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评论》 | 时立荣、翟翊辰 :泛在团结:对数智时代社会联结关系的探讨

学术   2025-02-02 20:16   北京  

来源 |《社会学评论》2024年第6期

作者 |  时立荣 翟翊辰


时立荣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社会、民族与社会。


翟翊辰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数字社会、民族与社会。




内容提要:随着数智时代的来临,人类进入人机交互、人机交流乃至人机交往的数字化生存社会,以数为媒的交往方式使个体与社会之间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联系,万物互联日渐呈现出算法主导的“泛在团结”特征。泛在团结以数字互动和计算能量形塑着数字社会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广泛联结关系,具体表现为从实体人到数智人、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从工业劳动分工到数智劳动分工、从工业经济到数业经济等的分化与整合。泛在团结为虚实社会整合提供了联结机制,反映了算法主导的社会结构和秩序,是一种新的社会团结方式。

 

关键词:泛在团结;数字社会;社会联结


 随着数字智能科技的飞速发展,算法主导、人机互融、虚实同构的数智化逻辑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不断推陈出新的智能可穿戴设备与万物互联的应用场景,使互联网真正成为“人的延伸”(麦克卢汉,2011:25)。数智化逻辑“正在从基础设施层面颠覆人类的生产生活模式,从基本架构层面改造社会合作和人际互动关系,从基石范畴层面重构我们认识、把握和干预世界的方式”(齐延平,2022:78),数字覆盖及其计算能量形成的广泛连接产生了数字社会的新空间。数字既是数字社会的基础力量,也是社会控制的力量。面对数智化浪潮,数字社会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联结关系。


一、从泛在计算到泛在团结


随着智能算法、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发展,实体社会不断向网络社会、智能社会演变,数字智能技术形成的融合海量数据与实时计算的量化社会空间,不可避免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也引发了学界对数字化社会空间互动秩序的研究兴趣。

 

(一) 泛在团结的提出及其内涵

我们提出的“泛在团结”源于“泛在计算”这一计算机科学用语。1991年,马克·维瑟提出了“泛在计算”(ubiquitous computing/UbiComp,也被称为普适计算等)一词,用以描述一种“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环境中,并且允许计算机本身消失在周遭的环境中”的计算状态(Weiser,1991:94)。泛在计算致力于通过上下文感知模式和几个多模态接口,以无干扰甚至不可见的方式使自然与人类多媒体的无缝互动成为可能。其技术逻辑在于:既然电(作为能源的电)在时域和空域可以不受限制地触及全部的人和物,那么,由此形成的网络必然可以轻松地把所有的模拟信号升级为数字信号,从而量化和计算一切,直至所有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都被融入清晰可控的服务中,而人生活在由物构建的场景当中(廖宇,2019)。随着5G网络、边缘计算的规模化建设,物联网终端的种类日渐丰富,算力和算法的泛在化成为一种趋势。以计算“无处不在、无迹可寻”为特征的“人、机、物三元融合的泛在计算时代正在开启”(Mei & Guo,2018:52),我们正在从“人与人”的连接走向“人与物及人”的全面连接,而“泛在”一词正揭示了这一转变的实质——“不再是影响和渗透,而是包围和融化”(廖宇,2019)。可见,泛在计算把高度异质性的人与物全部联通在一起,运用高速自动的算力把靠人脑不能处理的海量数据加以量化,形成从混沌到有序、复杂但不混乱的网络空间,并与人们的日常行动融为一体。其中,算法就像一只无形的大手不停地编织着人类活动的背景之网,数字社会以算法、算据、算力的量化功能,经由数字-数据-数智的演化路径,把无数分散的个人的一切行动和环境聚合成数字社会系统,这种由算法主导的团结可被称为“泛在团结”。


泛在团结反映了算法主导的社会结构和秩序。“泛在”的计算对象和计算场景包含四个层次:第一,主体,即计算的对象,智能终端及其对终端上数据的处理和计算对象不仅限于“物”,还包括“人”本身,即将“人”量化;第二,主体间,即计算的对象不仅限于“主体”(即对物和人本身的计算),还包括对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分析和判断;第三,场景,包括主体以及主体间关系所处的场景,即对环境和社会背景的计算;第四,场景间,即对事件发生的环境与环境以及环境与社会背景、文化背景、经济背景之间关联的计算。由此可见,泛在的意义超出了计算机用语本身,它以数字互动和计算能量推动了广泛的社会联结。我们将这种以突破传统单一实体的社会有机体的泛在化选择、泛在化交往和泛在化计算来实现社会联结的关系称为“泛在团结关系”。


总之,泛在团结是对数字社会中万物皆媒的个人与社会之间广泛联结方式的一种描绘,是对异质性多元主体与空间一体性联结的一种描绘,也是对共栖共生数字社会秩序的一种描绘。如果说泛在计算概念通过主体-主体间关系、场景-场景间关系,勾勒出一幅场景中和场景间以人-机-人为硬核的共生模式,那么,泛在团结也必然涉及围绕着上述基础要素及其关系展开的对人本身、人-机关系、人-社会关系的讨论。


