挥自治效能,在恢复国民经济、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基本上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加速了海北地区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海北各级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标志着海北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第一次获得了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有了自己的“家”,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梦想。

1955年5月14日至20日,在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青海省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改变省、专区级、县级民族自治区名称和组织机构的决议》,将“海北藏族自治区”改为“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州行政机构改为州人民委员会,设州长、副州长等职务,夏茸尕布(藏族)当选为首任自治州州长。海北民族区域自治政权更加完备和巩固。





 -E N D-

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开展有新的想法或意见建议,可通过后台留言或联系综合部交流!

集团召开二季度工作调度会

来源丨中共海北州委党史研究室(海北州地方志办公室)

责编丨梅朵吉

监制丨孔庆政

海北史志
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多层次、多侧面、全方位地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总结党的经验教训,以优秀的党史作品教育人、激励人、启迪人、警示人。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