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根豆角引发的惨案

文化   2024-08-28 22:04   江西  

李白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案子,有个女人,摘了别人菜地里的一些豆角,然后带回家煮了给孩子吃。但是没有想到这个豆角撒了农药,小孩子吃了以后中毒,治疗花了很多钱。于是这个女人就去找豆角的主人索赔。

法律层面的内容,李白不想去探讨,这种事情需要专业法律知识去认定豆角的主人是否存在过失。李白看了一些网友的讨论,因此想从一个很单纯很朴素的人类情感层面,来聊一聊这个案件。

豆角是别人的私人财产,而且种植这样的蔬菜,打农药也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跟自己种的蔬菜撒农药,从基本的情感和社会常识来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别人没有经过你得允许,摘了你的豆角,其实可以算得上是偷了。偷了你的东西,然后产生了很严重的后果,你需要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李白想起小时候在农村,夏季有很多桃子李子之类的水果,农村人,哪个不偷呢?一般附近人家的水果,都是会趁主人不在,偷几个解馋。万一被发现了,就撒腿跑。但终归是附近的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被认出来了,就会告知家长,少不了一顿揍。

所以呢,往往都是偷周边村子的,于是就有了最早的“带路党”。王村的孩子,带赵村的孩子来偷王村的水果,王村的放哨,躲在暗处,被发现的话第一个逃跑,王村的大人认不到赵村的孩子,往往就没有后顾之忧。

桃树是很容易生虫子的,所以也会打上农药。曾经就发生过,孩子偷了别人家撒了农药的桃子,然后中毒的事情。吃得多的一般没事,会通过反胃呕吐个干净。吃得少的,反而中毒深,若不是发现的及时,被大人灌肥皂水进去催吐,就很危险了。

农村以前,偶尔能发生偷东西吃而中毒的事情,严重一点的,还直接灌一瓢茅厕里的大粪进去催吐的。想想就倒胃口,但效果出奇的好。

从来没有哪个家长,因为孩子偷别人家水果中毒,会去别人家里闹的。原因很简单,偷东西不对,孩子有错在先,家长也心虚,朴素的道德情感,不支持他们去指责果树的主人。

但也有例外,譬如说果树不是种植在院子里,而是在家门口,在路边的。小孩子毕竟不懂事,在农村来说,一年一次的红桃青李,诱惑力太大。因此,几乎大家默认,路边的水果是禁止喷农药的,如果真的打了农药,也是要挂上一块牌子提醒过路人,不要吃,有毒。

于是乎,就出现了一种情况:为了防止别人偷摘,没有喷农药,也挂一个牌子写上“打了农药,后果自负”。过路人和果树的主人,要进行一场长期的斗智斗勇:你赌我桃子没打药,我赌你不敢吃。

可能和李白有相同农村生活经历的人比较多,所以网上对于那个偷别人豆角,反而害了自己儿子中毒的案件,有几乎一边倒的讨论。

几乎所有人都在谴责当事人不要脸,偷东西在先,讹诈在后,不值得同情和可怜。

有人说:假如豆角的主人都有责任,需要赔偿的话,那是不是我偷了一把刀去杀人,刀的主人也有错,卖刀的人也有错,生产刀的人也有错。

于是起哄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说到开采铁矿的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按这种逻辑,偷了别人车,出车祸,车主也有责任,汽车经销商有责任,生产商也有责任。

于是,进而讨论,豆角的主人,需不需要有一个提醒别人“我的菜打了农药”的义务。然后就炸锅了,需要提醒吗?

这就让李白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案子,也是颇具争议。话说一个儿童,跑到隔壁邻居家里玩,邻居家里没有人在,他独自上别人家楼顶,然后摔下来了,事后这个摔伤的儿童家里人就起诉邻居赔偿医药费。

具体是什么法律依据,李白不记得了,但是最后邻居真的就被判赔了一笔钱,大致上就是邻居的房子不够安全,导致酿成悲剧。

只从老百姓朴素的情感来说,别人没有经过你允许跑你家里人,发生了意外,你是没有什么责任的。若这样都需要承担责任,那小偷入室盗窃,被电死了,又或者摔死了,是不是主人也要进行赔偿呢?

