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反杀的强奸犯

文化   2024-09-01 20:52   江西  

前几天李白讨论了一个偷摘别人豆角,结果让自己孩子中毒的案件。今天继续讲一个和中毒有关的案子。

该案子也是李白在网上看到的,自媒体时代嘛,很多短视频的内容真假难辨,所以这个案件的真实性,以及详细经过,李白暂时不知。基于此,李白今天只针对自己看到的内容做一个讨论。

话说某护士晚上下班后,在回家的路上,被歹徒尾随并进行了施暴。事后护士报警,民警赶来时,歹徒已经死了。起初大家以为是歹徒猝死,但经过进一步的勘验后,发现歹徒时中毒身亡的。随着进一步的调查,死因是歹徒施暴过程中,舔了护士下面,护士在自己身上私处涂抹了毒药,该毒药是护士自己调配的,涂抹皮肤没有危害,但若吃进肚子里,则很快就会中毒身亡。

歹徒的家属知道真相以后,就对这个护士进行起诉,要求以故意杀人赔偿。而法院最终审理,认定护士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责任。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样发生的呢?

原来,这已经不是歹徒第一次作案。案发前的一段时间,某天深夜,护士下班回家的路上,就被这个歹徒尾随,并强奸了护士。事后还扬言会“再次光顾”,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考虑,护士没有选择报警。担惊受怕之余,就从网上搜索毒药的信息,加上自己本身是护士,对药剂比普通人更了解,于是就自行配制了一种毒药。

护士是很辛苦的职业,有时候也需要轮班值班,所以深夜才下班是常有的事。一个女孩子,晚上一个人回家,自然也就有安全隐患。原本以为歹徒行凶是偶然事件,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对方不再来纠缠,也就算了。谁知道这个歹徒狂妄的很不要脸,蹲点守着护士下班。

当歹徒再一次尾随,胁迫护士,要求进行深入交流时,护士苦苦哀求,希望歹徒能放过自己。也可能是有些人狂妄嚣张惯了,遇到反抗反而能激发扭曲变态的心理快感,不仅没有停止犯罪,甚至有些得意把护士当成自己手里任意蹂躏的羔羊,毫无底线呲溜护士。

所谓恶有恶报,毒药通过嘴巴进入胃里,起了作用,歹徒两腿一蹬,就挂了,护士随后报警求助。

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第一次被强奸的时候,不选择报警呢?

言外之意,就是护士蓄意谋杀。

护士出于什么原因,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报警,这个不得而知。但至少可以通过几个生活常识,去分析没有报警的合理性。

首先,一个女生被强奸,已经是一种身心巨大的伤害,并非每个人都能理性的面对这种事情,更何况这种事也会让受害者有一种羞耻感,也就更加难以启齿了。

其次,虽然说社会治安好了很多,对罪犯的打击力度也大大加强了,但是警察也不可能24小时贴身保护一个公民。万一罪犯没有抓到之前,再次行凶怎么办,又或者激怒了罪犯,变本加厉的报复怎么办。这都是当事人不得不去考虑的现实问题。置身事外的人当然可以很强大,能想到很多应对策略,但一个普通女护士,不能严苛要求她有多少勇气和智慧去对抗穷凶极恶的暴徒。

最后,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把这种罪犯抓了,以现在的法律来说,也就是判几年就放出来了。放出来之后呢?如此嚣张的人,会不会表面改造,内心里仇恨翻倍,出来后有更加过激的行为,也是未知数。

女人走夜路,本身就不安全。在自己身上涂毒药,动机是保护自己,而不是去害别人。所以说正当防卫,李白觉得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假设一个女人花枝招展,直接或者间接引诱别人,然后实现“药”杀别人的目的,这种可以算是蓄意。

但这个护士,涂抹毒药,出发点是保护自己,而且还苦苦哀求歹徒不要伤害自己。歹徒精虫上脑,没有同情心,不及时停止犯罪行为,最终害了他自己,这纯粹就是自己找死。

当然了,如果只从法律层面来说,强奸似乎还罪不至死。但从普通人的情感出发,一个护士要上晚班,经常都要一个人走夜路回家,有那么一个恶棍,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你回家的路上,并暴力猥琐强奸你,作贱你的肉体还羞辱你的尊严,你每天都要被这种不确定的伤害折磨,生活在紧张和恐惧之中,你又会怎么办?

李白认为这个护士的做法,虽然还有待协商的余地,但李白完全支持并理解。一个人为了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自己能力范围内能想到的做法,且主观意愿不是要祸害别人,在这种前提下,采取的措施,对坏人造成了伤害,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歹徒已经伤害你几次了,难道你要菩萨心肠对他说:不能舔哦,请你离开,你再这样会死哦。

也就是手里没有鲁智深的禅杖和戒刀,不然非得当场就砍死这样的歹徒。不少圣母讲人权,讲坏人的人权,去他妈的吧,是不是要软弱到,像英国仆人家奴那样,面对庄园主强奸自己女儿,还得提醒女儿:姑娘,屁股抬高点,不要让地板弄脏了伯爵大人的蛋蛋。


慈俭化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你一起看不一样的风景。从来都没有失传的文明与传统,它只是换了一个方式存在,你如果没有看到,那可能仅仅是你还没有切换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