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社会学评论》2024年第6期
作者 | 杨发祥 胡可欣
杨发祥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社会学及应用、城乡社会学。
胡可欣 华东理工大学应用社会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社会学及应用、城乡社会学。
内容提要: 社会秩序与社会进步是社会学的终极追问,也是实践结构论的价值关怀。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如何认识当代中国社会实践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成为社会学研究的重要议题。郑杭生及其学术团队提出的实践结构论,正是基于全球化进程和本土化视野,从现代性的长波进程和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两个维度来理解当代社会的运行和发展,为解读社会实践结构变迁与社会建设提供了一种新视角。作为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新近成果,实践结构论从理论意涵、现实基础与价值关怀等三个维度,系统论述了社会结构性巨变导致的社会转型与社会关系的趋势、特征与动态变化,为理解社会结构转型的动力源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研究范式。
关键词:实践结构论;社会建设;社会秩序;价值关怀
2018年6月,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我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当今世界正处在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双重发展进程中,中国社会进入深度调整与急剧变革期,社会与个体都面临新形势与新挑战,这种动态变化的过程,实质上是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变化。郑杭生及其学术团队认为,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变化蕴含了两股力量,即现代性的长波进程和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那些左右社会生活的重要变化,那些影响我们个人生活的复杂征候,都是这两股力量叠加所产生的一系列现实效果。这一关于社会结构性巨变及其二维效应的理论,我们称之为“实践结构的社会学理论及其二维视野或双侧分析”,简称为“实践结构论”。实践结构论的提出,立足于中国所处时代发生的结构性巨变,为把握当今世界的现代性转型和重新认识当代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变化提供了新的视角。
一、二维视野或双侧分析:实践结构论的理论意涵
实践结构论的提出,是基于对中国社会实践结构变化的深刻认识。当今世界和中国都处于现代性不断成长的过程中。社会实践结构的变迁要求社会学理论的视野不能停留在本土化的实践上,而应在更为宏大的全球进程和历史视野下思考时代命题。“二维视野”或“双侧分析”是认识和把握社会实践变迁的理论工具,为理解全球化和本土社会实践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差异性提供了新的方法。
(一)理论意涵:二维视野或双侧分析
作为一种把握当今世界现代性转型的理论视野,实践结构论来源于现代性长波进程和本土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这两股力量叠加所产生的现实变动(郑杭生、杨敏,2006a),当今世界每一项重大的动态变化都源于这两股力量的共同作用。在中国经验的研究中,从全球与本土话语之争的再度激活,到广义转型论与狭义转型论的实质性分野,都需要一种更为开阔的社会学理论视野,以更深入地把握现代性和本土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郑杭生、杨敏,2006b)。实践结构论的提出,正是基于中国社会的真实脉动和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社会生产的信息化、符码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对社会生产方式的影响,“去集体化”和“去组织化”对既有社会组织形态的冲击,劳动与资本传统关系的变化导致的社会分化,有形劳动社会地位的改变带来的社会分层等。在全球化和本土化的交织下,这两股力量相互叠加、动态发展,所产生的一系列效应被称为“二维效应”,作为一种分析视角则被称为“二维视野”。
所谓“二维视野”或“双侧分析”,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以现代性的长远趋势和大尺度的历史视野,探查和追踪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稳定性变化;其二,基于本土社会变迁的具体视域,把握转型过程中以快波频率交替产生的社会变动,这类变动往往隐现不定却能引发较大的社会震荡(郑杭生、杨敏,2006a)。社会发展变迁过程始终贯穿这两股力量的相互作用,社会转型也是在这两股力量的驱动下展开的。但从理论内涵上看,“二维视野”和“双侧分析”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但两者均印证了社会转型产生影响 的长远性与深刻性。认识和理解转型期的中国社会,“二维视野”关注宏大视野下的整体性趋势,侧重于从全球和历史视角把握时代图景与社会变迁,“双侧分析”则强调从微观的社会现象透视社会变迁过程中的问题,从不同角度分析和解释本土社会的经验事实,在思想和理论层面将社会实践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简言之,“二维视野”就是这两股力量叠加所产生的效应,“双侧分析”则是对这两股客观力量的社会学分析,即将转型中国的社会事实置于现代性的发展进程中,同时兼顾发展主体的历史视野,在时间和空间的脉络中整体把握历史性与现代性交织的社会事实。
