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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今年已有十余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一举措不仅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也将对劳动者和企业产生深远影响。
那么,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究竟哪些人将受益?对劳动者和企业又会有何影响?接下来,还会有哪些调整变化?
哪些省份调整了?涨了多少?
今年已有江苏、浙江、河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十余省份陆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将全区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分别由1980元、1910元、1850元提高到2270元、2200元、2140元,较调整前各增长29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较调整前各增长1.6元。
其他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涨幅为200元左右,最高涨了290元;个别省份上涨100元左右。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余个省份第一档最低工资超过2000元。
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常凯教授所述,最低工资水平是政府在劳动市场上设立的一条防线,目的是保障雇主对劳动者支付的最低报酬能覆盖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计需求。
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导致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同时,在同一省份内,多数地区还会再分档。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合法工时范围内,员工完成正常工作所得,由雇主或雇用机构支付的最低工资金额。
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定工作环境或条件下的津贴以及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均不计入最低工资。
哪些情况下适用最低工资保障?
1. 试用期工资:在试用期间,薪资应不低于同一职位的最低等级工资或合同约定薪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该雇主所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2. 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薪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经济赔偿金的计算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准。
3.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其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 假期工资和加班工资基数:假期(如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和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 病休假工资:职工因病休假期间,企业应支付的疾病救助金或工资不可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水平的80%。
6.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按约定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周期的,需按照新协议支付,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7. 因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需赔偿企业损失并从工资中扣除,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8.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应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未来还将有哪些调整?
最低工资一般两到三年调一次,各地方人社部门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将参考多种经济指标,包括当地就业者的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以保证调整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这不仅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也能维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一些地区,违法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工人们应当具备维权意识,一旦发现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写在最后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最低工资的标准也必将经历动态调整,这不只是一项政策,更是一个动态适应社会变化的过程。我们期待通过合理的调整,让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与整体经济增长相匹配,并且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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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日报、成都人社局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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