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完善重大安全事故精准问责
文摘
2024-10-07 18:05
山西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03098号(工交邮电类449号)
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精准问责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现答复如下:《关于完善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精准问责的提案》中所提建议对于增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有利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精准问责机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应急管理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安全风险,全面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在严格事故调查方面,注重事故原因调查,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涉事企业和同行业领域及时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在完善事故问责方面,与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着力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文件等制修订,实施科学精准处罚、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多层次惩戒。通过运用科学监管、精准执法等手段,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落实主体责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强化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会同中央党校举办全国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推动有关责任人按任务清单履行职责,并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典型案例、“一案双罚”典型执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结合“安全生产月”、重要节假日、季节转换等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督促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牢安全底线。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制度体系。出台《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明确将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人员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进行联合惩戒。修订实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便于企业和监管部门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修订实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明确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性较大作业的规程及风险防控,也为监管执法、事故查处提供有力依据。印发《加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矿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最严肃问责狠抓责任落实。对于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强化责任倒逼,推动北京、辽宁等21个省级单位出台责任倒查有关办法或实施意见;行动期间,全国共追责问责5800余人,其中企业人员3400余人,发挥了强大震慑作用。在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中,继续推动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四是部门协作配合精准执法。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有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等7类,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协调推动出台相关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立案追诉标准等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为侦办此类案件、精准进行刑事问责提供依据。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对严格执法处罚、密切行刑衔接、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着力完善执法手段等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施精准执法,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五是科学严谨开展事故查处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重大或者影响恶劣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并视情况派员现场督办,指导督促查明事故原因,准确认定事故性质、界定责任。今年“五一”节日期间,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大礼堂发生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重大,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并成立督办组现场督促指导河南省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推动科学严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2年至2023年,依法牵头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等5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注重事故原因分析,依法厘清事故责任,并有序做好公布调查结果、通报责任追究情况、解读热点问题等工作,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事故结案后,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评估,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切实做到“四不放过”。按照评估办法有关开展评估的时限、内容等要求,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组织开展了对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并公开了评估报告,推动各地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六是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应用。以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为契机,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预警指挥项目和航空应急项目立项,支持地方采购配备无人机救援平台、370MHz应急窄带无线通信基站、卫星电话等装备。印发《防汛抢险先进技术装备推广目录(2023年版)》《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规范》等,指导地方开展装备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支持力度。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综合考虑事故精准问责方面的具体问题,继续完善有关体制机制及相关法规标准,以此为抓手夯实各方安全责任,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是从严开展重特大事故挂牌督办及调查处理。加快推进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其配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程序技术规范》等4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依法事故调查处理,科学严谨查明事故原因,科学精准查清关键环节和部位、关键部门和人员责任,精准认定事故责任,坚决查处涉事企业有关责任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行为。二是精准执法提升执法质效。紧盯化工和危化品、矿山、工贸等事故易发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工艺)、要害岗位、重点设施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程序规范透明,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压实责任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抓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今年以来开展的明查暗访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突出问题隐患整治不及时不认真,导致事故反复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等措施,确保风险消除、问题解决。四是持续提升基础治理能力和应急防范能力。督促各地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保基层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一线员工了解掌握相关内容。组织对中小型企业开展帮扶,推动各地加强专家指导服务,注重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确保事故隐患查清查明、整改到位。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针对重点人群,加强日常安全知识宣传,鼓励开展避险逃生培训演练,促进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联系单位及电话: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010-83933935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