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多地公积金新政正式实施!使用范围有变,提取限制取消!

文摘   社会   2024-11-29 19:03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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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住房问题。为了支持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力求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为便利和实用的服务。


自2024年12月1日开始,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施一系列新的公积金政策。


甘肃兰州

公积金贷款政策有调整


根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将推出全新的“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当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时,通过新政策,缴存人可以选择继续以商业贷款形式偿还差额,从而有效减轻了购房负担。


此外,此次政策也将“商转公”和组合贷款的申请主体范围从原本的兰州公积金中心缴存人扩展至甘肃省其他市区的缴存人,意味着更多的购房者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的便利。

同时,兰州公积金中心还全面放宽了提前还款政策,彻底取消了办理次数和业务种类的限制,使得缴存人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更加灵活地管理自己的贷款。



江苏苏州

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下调首付款比例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其首付款的比例需不小于住房总价的20%。


针对军人的特殊贷款支持


苏州新政策中还特别强调为现役军人及其配偶提供额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申请人若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还能借助其配偶在部队的缴存情况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优化贷款计算


同时,苏州优化了房贷计算方法,并允许申请者将租金提取额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联合用于计算可借款金额,这明显为众多流落城市的青年提供了希望。



山西太原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近期,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实施一项新措施,旨在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职工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直接支付购房款。


该通知明确指出,在太原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将其账户内的可用资金直接转入所购房产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购房款的支付。此项政策定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试行,预计将持续试运行两年。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办人携带相关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信息申报。


缴存职工和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直付购房款,但如果账户余额不足应先缴纳部分首付款。


而如果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可以全额用于直付购房款。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且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



山西太原

可申请公积金支付租房房租


太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发布通知,明确指出自2024年12月20日开始,该项政策将正式实施,并持续五年。


依据该指导意见,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合作协议》的缴存人,如果条件允许,有权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以直接支付保障性租赁住宅的租金费用。


申请条件包括满足市保障性租赁住宅的申请标准、本单位完整连续地为期至少3个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在租赁协议有效期间没有其他房屋租赁的提取记录以及公积金账户中无贷款、担保或冻结的情况。


提取方式为一次性划转至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机构约定账户,并且提取时间为签订租赁合同时提出申请。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实际租金,且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且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0元。


同时,每个自然年度内,申请者只能选取一种方式来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写在最后

综上所述,近年来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都体现出一个共同目标:通过优化和灵活的政策,支持居民购房,实现合理的住房需求。


这些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也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政府通过灵活多样的政策手段,引导资金流向,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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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会计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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