(二) 算法的数字控制作用

数字社会从本质上改变了个体-社会的关系缔结方式(邱泽奇,2022:77),算法主导下的数字智能技术逐渐起到控制社会秩序的基础作用。在此背景下,数字算法的地位不断提升,扩展了前数字社会不可想象的社会联结边界,数字量化使得个人与数字社会之间发生了广泛的联结。


1. 算法机制

“算法”一词的含义是在计算或其他解决问题的操作中要遵循的一组有限规则或指令(Prabhu,2023),现在通常被看作机器(尤其是计算机)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遵循的一组规则(Merriam-Webster,2023)。算法通过传感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信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复杂计算。算法提供了计算的规则、方法,也就是怎么对数据进行计算,将各种劳动实践、形式与关系联结在一起。“以算为媒”成为新知识、新观念、新文化、新财富、新权力以及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和共享不可或缺的运作机制。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应用总成,构成了经济与社会从宏观入微观、由中枢到末端的全息统御机制,其为社会提供基础架构、驱动逻辑和共识公信,因而被定性为数智化社会的关键基础设施。”(齐延平,2022:78)数字-数据-数智的发展趋势与算法、算据、算力的提升使得智能内容生成、自主知识生产成为可能,基于大模型、群体智能、决策智能等技术的智能体不断渗透到物理世界,深度嵌入人类的工作和生活场景,甚至逐渐进化为具有主体性的数字交往对象,“一种以数据和算法为技术伴侣的文化正呼之欲出”(段伟文,2018:92)。“以数为媒”的社会构成要素要想进行协同互动,就必须进行人机交互乃至人机交往,才能维护数字社会中人与人、人与机器、人与社会之间的一致性关系。


因此,泛在团结是基于算法覆盖的社会团结。由万物互联甚至万物智联所形成的全方位、全流程、全天候信息采集网络,使数智时代的人们身处一个无处不在、无所不能且“个体化”定制的实时计算的世界,只要人们尚在使用互联网,就不可避免地被计算。算法设定和流量规则塑造了高度仿真的“拟态环境”(李普曼,1989:89),影响着人们的认知、决策和自我叙事。


2. 算法平权与数字权力的跃升

算法平权是以区块链技术为中心的平权机制,它冲击了传统的科层化经济政治分权体系。区块链技术是“一种按照时间顺序将数据区块以顺序相连的方式组合成的链式数据结构,并以密码学方式保证的不可篡改和不可伪造的分布式公开账本技术”(李董、魏进武,2016:20)。区块链的技术逻辑是一套基于加密算法的共创、共管、共享机制,其分布式、点对点、开放、透明的特性蕴含着去中心化、去组织化、自我管理、集体维护的理念,而这也展现了区块链的平权化。平权化促使自上而下的“命令-服从”关系向“共栖平行合作”关系转变,既消解了职业集团的科层集权化,也消解了职业集体以协作合约为中心的凝聚力,凸显了个人的主体性,淡化了组织、集体、监管等概念,同时也将引发对现有的中心化经济结构和社会发展形态的颠覆。区块链技术形成的算法平权机制表明,“对社会地位和权力起决定作用的要素越来越向信息、技能和知识倾斜”(赵万里、谢榕,2020:33)。


在实践中,信息的零边际成本化会不断地解构工业社会中所形成的权力与阶层(里夫金,2017:ΧΧ),原本拥有实物资产、车间、原料等生产资料和商业权力的企业家,拥有职位、行政决策权的政府官员,以及拥有信息生产与发布权的大众传媒等群体的权力和地位被削弱,让渡给掌握信息资源的平台、信息产品经理、算法工程师、意见领袖、软件开发工程师等。对信息平台的主导、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对知识生产技能的拥有、对平台数据的占有、对信息传播流量的掌控等,促使以信息资源为核心的数字权力体系形成。数字权力获得者掌握着信息的流量密码,掌握着财富创造和财富流动的规律,决定着网络话语的可见度,数字社会新的权力阶层逐渐形成。尽管数字权力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但是它“通过拓展信息获取渠道、革新互动模式、重塑身份认同,(可以)改变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赵万里、谢榕,2020:33),起到了更新阶层形成逻辑的作用。伴随着数字权力的跃升,权力实施的环境被改造了,权力的实施机制也随之调整。但数字权力并没有改变权力的国家性,只是强化了国家对数字的依赖和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周尚君,2023)。


(三)算法机制下的社会联结

算法机制下的社会联结是通过个体、社区、空间和文化的人-机-人交往的数字化表达实现的,它不仅是现实关系的社会性延展,也是一种数字化的社会交往,具体表现为个体的物质身体和思想的数字量化转化、在场和缺场社区关系的数字连接、虚实空间社会关系的实时互嵌以及交往的数字文化沟通。


1. 量化个体

量化个体体现为从网络自我表达到万物智联控制的人机互动联结。1995年,尼葛洛庞帝提出了“数字化生存”概念,认为计算将决定我们的生存(尼葛洛庞帝,1997:15)。时至今日,数字化生存不仅体现在承载人们精神活动的赛博空间,还体现在数据对物质身体的量化,个体的“数据化生存”得以实现(彭兰,2022:154)。


