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口腔医学会成立之前,口腔医学属于中华医学会的一个分支,在口腔医学界各位前辈们的努力下,1996年11月7日经国家卫生部、国务院批准,在北京成立了中华口腔医学会,成为了与中华医学会平齐的、专业的口腔医学会。这是在整个口腔医学行业内唯一独立出来的医学会,其主要职责就是负责口腔医学领域的行业管理以及促进口腔医学的学科发展。此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我也有幸出席了会议。
中华口腔医学会的成立原因是,口腔医学的专业内容是独立于临床医学的,我国在1917年就成立了最早的口腔医学院;在临床医学中,口腔学只是一个选修课程,所以临床医学生们对于口腔医学方面的知识学习非常少。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口腔医学院和口腔医院非常多,大都是独立于临床医学的专科医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于1998年6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于2021年8月2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七章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
此外,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包括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中医医学类别。第四十条规定,对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定期调整。
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应与所在执业机构诊疗科目的设置相适应。医师经过培训和考核,可以增加执业范围。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制定确定了医师执业的范围,明确规定了不能跨专业执业,但现在有些相关的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及下级口腔医院的政策执行却偏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规定。
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口腔执业医师不能去内科、骨科、肾脏、心脏等科执业,因为我们注册执业的范围是口腔医学,而临床医学专业的执业医师同样也不能进入口腔医院执业,因为他们的学习内容基本上不包括口腔医学内容。按照这个逻辑关系,口腔放射科的医师应该由口腔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担任,因为属于二级学科的口腔临床医学包含了口腔放射学、口腔病理学等专业,而临床医学放射科的执业医师资格则是属于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范围,并没有包含口腔放射学,所以原则上不能在口腔医疗机构注册。
在目前的国家教育部招生条目中,口腔医学是一个独立招生的项目,并没有再进行细化的分类,所有通过考试录取的学生所学习的专业就是口腔医学,学习内容包括了口腔医学相关知识。目前为止也没有所谓的“口腔正畸学”“口腔放射学”“口腔外科学”等三级学科的招生目录,他们要学习同样的课程,最终获得“口腔医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根据各个医疗机构的不同需求,这些毕业生会在分科较细的口腔医疗机构从事相对较细的专科科室工作。口腔医师不仅可以在口腔临床科室执业,同时也可以在口腔放射科执业,口腔放射科应该是以口腔医师为主导的科室。
但现在各个不同省市的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国家政策的理解是存在差异的。在各种大型检查和巡查中,应该由有口腔专业知识的专家来进行检查;如果有相应的大型影像设备,可以邀请相关医学专家参与,才能够真正达到检查的目的,促进口腔医疗临床的规范健康发展。
随着口腔医学近年来的飞速发展,口腔放射科也同步获得重视和发展,但远远不能满足临床需求。对于14亿人口的大国而言,现在区区数百人的口腔放射诊断医师根本就不可能完成口腔影像报告出具的工作,现状是,绝大多数的影像都是由口腔临床医师自己阅读和诊断。参照目前的临床医学影像来比较,口腔医学可能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所有的影像大型设备检查后都应该出具相应的影像报告,但是事实却不容乐观,每天拍摄的口腔影像数量很多,但是没有足够的口腔放射医师来出具影像报告。这种情况需要管理部门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促进口腔医学的良性发展。
在口腔专科医院,为了减少患者困难,很多大型口腔医疗机构引进了许多临床医学常用的影像学设备,如胸片、B超、螺旋CT、MRI等,以便于可能存在其它器官相关性疾病或全身性疾病的手术患者不再需要去综合医院去做一些常规检查。对于超过口腔专业的围的疾病不能由口腔医师进行诊断,而需要由临床放射专业医师来进行诊断,避免误诊,或者伴发颅脑、颈椎、心脏、肝脏问题等相关疾病。但他们只能出具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诊断报告,而不能出具口腔医学领域相关疾病的诊断报告,口腔放射医师也不参与出具超过口腔以外的疾病诊断报告。同样可以认为,在大型综合型医院的放射科如果需要出具与口腔相关疾病的报告,也应该是由口腔影像医师完成。