(二)结构分析:全球视野与本土进程
社会结构性分析有深厚的学术传统。所谓“结构性”,是指这一过程并不是自发、无序地产生或形成的,而是遵循某种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而现代性是其中一条重要的主线。在吉登斯看来,“现代性的内在特性本身就具有社会学的性质”(吉登斯,2000:38)。作为理解人类社会演进的核心概念,现代性有清晰的发展脉络。一方面,现代性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在现代社会体现为一种暂时的、未完成的、持续变化的倾向。另一方面,现代性沿着历史进程不断前进,人类社会亦在前进中发展,社会实践在丰富现代性的同时也在创造现代性。可以说,结构性分析是伴随现代性的发展而出现的,并逐渐勾勒出兼具多重属性的现代社会。现代转型与社会变迁是结构分析的双重理路。在全球化进程中关注本土实践,以本土实践回应全球化进程,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将社会发展的动态趋势放在全球化与本土化的双重视野中看待,是我们思考和理解社会问题的重要方式。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转型一直与现代性的宏大背景相联系,而这种结构性力量与当时的国内社会环境与国际发展形势紧密相关。作为一种社会学的分析视角,实践结构论认为,现代社会的困境和问题反映了一个国家所面临的特殊性问题与阶段性矛盾,同时也受到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性与全球化之长时段的影响。实践结构论从国际视野与中国经验出发,基于当代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变化,着眼于探寻当下社会问题的结构性根源,为我们认识社会结构转型的动力源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理论范式。
本土实践和全球进程是研究中国社会现象、事实和变迁过程的“一体两面”,两者不可分割,共同作用于中国的经验现实。社会实践中发生的诸多变化,既是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及其两个维度的结果,又是这一结构性巨变的表现。在实践中,“二维视野”和“双侧分析”常常交织在一起,同时发挥作用。第一,从“二维视野”来看,本土实践聚焦“中国”和“短时段”,具有本土化与即时性的特征,其根植于中国本土社会实践,观照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的社会事实;全球进程则关注“国外”和“长时段”,侧重现代性进程中更为持久和连续的稳定性因素,将中国的实践置于全球视野和国际关怀之下,基于不同视角对中国社会展开差异化研究。第二,从“双侧分析”来看,本土实践和全球进程是同一过程中的两个维度,两者在各自的发展脉络中平行前进,在时间维度上不同步,在空间维度上不重叠,是一体两面的“双侧”。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结构论既立足本土又超越本土,坚持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为我们理解转型期中国社会的各种现象和问题提供了一种双重分析视角。
二、利益格局的结构性巨变:实践结构论的现实基础
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始终立足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实践领域的社会现象为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现实性的资源,促使现有的社会学理论迈上新的台阶。作为全球现代性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独特的发展模式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形成了独一无二的“中国经验”。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突出表现为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
(一)社会转型的阵痛:利益调整与关系重组
立足现实是认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出发点。郑杭生、杨敏(2006c)曾指出,从社会转型的特殊脉动来看,在21世纪初,中国社会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交织的发展阶段,处于现代性的长波震荡中,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体制机制持续调整,改革的适应期涌现出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现象甚至社会问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社会进入了一个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发展时期。当然,中国的社会转型存在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差异,社会结构是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而体制转轨则是从一种缺乏效率的现代体制向另一种更有效率的现代体制转变(郑杭生,2009a)。社会性质与社会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了中国社会转型的复杂性。