首先,人的一切活动都在进行着物质身体和物理空间的量化。身体活动数据、品味喜好、思维情绪活动都能被各种智能终端采集、记录和分析,传感器、摄像头、平台数据采集等成为人们与世界建立连接的客观方式。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监控着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一举一动,为智慧城市生活提供了一定的数据基础;智能手环、电子皮肤等通过收集个人的血压血氧、体重体脂、运动情况等数据对个人健康进行监测与分析;智能手机也成为数据采集与分析的重要载体——人脸数据、睡眠数据、地理位置等;智能家居如冰箱、洗衣机、扫地机器人、智能电视等悄然记录着人们的家庭生活习惯。身体自我的量化也“为个人带来了崭新的自我认知”(王天夫,2021:77),被量化的个体通过身体行为和思想意识主动编织自己在虚实世界中的多重关系。


其次,个体思想在网络空间的数据化。一方面,内容发布、评论、表情包等网络书写与自我表达直观地展现了个体的精神活动,也是自我“角色展演”(蒋建国,2015:113)和数字化叙事的具体体现。个体在网络空间的行为数据、个体无意识间产生的数据,包括软件的打开与关闭、使用时间、内容喜好、位置数据、支付习惯等,则间接呈现了一幅更为准确的数字画像。另一方面,线上社交情感的量化,例如通过账号推荐、添加好友、入群等建立新关系,通过发红包、点赞、话语表达等维护关系,通过删除、拉黑、举报等阻断关系。总之,通过信息互动与评价关注,个体的社会交往被数据化。同时,个体也通过线下社交、移动、定位和摄影等实践来建立共同存在(Hjorth & Pink,2014:40),而这些共同存在都将数据化为数字代码,量化着个体的线上社交行为。


最后,个体感知的量化。除了对人们的物理身体与行为进行量化,智能终端甚至开始替代人们的感知,人们通过手机屏幕、电脑屏幕来感知现实,“数字化的窗口将现实稀释为我们会随后记录下来的信息,不会发生任何与现实的物性联系,现实失去了它的当下在场状态”(韩炳哲,2023:39)。我们感受到的是信息,而不是有历史感的实物,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终端将人与物的相互作用关系转变为人-机-物的作用关系。智能终端成为人与人交往、人与物作用的媒介,通过量化人的身体、精神与感知作用于人的交往与实践。而量化后的有关人与物质世界的信息又可以被计算、预测和控制,如人们的信息、思想和行为被实时监控,步态识别、人脸识别、征信系统等提醒着人们约束自身的行为。


2.群己关系

群己关系体现为从地方性空间到虚拟空间的个人与场景的虚实联结。数字社会中的“群”是跨越了不同空间的群,与“己”的社会互动关系发生在虚实不同的场景之中。“数字连接的实现让个体社会关系的建构可以跳出地方性社会,进而摆脱以人为媒的过程。”(邱泽奇,2022:77)互联网为泛在化的社会交往提供了超越地方空间的条件,只要不关闭自己的手机和电脑,人们就可以通过音视频软件、社交媒体、即时通信软件等随时随地与外界建立联系。“作为社会性个体,从有能力使用数字工具开始,人们便有机会与地方性社会之外的广大社会建立联系,建构属于个体自己的‘社会’,而不再是被动地接受地方性社会强加的关系。”(邱泽奇,2022:77)这些供人们实时沟通的软件成为人的一种外在“器官”,弥补了身体不“在场”的缺憾,同时也成为泛在互动得以实现的载体。从另一角度来看,出于社会化的需求或工作的需要,社交软件也是人们不得不使用的一种工具。在传统社会,当人们想切断与外界的联系时,只需要躲在自己的房间并锁上房门;而在数智时代,人们如果脱离线上社交平台,几乎等同于放弃了社会交往的机会。因此,无论是否愿意,迫于自身的实时社交需求,人们都不得不被数智化浪潮所裹挟,接受自己在网络世界的“虚拟化身”,从而形成个体与数字社会之间泛在化的联结关系。


由于微观生活世界中的个人与社会关系嵌入社交平台、网络群体、网络圈层等虚拟世界,因此人们可以随时随地与外界不可能见到的人建立联系。如果说在以人为媒的时代个体属于地方性社会系统,那么,在以数为媒的时代个体则属于泛社会空间的超边界虚拟系统。一方面,个体可以脱离实体社会而暂时归属于一个具有数字属性的社会;另一方面,这个具有数字属性的社会也会影响和改变实体社会,个体可以在地方空间、网络空间和虚拟空间来回切换,由此形成了不同社会空间的泛在联系。


3.实时互嵌

实时互嵌是指现实世界与网络空间动态关系的无缝衔接。人们在网络空间中的互动不仅建构了线上的好友关系,也加深了现实中个体之间的情感。换言之,人们的线上社交活动通常是对“线下社交关系的移植与隐形改造,例如对社会关系或社会资本的维持、强化或弱化”(郭瑾,2018:143),线上社交与现实社交都是为了维系社会关系。


从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来看,人们可能基于某种现实需求、兴趣爱好而加入某个网络社群,又通过参加该社群组织的线下活动而成为现实中的好友。而现实中的关系破裂也会反映到网络社群中,比如员工离职后会被移出工作群、现实中好友绝交后互相取关社交账号等。基于这种现实与网络空间的深度实时互嵌,人们在现实或网络中的行为也相互作用于网络或现实世界,如知名网络主播也会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人们的追捧,或者获得一些现实中的荣誉;现实中的意见领袖在网络空间中也更容易成为流量“大V”。反面案例也同样普遍,如一些人在现实中的违规行为被发布至社交媒体,导致现实中的“社死”;网络上发布不良信息的人也常因被“人肉搜索”而影响现实声誉。