口腔放射学学科代码为1003Z7。从代码上表达的含义是口腔临床医学的一个独立的学科,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一个独立学科,有各个层级的独立教材,如本科教材、研究生教材、规培生教材等,所以口腔放射应该有独立招收培养学生的资格和能力,而不是附属于其它平行的学科。
但目前的情况却是,口腔放射科或者影像学科都是附属于其它学科,在行政上是属于“医技科室”,在学科上则属于某一个其它学科代管,如口腔颌面外科或口腔内科等,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教育部学科分类的要求。由于历史的原因以及大多数人对于放射学科的认知偏见,从事口腔放射的人员非常少,目前全国从事口腔放射的口腔专业诊断医师应该不会超过400人,从2018年开始建立口腔颌面放射专委会专科会员,目前参加专科会员的人数虽然超过1000人,对于14亿人口大国而言,口腔放射专业人员的数量远远不足,无法满足口腔临床医学的需求,口腔放射学专业亟需获得快速的扩大和发展。
《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是口腔学生的专业课教材,是一门口腔临床医学的必修课,充分说明了口腔放射学的重要性和学术地位,全国近百家的口腔医学院都必须开设这门课,作为口腔临床医学的必修的基础课程。口腔放射学涵盖了几乎所有的临床其它学科的相关的知识,从牙体牙髓牙周疾病一直到外伤、肿瘤、炎症等等,从种植修复到与病理的紧密关系都离不开口腔影像,正确使用口腔影像不仅能与患者进行良好的医患沟通,同时也可以利用影像学知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目前能够规培的口腔临床医学专业有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放射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全科、口腔病理学共7个专业。所有的规培学员都必须进行口腔放射学的规培,而像口腔种植学、口腔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等学科都没有被列入,而是附属于相关的口腔修复和口腔内科进行规培。作为口腔医学的桥梁学科,口腔放射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专门有一本《口腔影像学规培教材》供学员们使用。
目前口腔规培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个口腔专科医院每年参加口腔放射规培的人数仅为个位数,而且很多医院还招不到足够的名额。但在规培要求中,所有的口腔规培生都必须完成口腔放射的规培任务,这对于口腔放射科的规培指导教师就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应该加大口腔放射规培的力度,增加口腔放射招生的人数,而不是所有的规培生像本科生实习时的简单轮转。这些经过口腔放射规培的学生可以直接进入各个中大型口腔专科医院,甚至应该可以进入临床医学影像科室,负责相关的口腔颌面部疾病诊断工作,提高各级医院的口腔影像诊疗水平。增加口腔放射指导教师是势在必行的工作,重新制定符合临床情况的规培大纲,符合规培的实际需要。
从原则上说,口腔规培是对口腔本科学生在本科期间实习的一个补充。本科生毕业后的规培就不应该分专业,可以让本科生在规培过程中学到和掌握所有的口腔临床工作知识。口腔影像规培的学生既可以从事口腔临床、也可以从事口腔放射诊断,这完全符合目前的口腔医学分类规则,如果有特别需要的话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口腔专科培训。
专家简介
王虎教授
王虎,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教授,主任医师,研究生导师。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放射专业委员会前任主任委员。四川省口腔医学会口腔放射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口腔急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华口腔医学会标准委员会委员。
李刚教授
李刚,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主任医师、教授、医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放射专业委员会候任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口腔专委会委员,国际牙医师学院Fellow,香港大学牙学院荣誉教授,国际口腔颌面放射学会信任基金委员会(Trust Fund Committee)委员,国际口腔颌面放射学会官方刊物《牙颌面放射学》(Dentomaxillofac Radiol)杂志副主编,《牙科图像科学》(Imaging Sci Dent)杂志,《中华口腔医学研究杂志(电子版)》《口腔疾病防治》等中英文杂志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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