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房“3·5”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四项勘验内容详细
文摘
2024-11-08 19:06
山西
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民房“3·5”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3月5日13时11分,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一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36平方米,死亡2人,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2858元。火灾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县长向加茂、县委政法委书记宋维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调度,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石堤镇等单位相继到场进行灭火救援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永顺县人民政府于3月18日成立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民房“3·5”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谭智同志任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工作。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石堤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下设技术组、综合组、管理组、应急处置评估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起火建筑位于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56号,地上一层,木结构,建筑面积136平方米,起火建筑是1983年彭武兆和兄弟彭明爱共同建造,共同使用。起火房屋共有4间房间、1间堂屋、1间厨房,建筑面积约136平方米。户主分别为彭武兆、周明香。彭武兆一户共居住有彭武兆、姜桂凤、彭腾、周群、彭思雨、彭思琴、彭南鑫7人。周明香一户为无人居住状态。死者彭思雨、女、身份证号码:433*************49、学龄前儿童;死者彭思琴、女、身份证号码:433*************65、学龄前儿童。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56号,该房屋所有权人:彭武兆,身份证号码:433*************73,户籍所在地为: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56号。房屋所有权人:周明香,身份证号码:433*************49,户籍所在地为: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2024年3月5日,早上7点左右,姜桂凤带生病的孙子彭南鑫到石堤镇卫生院打针,留下彭武兆照看彭思雨、彭思琴。因彭武兆牵头替附近居民姜仁友家打水泥坪坝,13时左右,彭武兆留下睡在客厅床上的彭思雨、彭思琴,跑到姜仁友家查看施工情况,几分钟后,彭武兆发现自家房子起火,接着彭武兆、姜仁慈、蔡传荣、姜仁学等人赶到彭武兆家门前,发现彭武兆住宅客厅已经燃起大火,但彭武兆为了抢救客厅床上的两个孙女,不听旁人劝阻,依然进入火场救人,一两分钟后,蔡传荣将彭武兆家厨房侧门踹开,救出了全身一丝不挂的彭武兆,后彭武兆被送医治疗。3月5日13时11分,永顺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1台指挥车、2台水罐消防车,14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第一时间通知石堤镇政府街道、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到场参与处置。13时43分,石堤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到达现场处置,14时26分永顺县南山路消防救援站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展开灭火救援行动,期间得知有两名儿童失联,随即救援人员在火场开展搜救工作。15时15分,一名儿童遗体在火场废墟堆中被挖掘出来;16时06分,另一名儿童遗体在火场废墟中被挖掘出来;17时56分,火势被完全扑灭;18时30分救援人员归队。调查组第一时间在现场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并进行了周密调查走访,对姜桂凤等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7份。经调查了解得知,起火住宅堂屋西侧房间为彭武兆家居住使用,堂屋东侧房间为周明香闲置。彭武兆家日常取暖方式为烤碳火取暖。从彭武兆离开家到发现房屋起火,前后时间为十多分钟。该起火灾初期着火地点为彭武兆住宅客厅部分。勘验组利用全景相机、锄头、铲子等工具,采取向心勘验法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勘验,并制作了火灾现场方位图、平面图等。环境勘验: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彭武兆住宅和周明香住宅为一整栋单层木结构房屋。该栋建筑北侧邻山体,西侧毗邻姜盛富住宅层,南侧毗邻平坝,东侧毗邻周明香砖木结构新住宅。起火房屋全部烧毁。初步勘验:对起火房屋内部进行勘验:起火部位位于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彭武兆住宅,起火住宅整栋倒塌,彭武兆住宅客厅部分呈现客厅周围建筑构件向客厅中心倒塌状,该栋住宅其余部分建筑构件呈东南侧倒塌状。