4.数字文化沟通

数字文化反映了人-机-人的交往沟通模式,是因人的数字化生存而展开的、由人机协同推动的人类文化更新。“对个体-社会关系的建构而言,从社会意识塑造、行为内化、文化内化到价值观内化,个体都有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选择,即以数为媒。”(邱泽奇,2022:77)数字文化沟通首先需要人与机器的交互,以电脑、手机、可穿戴设备等为纽带的非面对面沟通突破了物理空间的交往限制,与全世界的人乃至虚拟人建立连接,打造了“以兴趣、地缘、工作事务等关系为纽带的通过网络组合而成的虚拟聚合空间”(匡文波,2020:151)。这种基于特定目的的社交网络圈群以关系、兴趣、地理位置等为纽带,以数字社交平台为载体,进行主动的、高效的聚合。泛在团结依赖基于万物智联的社会联结,万物智联通过泛在化的即时通信和算法规则约束着个体行为和组织行为,它鼓励人们挖掘独特性、个体化的需求与品味,又可以通过跨时空的沟通让人们因思想、价值观和兴趣等情感认同而联结在一起,反映了基于数字文化的沟通模式。“文化模式促进了个人行动的立场、情景定义的共同性,使社会系统的秩序和均衡得以维系”(郑杭生、杨敏,2004:27),而作为文化沟通的交往行为“既包括文化再生产的形式,也包括社会一体化和社会化的形式”(哈贝马斯,2004:323),因此,多样性的审美兴趣、多元化的文化表达有了更多的对话与沟通交流的平台和空间。只不过泛在团结下的多样性、多元化、情感认同的文化沟通,是基于数字化媒介展开,其中的每个人都可以彰显其特殊的文化价值观,同时也期望其独特的价值文化被承认。

二、泛在团结的关键联结


泛在团结中的社会构成基本要素发生了一些本质的改变,包含从实体人到数智人、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从工业劳动分工到数智劳动分工、从职业共同体到平台共同体,以及从政治经济权力到数字权力等主体与场景间的一系列分化与互动。这些改变建构了人-机间脱实向虚的种属异质性联系。

 

(一)从实体人到数智人:主体“人”的多元泛在联结

人的泛在指主体的泛在及其联结。就微观的人-机-人的社会互动范畴而言,“数字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个体社会的发展”(邱泽奇,2022:79)。但是,无论是传统社会的机械团结还是工业社会的有机团结,以往社会团结涉及的主体都是现实的生物人(实体人),体现了以人类作为主体的人与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从宏观上看,泛在团结涉及的数字社会的主体发生了质的变化。数字技术带来了虚拟新主体,这启示我们必须要面对实体-虚体不同种属的“人”及其关系。


在数字社会,“人”的种属类型发生了变化,除了传统的实体人(真人),还有数字虚拟人(真人的数字生命和非生物意义上的数字人)、数智人(如AI虚拟助手、人形机器人)。搜狗联合新华社推出的全球首个3DAI合成主播“新小微”就是真人记者赵琬微的虚拟数字人,基于搜狗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搜狗分身”,在AI算法的驱动下,只需输入新闻文本,“新小微”就能根据语义以拟人的表情和动作实时播报新闻。虚拟数字人是运用数字技术创造出来的、与人类形象接近的数字化人物形象,有人的外貌形象,能够运用语言、表情及肢体动作表达和交流。现在短视频直播平台中广泛使用的虚拟主播、虚拟歌手等都是典型的虚拟数字人,如虚拟歌手“洛天依”拥有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和庞大的粉丝群体,不仅在音乐领域颇有名气,还涉足商业代言和直播带货,成为品牌代言人和带货主播。基于真实人的数字生命和非生物意义上的数字人,在虚拟现实技术构建的元宇宙空间实现了虚拟生存,乃至构建了虚拟元宇宙文明。


数智人可以是能够实时处理顾客问答和咨询的智能语音助手、智能写作助手,它们没有实体形象,是基于生成式大模型所构建的拟人化智能生成系统,如微软小冰、苹果Siri、ChatGPT、文心一言等;也可以是拥有具身智能、决策智能的智能体,他们可以通过对环境、语言的感知和识别,在行动中使用工具并进行自主决策,具有导诊、陪伴、书画创作等功能的人形机器人是这种智能体的早期形态,他们拥有更智能化的人机交互性特征,使得人机交往、人机协同不仅仅存在形式上的“合作”关系,还构建了心灵上的“伙伴”关系(赵双阁、魏媛媛,2023:50)。


