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
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表示,為持續推動本地體育發展,體育局按照第18/202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及第77/202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體育基金資助規章》的相關規定,對2024年度的資助規定重新作出規劃,並在聽取了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意見後,按歸口管理的原則制定了2024年度的資助計劃,包括對體育總會日常運作的恆常性開支、教練和助教、國際聯會費用等作出支持。【註1】
客觀而言,本澳殘疾人運動員多年來先後取得多項獎項,為澳門特區贏得榮譽。行政長官更於2021年向澳門特區殘疾人體育代表團發出賀函,祝賀代表團在全國第11屆殘疾人運動會暨第8屆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勇奪佳績,並致以崇高敬意。當中,更明確指出:“澳門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支持本澳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致力於保障殘疾人運動員的各項權利,為殘疾人運動員在訓練、參賽等方面提供各種有利條件。”【註2】
(網絡圖片)
(網絡圖片)
為此,他提出質詢如下:
01
體育基金“2024年度一般財政資助計劃”(下稱“資助計劃”)提到,資助聘請一名全職秘書的其中一個要件為:需有完整集訓隊梯隊,包括青少年及成人梯隊,【註3】但有殘疾人體育團體反映,組建青少年運動員梯隊一直存在困難,難以符合有關要求。當局在制定資助計劃時,有否與相關持份者溝通?為何沒有考慮如殘疾人體育團體此類無盈利收入,以及人資和規模較小的體育會的營運實況,免除有關要件?行政長官曾明確指出將一如既往支持本澳殘疾人體育事業發展,惟當局的新措施卻背道而馳,令人質疑有關政策承諾已改變。未來會否向相關團體了解營運實況,進一步優化資助計劃,確保殘疾人體育運動得以持續發展?
02
殘疾人體育團體表示,在運動員發掘及選材方面一直未如理想,青少年梯隊構建工作存在困難。除了現有的支援措施外,當局還有何措施協助相關團體發掘青少年運動員?會否考慮開辦青少年殘疾人運動選材日,藉此挑選具潛質的殘疾人參與訓練,為本澳殘疾人體育發展作人才儲備?
03
體育局現時雖有分配轄下體育設施予殘疾人使用,但有部分場地因條件限制,未能滿足殘疾人的體育運動需要,導致有關團體的部分訓練項目只能在會址內的狹小空間進行,對運動員訓練大有影響。當局在場地提供方面,將有何優化措施,以保障相關群體能在合適的場地進行訓練?有否計劃興建殘疾人體育活動及訓練的專用場地,以加大對殘疾人體育的支持?
參考資料:
【註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體育局舉辦2024年度資助計劃說明會》,2023年12月7日,https://www.gov.mo/zh-hant/news/103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