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社会分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观念,资源配置的非均衡状态导致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单位制”的解体对利益群体的分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这一变化使个体对单位组织的依赖减弱:一方面,个体的身份从组织与体制中解放出来,摆脱了传统的义务和制度的约束,成为“一种可以自由选择的游戏”(鲍曼,2002:88);另一方面,个体也面临支持关系的瓦解,其在生活领域中的安全感降低,被迫面对生活方式的改变带来的不确定性。固有的、稳定的、清晰的社会身份和社会关系受到冲击,与之相关的利益关系与利益分配方式也随之改变,社会笼罩在一种变动不居的流动性之中。个体脱离传统的血缘与地缘关系,在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的同时,也要求自身权利得到实现(陈付龙,2023)。在这种变化之下,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社会组织形式发生变革,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群体之间矛盾激化,社会信任危机产生,出现了“私人企业主群体、农民工群体、城市业主群体以及垄断行业利益群体等”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郑杭生、杨敏,2006c)。
社会实践结构的一系列动态变化,既是中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的阶段性表征,也是利益格局深度调整时期的印记。社会结构的变动进一步加剧社会分化,附着在社会结构上的利益主体、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社会矛盾就是社会分化产生的非良性结果,突出表现为利益关系紧张,利益群体因不同利益诉求而产生摩擦、排斥与分歧。在社会转型加速期,由于利益分配方式和分配规则的多元化,不同利益群体对各自利益的维护和争取造成了利益分化的事实,城乡之间、体制内外、央地关系等利益结构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和重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团结和社会稳定。而利益多元化的事实决定了利益表达是一个多元主体博弈的过程。郑杭生、杨敏(2006c)根据利益诉求的博弈过程,将利益博弈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发生在强势利益群体之间的“强强”冲突博弈;二是强势利益群体与弱势利益群体之间的“强弱”冲突博弈;三是弱势利益群体之间的“弱弱”冲突博弈。围绕利益的竞争,不同群体的博弈不仅体现在双方力量的对比上,还体现在事件性质、发生缘由以及行动方式等方面。第一类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是一种强对抗型的博弈,双方力量相差较小,且对于资源的获取有势在必得的期望,博弈主体表现出较强的策略化和维权意识,在利益的拉锯过程中往往易形成非良性竞争。第二类和第三类利益群体的博弈过程明显受到了来自经济和社会两种结构性力量的约束,利益群体的力量对比取决于各自获得社会资源的能力的强弱。
(二)利益表达的分野:理性主义抑或功利导向
利益表达是利益群体反映诉求的方式,通过某种话语来表达具体的情境,以期获得合法性的社会支持。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和社会分工的细化,在生产效率提高的同时,社会运转也在不断加速,不可避免地催生了个体的理性主义,进而导致市场化的观念不断渗入个体与群体的生活,社会团结意义上的生活与秩序面临价值剧变。韦伯认为,“人们把获利看作是生活最终的目的”,理性化从社会波及个体,人的一切行动都经过精确计算并以效率为目标,理性行动在现代社会占据了支配地位(韦伯,2010:20)。这种个体的理性主义体现在对利益的追求和计算,追逐利益成为生存和生活的主要目标,其背后映射的是个体思维意识对行动过程产生的影响及其结果。更进一步而言,社会转型也直接与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态相关联。在现代性和市场化的裹挟下,社会成员的原子化、个体化、理性化特征逐渐显现,社会成员的心态经历了从公到私、从集体到个体的转化,个体性意识逐渐增强,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个人追求兴起,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也在形塑着社会发展的利益格局。正如贝克(2011:27)所言:“人们的选择和决定塑造着他们自身,个体成为自身生活的原作者,成为个体认同的创造者,这是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特征”。个体自我决定、自我负责,自主选择社会关系、社会角色,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理性主义或功利导向为个体的自我实现提供了选择空间,人们逐渐进入一个个体化社会。个体化社会是一个强调个体欲望的利己主义社会,个体化与理性化在现代性的过程中持续交织,并反过来强化社会的现代性趋势。在此意义上,个体理性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当然,转型期中国的社会形态既不是纯粹传统的,也不是纯粹现代的,而是一种混合的形态(郑杭生、洪大用,2004)。混合形态营造了一种假性现代社会的风尚,即在社会文化领域已具有现代化雏形,而经济领域的现代性却未及时显现,这种朦胧的现代性特征使经济发展滞后于社会生活。