该栋住宅南侧建筑构件及家庭生活用品残留物较多,毗邻的姜盛富住宅建筑部分木质构件过火;东侧周明香砖木住宅砖墙部分墙皮熏黑及脱落,二楼木屋顶及钢构棚烧损严重;周明香木质住宅内的家居用品等烧毁更彻底,残留物较少;起火住宅整体从西向东火势逐渐加重状。彭武兆住宅客厅东南侧发现有电视机及冰箱残留物, 彭武兆住宅客厅北侧发现一电烤炉残留物,电烤炉下的木质地板残留物较多,周边有小孩的鞋子衣物等残留物。在彭武兆住宅客厅离西侧杂物间墙面0.95米、离南侧墙面2米交界处有一石质火坑,火坑中央摆放有一个铁质烤火炉。彭武兆住宅杂物间铁皮谷仓东北侧过火较重,东北侧谷仓变形严重。彭武兆住宅卧室木质地板残留物较多,周边衣物、生活用品残留物较多。彭武兆住宅厨房烧损严重。彭武兆住宅堂屋堆放的摩托车、农用机械设备等烧损严重。周明香住宅物品烧损严重,残留物较少。细项勘验:对彭武兆住宅客厅发现电烤火炉处进行勘验,电烤炉除部分变形外,主体相对保存完好,电烤炉塑料底座烤化,与木质地板粘结,电烤炉下方木质地板未见过火痕迹。电烤炉电器线路绝缘胶皮烤化,线芯未见异常。对彭武宅住宅客厅火坑处进行勘验。该火坑中央有一铁质烤火炉,炉内有较多木炭残留物。烤火炉西北侧有一烤化变形缺口,烤火炉下方木板表面碳化严重。靠近地面侧未见过火痕迹。专项勘验:1、有无助燃剂等参与燃烧的勘验:通过水溶剂清洗地面,未发现可燃液体燃烧流淌痕迹。2、有无自燃物质的勘验:在起火部位未发现有自燃物质。3、电源线路的勘验:现场未发现短路熔珠,通过询问事发之前死者未上报电气线路故障情况。从国家电网公司调取该起火住宅当天的电压和电流数据得知2024年3月5日当天9时至发生火灾无大功率电器使用的情况。4、尸表检验:永顺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关于彭思雨、彭思琴尸表检验分析意见为,上述两名死者符合生前火烧死特征。根据永顺县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2024年3月6日当日,永顺县石堤镇天气情况为阴天、东风、6℃-8.2℃、无雷电。根据火灾受灾户直接财产损失申报,消防救援大队统计评估,该火灾直接经济损失102858元(直接财产损失24258元、医疗费用78000元、火场处置费用600元)。根据走访询问、现场勘验、调取资料,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4年3月5日13时5分许;起火部位位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姜家组彭武兆住宅客厅西南角;起火点位于彭武兆住宅客厅离西侧杂物间墙面0.95米、离南侧墙面2米交界的烤火炉处;起火原因可排除自燃、雷击、电器线路故障引起火灾,认定为烤火炉过热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1)着火物产生高温及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沙发、冰箱、衣物等主要着火物燃烧后,产生高温及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死者在火场中吸入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热辐射。(1)未成年人逃生自救能力不足。被困儿童因年幼无知,发生火灾后无自救能力,人体直接暴露在高温、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因此引发人员伤亡。(2)成年人盲目救援,是造成人员受伤的主要原因。场所内火势较大,救援人员不顾一切进入火场,未合理判断火场形势和安全风险。(3)着火建筑为木质建筑,在耐火耐高温方面存在天然缺陷。(4)起火建筑为农村地区,道路狭窄,消防通行困难,延缓了救援处置时间。住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监护人将儿童单独留在家中、人员离开未检查烤火炉是否安全是造成悲剧的直接原因。石堤镇党委政府对麻岔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指导不到位。1、永顺县委、县政府对石堤镇党委政府进行通报批评,石堤镇党委政府向永顺县委、县政府做检讨。2、由永顺县石堤镇人民政府对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进行通报批评。3、责令所属乡镇石堤镇向永顺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一)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永顺县“3.5”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安委会、消安委的平台作用,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加强工作交流,整合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强化联合执法,消除监管盲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二)加大隐患排查,坚决确保消防安全。乡镇、街道要强化网格力量排查,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工作优势,全面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开展“敲门行动”。(三)强化宣传教育,全力提升群众消防意识。此次火灾暴露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救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短信等传播途径,高频次播发防火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要通过宣传标语、村村响和上门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切实强化社会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及时举报和曝光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永顺县石堤镇麻岔村民房“3·5”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