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22年,国务院决定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八条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合并、改变名称、改变内部结构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应当经原核发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停业、转业的,应当在停业、转业前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交回原核发许可证的公安机关。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名称、法人办理程序
以广东省佛山市为例
网上办理流程图
线下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