现代性本身包含的个体化趋势,为个体追求利益提供了合法性基础。然而,生活处境和人生模式的高度个体化,使个体的自主性和行动能力增强,而社会关系网络却在不同程度地弱化。无法忽视的是,个体在此过程中承受着前现代社会未曾有过的生存压力,与个体紧密相关的利益诉求不断放大。个体得以从传统的思想、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中抽离出来,传统的伦理、价值和规范对个体的约束不断减弱,个体有了基于自身需求和欲望来实现目标的自由。与此同时,为个体化文化所强调的自力更生也意味着独自面对扑面而来的风险、机会与矛盾(李荣荣,2014)。脱离了“标准化”的人生成为自主的、可选择的人生,既有可能享受安稳与发达,也有可能面临破碎和坍塌。为了寻求生存与发展的稳定性和安全感,个体不得不诉诸对确定性的追求,通过外化的利益来获得物质和心理上的双重保障。这种基于利益得失的功利主义目标,主导了大部分现代人的生活,对利益的追求、对欲望的满足以及对时间的掌控充斥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纯粹的利益关系和市场规则给传统的社会伦理、价值和规范造成了冲击,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方式从合作互惠变为谋利竞争,人格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在现代社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彰显,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受到某种客观化、世俗化和抽象化的物的主导,为了达到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却最终成为追求的目标。这正是韦伯勾勒的现代社会的理性化画面,也是齐美尔笔下的现代生活风格。当群体的一切行动都要经过理性计算和利益权衡时,社会分化的加剧便使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化。当生活被囚禁在利益的金字塔中,利己主义之风的盛行也就遮蔽了人类对社会团结与社会和谐的最初向往。
(三)利益博弈的多元策略:组织化与文本化
利益表达并非始终以个体为单位,而是一个多元主体竞争、博弈与抗衡的互动过程。个体利益诉求的外化是利益强化的实践机制,也是利益表达从个体化走向组织化的必要过程。一方面,在利益关系出现分化的初期,利益的表达往往是以分散的形式呈现,在社会层面产生的预期效应影响较小,诉求能够得到的回应也非常有限。然而,利益群体的博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利益的表达不会永远停留在等待反馈的初级阶段,以个体为单位的利益主体要经历辨认、识别、分类以及确认等环节,从个体的分散走向集体的联合,在利益层面实现有组织的联结,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利益诉求。在某种意义上,这一过程走向蕴含一定的自发性和必然性,有共同目标的利益主体会不自觉地走向组织化。另一方面,利益群体对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考量,决定了其通过组织化的方式来扩大利益诉求的边界,尽可能在能力范围内调动丰富的资源以达成目标。因此,利益群体的组织化是一种将个体诉求放大的机制,通过同质化的利益诉求实现个体的联结。考虑到利益群体的组织化存在理性化程度较高的前提,并且有内部的整合机制,组织化利益博弈往往产生相对集中 、清晰及有序的矛盾和冲突(李路路,2008)。在利益一致且内部整合的基础上形成的共同体,在组织和行动上更容易被调度和控制。值得注意的是,利益群体的组织化如果不加以合理规范,很可能造成利益群体的恶性博弈,对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文本是理解利益群体表达诉求的重要工具。利益诉求的实现是一场艰难的博弈过程,不仅要关注利益群体之间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还要了解利益关系是如何产生、如何连接,以及如何在群体中被激活。作为一种表达介质,文本被利益群体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以一种明确的话语来建构自我的利益诉求,以期获得合法性的社会支持。“利益主体在诉求过程中都有可能采取组织化方式,将原先博弈过程中的文本策略转变成为有组织化的文本行动策略。”(郑杭生,2012:11)作为一种表达依据,文本既是利益群体使诉求合法化的理论工具,也是与他人互动、对话以及辩论的载体,在此过程中,利益主体的诉求得以进一步重申、解释与修正。利益主体在追求自我期望时存在的行动特性表明,文本在利益诉求表达过程中具有某种功能性地位(郑杭生,2012:9)。因此,文本策略实质上兼具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既是利益群体所采取的一种将诉求合理化的工具,也是一种话语博弈策略,即通过文本的形式将利益取向具体化、明确化和可视化,提高利益群体的社会影响力,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利益诉求。
当然,利益群体表达利益诉求时,难以掩盖诉求背后的主观性与局限性,即明确提出来的利益诉求实际上都是利益群体基于自身立场的表达,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个人意愿和情感色彩。中国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历程表明,不同职业和社会地位群体的利益诉求复杂化、多元化、扩大化,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事实。无论是利益群体的组织化联结,抑或是文本化的诉求表达,都是个体基于当下处境为保护自身利益、减少利益受损或争取更多利益而做出的行动。可见,利益博弈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互动过程,当个体提出自身的诉求时,利益诉求也非瞬时就能得到满足,差异化与多元化利益诉求的聚集可能导致社会冲突与社会矛盾的显现,从而带来不确定风险。