在数字社会,“人类+媒介+非人类”三者几乎同时平等地展现主体性,这个主体性是数字社会主体性研究的新的“研究对象模型”(Altrudi et al.,2021:2291)。有人甚至认为数智人可能引发第二次认知革命,这意味着一种全新的智能物种可能诞生,将与人类共存(腾讯研究院,2023)。“数字化科技领域如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脑科学等纵深发展,未来的世界主体将是自然人、机器人、人机共生体(新人类)共存,这三种主体都将各自承担相应的管理重任,在各自维度上成为管理的主角。”(张晓东,2023)尽管这还显得有些遥远甚至夸张,但是现实中却不乏端倪。因此,对人本身、人-社会关系、人-机关系仍需加以多维的认知和分析。从泛在团结的主体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性质来看,人的泛在本质上是种属异质性的多元存在,虚实主体共同参与并创造社会生产、生活和服务,虚拟现实技术将个体感性映射在元宇宙空间中,人工智能也可打造AI数智人,“社会主体因其感性化、表象化而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社会联结形式”(时立荣,2023:184),并参与到共栖共生的泛在互动之中。


(二)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虚实社区场景间的泛在联结

社区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社区泛在”反映了泛在团结的场景及场景之间的关系。由以往实体空间的“在场”转向虚拟空间的“在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实体-在场”和“虚拟-在线”两种不同种属的空间场域。新的虚拟空间成为网络化社会沟通和联络的典型场域,传统社会团结所依赖的工业社会职业共同体及其秩序规则失去了功能发挥的部分场景。


首先,泛在社区包含了实体社区、网络社区和虚拟社区,它表明数字技术从本质上改变了社区生活互动的空间和环境。例如,现实中我们居住的实体社区都有与之相配的网络社区,人们可以在网络社区分享生活、办理居民事务、策划线上活动等;还有反映数字孪生场景的虚拟社区,人们佩戴VR设备以虚拟人的身份就可参加交往活动。总之,人们可以在实体社区进行面对面互动,在网络社区进行线上交流,在虚拟社区模拟创新体验。特别是基于现实世界的数字孪生场景和高度智能生成的虚拟场景会塑造出多重主体-场景,甚至人-机多重融合的新的文明形态。


其次,泛在社区本质上是“在场-在线”异质性空间场景及其社会行动者在场景间的角色互动,网络社区、虚拟社区延展了实体社区中人的社会性,而虚拟现实则实现了人的视觉延伸,同时也是人们感性映射的具体呈现,虚拟社区使得人在数字空间中得到了全感官的、具身化的体验。例如,Spatial平台的VR会议就是一种基于实际应用场景而搭建的沉浸式虚拟社区,用户可以设立自己的头像,通过身体追踪展现自身的表情、手势和身体形态,体验更加逼真的虚拟会议场景和交互感。这种新的虚拟化生产生活场景改变了人们日常生活发生的“场域”,也自然会形成基于新场景的数字“惯习”和更多场景下的“实践感”。可见,个人的真实身份和数字身份的共在将导致“社会场景、内容、社交和文化的共生,虚实空间以用户为媒介实现共生和互构,实现首尾相接、交叠共进的持续发展”(时立荣,2023:182)。


最后,线上线下互联互通促进了人们身体“缺场”与虚拟“在场”的网络化社交,直接构建了人们在该社区中的身份、地位,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及社区文化情感。以往人们多基于传统的血缘、地缘、业缘建立规则、信任和互惠关系,而网络社会中人们可以运用社交媒体平台等“信缘”(郭星华、朱涛,2022:31)建立数字规则、数字信任和网络互惠关系。可见,数字社会发生了“以人为媒”向“以数为媒”的转变,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作为数字化介质跃升为社会交往互动所依赖的新纽带,虚实社会互动产生的信息资本将成为连接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数字化资本。


总之,实体社区的传统关系在数字技术加持下呈现出了新的形式,社区的泛在联结创生了人机交互、人机交流乃至人机交往环境,将实体人的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全面连接起来,虚实社区场景延展着人的社会性,大大扩展了人类活动的控制边界。


(三)从工业劳动分工到数智劳动分工:人机之间的社会协同

数智劳动分工指发生在人-机多元种属社会构成要素之间的劳动分工与社会协作形式。在与数字经济共振的过程中,数字劳动“逐渐被建构为一种超越传统‘工业劳动’的历史性表征,被赋予了新的价值与使命”(刘雨婷、文军,2022:122)。职业分工是现实中人与人基于功能互补所形成的劳动分工,是系统内部循环协同的分工;而数智分工则是以人为原点的、人与机器人或数智人之间的不同种属分工,并达成劳动过程与劳动分配之间的主体分离。百度主持的无人驾驶网约车“萝卜快跑”项目正是智能系统自主工作并获得创收的典型,截至2024年4月19日,“萝卜快跑”已在全国11个城市落地,在开放道路累计提供超过600万单服务(佘惠敏,2024)。由于泛在主体间种属异质性联结关系的存在,人和机器之间的分工转变为社会协同一体的方式,从而促使传统的以职业为核心的工业劳动分工向数智劳动分工转化。