所以经常能听到一个很无奈,却能填补一点法律空缺的说法:人道主义。

但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个人道主义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标准是什么。

有个讲刑法的老师,讲过一个案例,说一个人跳楼自杀,在落地的过程中,恰巧有一个人透过窗户玩枪打树上的鸟,结果就击中了跳楼自杀的人。请问这个开枪的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人们朴素的情感认知,是觉得不需要的,因为跳楼自杀的人,打不打那一枪,都是要死的,被枪击中,属于小概率的,偶然事件。

但是呢,法律有时候跟人们朴素情感不同,即便这个人跳楼落地的过程是10秒,10秒后必死无疑,你在第9秒误杀了他,剥夺了他1秒的生命权,你也有罪。

假如说,因为1秒太短,就不属于犯罪,那么就肯定有人会套用这个逻辑:反正你100岁都要死,我在你20岁杀了你,无罪。

这个案例其实要说明一点,就是任何人,无权去剥夺别人的生命权。

但在真正的司法实践中,其实就会存在很多复杂的案件,怎么判,似乎都无法令人满意。

这就让李白想起另外一个很有争议的案子,说,有一个女人,在ATM机上取钱,取3万,结果吐出来5万,多了2万元。这个女人因为有事比较急,好像是报警了还是怎么了,然后就在视频监控下,把多的2万放在取款处,离开了。

然后呢,这2万元丢失了,于是银行就要求这个女的承担责任,赔给银行2万。

这女的就不肯,因为机器多吐了钱,并不是她的责任,另外,多的钱也放在了银行,监控为证,她没有带走。

银行就说,虽然她没有带走,但是她也没有保护这个钱,她应该等银行工作人员来了之后再离开。

显然,这个女人并没有替银行保管钱的义务,并且本身她也没有任何的过错。加上银行向来都是“钞票当面清点,离开柜台概不负责”,被老百姓吐槽太多,早就让老百姓心生怨恨,所以银行的这种说法,有点恶心人了。

银行是什么,大财主,有的是人才为银行效劳。这些人才能言善辩,巧舌如簧,普通人哪里是他们的对手。

于是银行说:你得还我们2万,你取走的是银行的钱,放在监控下面的,才是你自己的。

卧槽,天杀的,能说出这样“机智”的话,简直让人无法反驳。

若抛开事实不谈,这个回答满分,足够角度刁钻,可谓聪明极了。但如果不谈事实,聪明有什么意义???

思维敏捷、头脑灵活,是让你欺负老百姓的吗?

智商用在这上面,就真的过分了。把银行不要脸的那副欠打的贱样展现淋漓尽致。

还好,最后好像是银行也知道这样讲会犯众怒,没有让那个女的赔钱。

摸良心说,人家一点错都没有,你银行机器有问题,多吐了钱出来,人家首先没有把钱拿走,其次通知了银行,并把钱放在监控下了,已经做了该做的一切,还要人家怎样。

但,如果银行真的就咬定:你取走的是银行的,留下的是你自己的。就真的扯不清楚了,个人也无法抗衡银行强大的律师团队。

合情合理,这四个字,随着年龄越大,越是觉得,重如泰山。因为,情是什么、理又是什么,每个人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要合,就更加难了。

于是,又要回到那个“心”字,跟良心相对的,就是邪心。邪心一起,恶必随之。可是,心在肚子里面,看不到,又该怎么去推断呢?可能古人发现这个东西太难了,于是就立下一些行为,制定一些标准,然后统称为“德”,让“德”来约束内心。

只是,一样东西若有了硬性规定和统一的标准,就必然会有漏洞,进而就有了扯皮的空间。

小小的几条豆角,勾勒出现实生活的一言难尽!



慈俭化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你一起看不一样的风景。从来都没有失传的文明与传统,它只是换了一个方式存在,你如果没有看到,那可能仅仅是你还没有切换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