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李良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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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近年社會已有意見提出,要求就規章部分規定及處罰存在的技術性問題,盡快作出檢視及修改,遺憾當局只表示:「相關修法工作涉及內容廣泛,暫未有修法時間表」【註4】。必須強調,規章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區政府應盡快就現存的問題作出檢視,尤其對具有緊急性的規範作出優先處理,以提升執法力度及實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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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他提出質詢如下:
01
當局於2021年時曾表示,「暫時未有打算全面檢討規章,較傾向將可以獨立及有迫切性的條文抽出,另外訂定行政法規作規範【註5】」。現時相關工作有何進展?有否階段性結果可向社會公佈?
02
就打擊非法排污問題,政府指已開展相關法規的研究工作,但由於涉及的行業類別廣泛,將聽取業界及市民意見【註2】。現時收集行業意見的進度如何?將於何時開展收集市民意見的工作?
03
大廈公共部分冷氣機滴水方面,權限部門除了聯同本澳社團或物管從業員商會,向其會員大廈或由其管理的高層樓宇張貼宣傳海報, 呼籲住戶注意冷氣機滴水的情況,提醒市民主動檢查及改善冷氣機滴水問題等工作外【註4】,還有何有效措施改善?未來修法方向會否參照《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規定,容許公權力介入及作出檢控,以有效保障大廈公共部分環境衛生及居民生活質素?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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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汪議員追問,2006年已經設立有關跟進小組,至今已有18年時間。現時是否有方向性的意見可以供社會大眾參閱,有哪些內容屬較緊急的,可以優先處理?第二方面,大廈公共部分之管理由分層建築物相關法律制度作相應處理,但實際情況同樣未有對應的法律條文作出有效監管。
最後,市政署是否掌握到有關打擊大廈公共部分滴水的個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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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公共地方總規章》規範項目包羅萬有,猶如“匯編”,不像一般有條理性的法律條文,認為未必有條件及需要全部重新檢討。但是,可因應規章內不同內容,如執法有問題、操作有困難、流程不暢通等內容,透過獨立的行政法規或法律作出修改。
有關數據方面,現時市政署未有關於分層建築物公共部分投訴之數據,原因是市民知道市政署未能根據現行法律有權處理,至於如何突破這方面的困境,未來可以就分層建築物公共地方部分的法律持續完善,檢視相關條文,創設條件賦權予大廈管理機關,從而達至有效管理公共部分。
參考資料:
【註1】第28/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地方總規章》第二條。
【註2】澳門日報:《治非法排污聯合巡查最有效》,2022年6月1日,第A03版,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22-06/01/content_1600725.htm。
【註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市政署:《公共地方總規章之檢控統計》,2023年11月7日,https://www.iam.gov.mo/Content/List25/ae26a396-9b2d-4ebc-806f-
6426a59c3cd3/%E6%AA%94%E6%A1%88-%E4%B8%AD%E6%96%87.pdf。
【註4】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關於就“修訂《公共地方總規章》及完善私人地方冷氣機滴水監督問題”提出書面質詢的回覆(市政署),
https://www.al.gov.mo/uploads/attachment/2023-10/10803652e476bb8e8c.pdf。
【註5】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暫未有計劃全面檢視公共地方總規章》,2021年11月25日,https://m.tdm.com.mo/zh-hant/news-detail/63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