数智劳动分工包括:(1)人与数字平台之间的分工。平台作为控制系统发出工作分派指令并分配绩效,劳动者根据平台指令行动,产出的绩效实时反馈给平台,美团等各种零工平台就是这种分工的例子。(2)人与数字机器人之间的分工。数字机器人不仅可以替代一些体力劳动,甚至能够部分代替脑力劳动,如智能配送无人机、自动分拣平台、智慧导诊机器人等。(3)人与应用软件之间的分工。日常生活中,人们会把自己的一些生活诉求交与应用软件处理,并按照程序和口令与应用软件互动,同时这些软件程序也在规制人的操控,如智能语音对话系统、虚拟客服等,这些供人们实时沟通的软件好像人的外在“器官”,成为泛在连接得以实现的载体。(4)人与信息流动算法之间的分工。流量互动反映了厂商和消费者之间的数字化生产及其劳动分工,“流量为王”体现了信息对于获取利益的重要作用,各类数字平台对创作者流量的分配也就是对利益的分配。


总之,从工业劳动分工向数智劳动分工的转变模糊了传统的分工形式甚至报酬获取原则,数智时代的社会分工不受时间、空间的约束,甚至人与人也不直接发生交流,而是通过机器来进行“人-机-人”的操控。这从本质上改变了工业社会职业分工及工作联结的方式。


(四)数业经济的“融”与“合”:平台组织间的共栖关系

数字驱动力作为先进生产力改变着工业社会的经济形态。一些研究者沿用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逻辑来描述数字社会的业态、经济乃至社会形态,提出“数业经济”的概念,用以说明社会从工业经济向数业经济的转型。一切以生产数源品和数品为核心的产业统称数业(傅国华、傅哲,2021)。“数业是继农业、工业之后新的经济、社会和文明形态,是以数据作为核心要素、算法为主要驱动力、算力为基础设施、通信网络等为载体,以数智科技等形成新的生产力,推动业态转型,形成现代化生产关系及数智治理模式,开启人类数智化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体现新生态的经济及社会新范式……如果说工业经济是通过‘分工协作’产生效率的‘分’的经济,那么数业经济则是通过‘融合创新’创造价值的‘融’或‘合’的经济。”(张晓东,2023)


数业经济的“融”或“合”是通过一个个平台完成的。平台即数字平台,是一个个生产要素沉淀、分发、流转和交叉融合的处所。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而是一个向参与者提供合作和交易机会的虚实结合的场域或信息枢纽。平台通过数据价值化过程抽取信息,而信息是数据的来源,信息的生产、获取、传输、占有和使用状况是获得数据的基础。虽然人们认为数字化极大拓展了主体的机能,主体比过去拥有更多的数字化信息,能够支配更多的数字化工具,但在瞬变、不确定、复杂、模糊的海量数据环境下,数据仍需通过平台进行集结、分类和赋予价值意义。以智能临床决策支持系统为例,智能决策平台既需要医生、护士、医疗技术人员、医疗管理人员等专业群体的医疗知识和实践经验,也需要电子医疗系统所记录的患者信息数据、远程医疗技术和可穿戴设备收集的健康数据以及医疗数据分析预测算法,以协同实现医疗行业的智能健康监测、疾病预防、临床决策、药物研发等。“从根本上讲,平台是一种生成、提取、记录与分析无限增长的数据的基础设施,能够连接参与市场的多个群体的运营机制,利用网络结构协调数字信息在特定群体间的流动,从而提升效率并带来效益。”(王天夫,2021:76)但是,平台的意义不仅在于提升效率、带来效益,以及作为万物互联的信息枢纽将拥有核心价值的创造者和用户连接起来,还在于向社会扁平散射,形成一种网络秩序。比如,滴滴平台主导的司-乘对接控制系统不仅是一种劳动和利益分配系统,还是一种出租车司-乘交通信息权力系统,同时它还接入了公共交通秩序规则系统,与其他平台形成了共栖关系。数字平台具有交流或交易的媒介功能、信息服务功能、产业组织功能和利益协调功能,因此,以平台为核心不仅形成了平台经济,整个社会也被紧密地联结起来。


三、泛在团结的本质


泛在团结表现出不同种属的“人”、虚实社区或工作空间、人-机数智劳动分工和数业平台之间的跨界之泛。其本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泛在团结多元主体之间的种属性质差异

在人-机-人的交往联结下,数字社会的泛在团结表现出以下特征。第一,以客观物理性为连接基础。基于信息通信技术、数字智能技术研发的系统与终端成为基础设施,构成了泛在团结的客观物质维度,所以,数字技术的物质性体现的是物质意义上的客观连接。这个客观连接是以人为媒、以数为媒、万物皆媒的人类生活得以联结的环境条件,为人的社会性联结提供了客观基础。它作为技术先在,提供了万物互联的背景,即使没有意识到或不情愿,在客观上人和物之间也已经通过终端设备和互联网实现互联互通了。第二,人-机不同种属间进行异质性互动。这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也包括人与数字虚拟人、数智人等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还包括地方性社区、网络社区和虚拟元宇宙场域之间的互动切换。总之,泛在团结表现为跨种类、跨时空、跨平台的社会互动。第三,算法主导的数字监控和规训秩序的形成。在数字社会,全方位信息采集与处理使得实时且精细地掌握人们的日常活动与社会运行过程中的海量数据成为可能,社会基于数字分配形成动态秩序,在流动不居的信息资源整合中呈现出泛在团结。只有基于算法机制,泛在团结才能跨越异质性种属要素之间的时空区隔,形成异质性主体间、异质性场景间广泛的联结与利益分配关系。

 

