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今后,在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以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室内体验、竞技类新业态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仅要设置通畅的安全出口,还需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拧紧安全“阀门”。
按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确定风险类别,开展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划分风险单元,制定风险点清单,明确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同时还要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对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的场所,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以及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室内体验、竞技类新业态经营场所,《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需要遵守的七项规定,包括设置标志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关责任人能够熟练使用安全设施,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得超过核定的容纳人数等内容。
《条例》还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装饰装修企业承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业务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单位办理登记手续时要尽到告知、巡查等义务。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围绕安全生产“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条例》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增强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按规定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等应当立即上报事故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科学施救。
《条例》还就以下事项作出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可以提级调查的具体情形;安全事故调查要求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组织评估落实情况并公开结果。
同一建筑物内有多个经营场所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