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养老金!12月15日起全面实施,这些情形下可提前领取!

文摘   社会   2024-12-12 19:00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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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以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一、全国范围内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


自《通知》实施之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


早在之前,我国就启动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试点工作,在36个城市取得了初步成果。现在,这一制度被扩大至全国,标志着国家对个人养老金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这意味着,无论你是在大型企业打拼的白领,还是在乡村辛勤工作的农民,都有机会通过此制度来增强个人养老保障。


此外,参与者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和掌上12333App等多个渠道轻松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享受便捷的服务。

这样的改革大大降低了参与个人养老金的门槛,使得更多人在面对未来的养老问题时不再无从下手。



二、个人养老金是什么?


个人养老金是一个由政府的政策支持、基于个人自愿加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在这一制度中,每位参与者每年可最高缴纳12000元的养老金,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


更为重要的是,参与者可以自主选择符合相关规定的金融产品进行投资,选项包括国债、商业养老保险、指数基金和理财产品等。


这种灵活的投资选择为参与者提供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使其能够依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进行合理的投资配置。


《通知》同时指出,金融机构需做好个人养老金产品资产配置的信息公示,并合法合规地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这不仅提高了资金运作的透明性,也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三、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实施“递延纳税优惠”。具体而言:


- 缴费环节:参与者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可在综合所得中扣除,最大限额为12000元/年。

- 投资环节:投资收益在入账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等于为参与者提供了一段“免税期”。


- 领取环节:当参与者开始领取养老金时,仅需按3%的低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种分阶段的税务优惠安排,能够有效帮助参与者进行更加科学的财务规划,特别是在年轻时候,利用时间的价值,实现养老金的增值。



四、个人养老金如何领取?


当参与者满足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期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根据《通知》,提前领取养老金的情形包括:


- 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

- 完全失去劳动能力;

- 移居国外(境外);

- 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情况。


领取个体退休金时,参与者须通过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验证其资格,随后资金被转入其个人的社保卡账户。


一旦参与者去世,其退休金账户中的金额可被法定继承。若参与者因移居海外、去世等原因导致其社会保障卡被取消,商业银行需将其退休金账户余额转入指定的或继承人的账户。


税务方面,继承被视为领取待遇的一种特例,按照规章应单独征收3%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还提到,符合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移居海外等条件的参与者,若满足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条件,有权申请提前领取退休金,具体流程将另行规定。



五、监管要加强,确保制度长效运行


为确保这一制度的健康运行,《通知》还强调了相关监管措施的重要性。各部门需加强信息共享与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和制度可持续发展。


同时,金融机构也被鼓励积极配合,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市场化改革中的深入落实。这无疑是对广大民众保障养老权益的一次有力推动。


写在最后


全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这不仅能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国家社保体系的信任感。


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养老生活将不再是单纯依赖基本养老保险,而是与个人人的自主规划和投资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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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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