可以说,异质性种属主体间、异质性种属场景间形成了共栖共生关系。异质性种属之间的社会互动关系不仅表现在作为自然人的个体之间的广泛联结、家庭生活与职业场景的空间互嵌,还表现在可穿戴设备对人身体的量化与连通、虚实空间的实时无缝切换、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劳动与分配等。这些特点反映了数字社会的社会空间、时间结构和社会关系的跨界联结及其共栖共生关系。以汽车为例,它是一种物质性出行工具,但未来的汽车还可能是与我们交流的“信息能动机”,可以“‘自动’告知您有关它的一般状况和您本身的信息(如果您的工作状态不佳,它可能会拒绝启动工作),它给出建议并且做出决定,它是协商的对象,它和人们就‘应当如何生活’的广泛内容进行协商”(韩炳哲,2023:6)。物理状态的汽车是实现客观连接的基础,而作为“移动的信息分配中心”的汽车则又成为泛在连接的主体。

 

在数字社会,泛在团结的种属异质性本质还可以从“类生物性”的角度加以解释。类生物性观点将数字文明视为特定的生命系统,数字交往生态正在发展出类似于生物本体的属性:数字交往生态具有动态性和系统化的整体动能;数字交往生态的有机性、生长性与自我代谢的能力,使它更像一个泛在的生物体而非恒定之物;数字交往生态也具有万类交往、共同演化的特性(杜骏飞,2023:28)。如果把泛在交往视为复杂数字系统的类生物性有机系统,就意味着数字社会虽然是跨边界的种属差异性存在,但仍然是有机“联结”的,这种“联结”通过数字交往像自组织一样逐步形成规律、增强系统,最后异质性数字分工促成普遍联结。

 

(二)泛在团结的混沌性与融合性

泛在团结建立在多元种属之间数字分工的基础上,反映了社会构成要素的种属多元性及混沌性功能,打破了工业社会中明确的职业分工。

 

从自组织运行来看,混沌性表示的是事物非线性的、动态的、独立的联结特点。信息是流动的,但可以被实时计算,产生一个可量化的社会空间,该空间运行有一定规律但不可能被长期线性预测。正是复杂但不混乱的数字计算能力使得实体人与数字人、地方社区和虚拟社区等不同种属要素之间建立起可沟通、可互动、可控制的关系,并形成一定的动态规律。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混沌不确定性是常态的,但是这种常态也会呈现出秩序性。融合性是对混沌性的回应,是混沌性的动态规律性的体现。它是指数字对种属异质性的社会构成要素之间的动态创新,当数字互动发生在种属异质性的社会构成要素之间时,个性化的、个体化的、多元化的、差异性的交往原则必然要求在异质性种属之间建立共通关系,以保证彼此间数字资源的流通、分享和共享。因此,融合性促成了数字社会的互动关系。“网络社会成员以数字信任为基础,以数据自由流动和技术发展价值的共享为纽带,形成了社会共同体。”(李占国,2020:5-6)以智慧城市管理为例,智慧城市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将城市中的交通、能源、环保、公共安全等多个系统整合起来,实现了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之间的动态协同工作体系。这种动态协同不仅限于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民众、企业之间的合作,还包括不同算法规则、不同智能平台、信息采集终端之间的接入与适配。同时,城市中包含着大量非线性、动态的因素,如人口流动、交通时况、环境污染等,智慧城市系统对这些问题的实时监测和预警虽然无法完全消除不确定性,但能够减少负面影响,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智慧城市通过数字平台将城市中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和共享,促进了不同领域之间的融合与创新。

 

(三)泛在团结作为算法权力控制下的一种网络化秩序

前工业社会,人们聚居于固定村落,社会基于地缘形成一套道德规则,遵守集体价值规范、获得集体认可是个体维持正常生活的前提,全体社会成员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在工业社会,城市与职场成为人们的日常处所,差异化分工及其形成的道德精神、职场伦理成为自身与社会连接的基础,岗位分工下的权利责任体系规范着个人多样化的行为,集体利益、归属感和集体价值观分属在不同的职业共同体之中,社会高度一致性被大大降低了,但社会也因职业分工形成了链式协调有机体。上述两种社会分工与整合关系便是涂尔干提出的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核心观点(涂尔干,2000:89-92)。

 

在数字社会,人们不再受限于任何场所,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建立起广泛而流动化的联系。个人作为独立的终端,与社会的关系更加扁平,个人能够自主地处理一些过去由一系列服务组织提供的生产和生活事务。同时,真实世界的独立感与虚拟世界的自由联结感构建起人们对日常生活与职场工作的新体验,突破了有机团结下职业群体或法人团体中共同构建的群体道德和职业伦理的物理空间基础,算法自主决策系统普遍应用于生产、生活和社交等社会运行的各个层面。算法权力的实践体现了算法规则设计者对网络空间构建、运行和使用的理解,目的在于控制用户社会交往行为。外卖平台的派单和奖励算法控制着骑手的劳动规律,社交媒体平台的内容创作者也在不断迎合平台的流量分配与算法推荐规则,新闻内容推荐算法更为普通民众营造了个人专属的“信息茧房”,影响着个人喜好、品味以及看待世界的方式。因此,在数字社会,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源于算法的平行共栖关系,这种扁平的个体化的算法权力系统导致了新的社会整合形式的出现。

 

(四)泛在团结的整体性与社会秩序的关系

数字社会的普遍联结本身具有整体性。理论上讲,各主体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这些复杂但不混乱的社会互动和稳定的内在结构关系会形成一个整体。数字社会泛在联结的整体性体现在:(1)信息网络意义上的数业化首先反映了数字社会普遍联结的物质基础。例如,智能交通系统通过收集车辆行驶、路况、交通违法行为等数据,实现交通信号的智能调控和交通拥堵预警,智能环保系统则通过收集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数据,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智慧城市的运行依赖大量的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构成了智慧城市普遍联结的客观物质基础。(2)数字网络空间资源的普遍联结。数字技术设施为分散的个人提供了社会联结的空间,每个人都置身于数字社会的网络空间结构,尽管并不一定有真实的人际互动,但确实可以随时启用或占有无处不在的数字社会资源。例如,微信、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媒体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网络互动空间,用户可以随时使用这些平台建立线上联系。(3)主观数字交往互动基础上的普遍联结,取决于社会自身的属性、价值观和文化沟通模式。社会自身的联结是体现人类社会价值和意义的基础联结,它超越了数字技术的客观性,在实践哲学的意义上,只有普遍的、实践的、共演的交往联结,反映社会价值的社会联结才能真正促进“数字团结”(杜骏飞,2023:44)。在数字社会,人类社会本身的社会联结仍受到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但泛在团结形式下的社会联结是一种普遍联结,“普遍联结的整体性最终要求的,实际上不是整齐划一,而是具有可及性、可遍历性,且不排斥异己的数字社会团结”(杜骏飞,2023:35)。

 

在数字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判断上,一方面,技术数字是效用数字,“这些技术和设备正在重塑空间、时间以及社会知识的生产和分配等社会构成要素”(刘雨婷,2023:211)。因此,数字是社会前进的动力机制,或者说是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张茂元,2021:91)。另一方面,数字也是控制社会的基础力量。将数字价值化是一种选择性过程,代表着一种规范性的社会要求,它定义了社会价值和个体意义的标准。对数字资源的控制、占有和使用“正在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分层标准”,导致了新的价值秩序和规范秩序的形成(刘雨婷,2023:219)。如果说机械团结的基础是土地占有、有机团结的基础是职业群体,那么泛在团结的基础就是对数字资源的占有。从实体人到数智人、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从工业劳动分工到数智劳动分工、从社会资本到信息资本、从政治经济权力到数字权力等种属异质性关系的变化,难以避免会影响社会动态结构和社会运行秩序。



四、泛在团结对团结形式的延伸


如果说机械团结源于个体同质化的社会依附,有机团结源于功能分工的经济协作,那么泛在团结则源于信息智联。以三种社会团结类型为例,表1展示了三者的具体差异。以数为媒显然体现了社会联结性质的变化。

 


尽管存在以集体意志为中心和以个体意志为中心所形成的不同社会秩序,但总体而言,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人与人的互动都是在实体社区进行的社会互动,人们占有的利益都是物质性的,也都以实体的组织维系社会秩序。也就是说,以往社会秩序的形成以物为中心范式。然而,以机器大工业为底色的工业革命代表的职业分工秩序不断遭受以信息数据分工为基础的数字社会的冲击,一种数字化的社会秩序正在悄然出现。从数字、数据到数智体现了数字社会的演进历程,而算法、算据和算力则构建了新的数字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控制着泛在团结的社会秩序。

 

从实体人到数智人、从实体社区到虚拟社区、从工业劳动分工到数智劳动分工、从职业共同体到数业共同体,可以发现从实体环境下的社会自身联结向数字环境下跨社会联结的变化趋势。泛在团结可被视为一个研究对象模型,这一人与数字社会的联结模型本质上反映了基于算法技术的种属异质性联结关系。种属异质性的联结为满足人的数字化生存需要服务,但现实社会中人与社会的团结关系仍是数字社会虚拟的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网络空间关系和数字空间关系是对现实社会关系的延伸。

 

当然,泛在团结也必然面对社会问题的冲击。人、物、信息、机器之间的联系不仅仅改变了人类的认知和行为系统,也建构着复杂社会系统的数字秩序。因此,不同种属的社会构成要素之间既存在共栖关系也潜藏着冲突,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机关系冲突。一方面,数字排斥、数字茧房、数字鸿沟正在重新构造社会分层结构,实体人和数智人的种属竞争令人恐慌。另一方面,人机交互、人机交流和人机交往也会导致人本身社会认知和社会交往实践的弱化。例如,身体缺场可能会导致认知偏差,虚拟交往可能会导致个体社会性弱化,网络信息依赖可能会导致个体获取信息的主动性丧失,社交浅表化可能会导致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弱,高度的个体性和文化差异可能会导致群体极化、虚假民主,以及数据思维引发道德规则丧失等。最后,不同种属构成要素之间的冲突必然涉及人为机器服务还是机器为人服务的技术伦理争辩,还有数据隐私、数据滥用、数据主权、算法歧视、数字专制、数据监管等国家权力与数字权力之间的控制关系问题,这些都直指泛在团结的社会建设基本原则问题。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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