三、社会秩序与社会进步:实践结构论的价值关怀
当代中国社会,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及思想观念等都经历了深刻变动,利益分化导致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难以避免。不同利益主体的互动过程和实践策略持续影响利益格局的变化。如何通过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达成社会秩序与社会进步,正是实践结构论的价值关怀和使命追求。
(一)社会秩序:资源配置与社会公平
社会秩序与社会进步是社会学研究的经典领域。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尤为强调“秩序”与“进步”,以二元分析阐发了现代性急剧变迁时期出现的社会分工、社会群体和阶层分化,以及社会的均衡与发展问题。涂尔干在此基础上延续了孔德的理念,在他看来,社会学从一开始就担负着引导社会恢复社会规范状态的任务,这是社会学的神圣使命(曹金羽,2024)。将视野放在历史的长河中,中国传统思想蕴含了社会学理论的巨大潜力,从诸子百家争鸣到儒家思想正统地位的确立,无一不体现着治国理政思想中“求治去乱”的终极关怀。严复沿着中国历代思想家对社会秩序的思考,融合孔德和斯宾塞对社会学所做的界定,将社会学定义为用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的治和乱、盛和衰的原因 , 使社会达到治的方法和规律的学问(郑杭生 、胡翼鹏,2009)。社会学始终关注社会秩序何以可能及何以持续的问题,而“社会建设”的提出则回答了社会学关于社会秩序的具体化构想。社会建设的实质,就是通过建立相应的社会结构、社会机制、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促进社会的有序运行和良性发展。在一个社会中,资源和机会的总量往往是稳定且有限的,资源和机会能否获得、获得多少、以何种方式获得,除了受到社会资源存量的制约,也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许多或然性和不确定性。社会资源在分配过程中,可能会对某一群体造成强烈的不公平感甚至被剥夺感,引发群体间资源争夺和关系恶化,造成利益格局的失衡与利益关系的分化,使社会信任面临很大挑战。郑杭生曾指出,我国社会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社会进步和社会代价并存,资源何以合理配置、社会公平如何实现成为社会关心的问题,在经济改革效果持续释放的过程中,应更加注重社会利益诉求的秩序化建设(郑杭生,2009c)。在此意义上,资源和机会的分配就涉及社会公平和社会规范,如何使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得到合理且公平的配置,成为社会建设的核心要义。健全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是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条件和保障,也是在制度建设上对抗或然性事件的一种秩序性安排。郑杭生(2001)指出,社会建设的深层理念是“减缩社会代价,增促社会进步”,社会建设的目的就是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消除部分群体的被剥夺感,缓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降低社会运行风险,对社会运行和发展进行底线型维护。
当然,社会建设是一个持续丰富和完善的过程,而非某种一锤定音的制度安排。从根源上讲,我国面对财富分配和风险分配的双重社会压力,需要建立起关于社会分配的内涵和性质的动态观念,为现有的政策提供更为积极、现实和有预见性的启迪(郑杭生、杨敏,2008)。社会建设本身是一个包含多方面内容的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正向说,就是要在社会领域或社会发展领域建立起各种能够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从逆向说,就是不断研究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通过这样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弥合分歧,化解矛盾,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改善民生”(郑杭生,2007)。从社会建设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关系来看,社会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力量,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与否又是检验社会建设成效的衡量器和试金石(郑杭生、杨敏,2008)。社会建设就是要把握好“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的合理配置 ”这一核心要义,在做大蛋糕的同时注重分配公平,让更多的社会成员共享蛋糕。社会公平并不是虚无缥缈的理想,而是可通过持续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实现的具体目标。从功利主义的角度来看,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就能够实现“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弱势群体也可以被公平对待。换句话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是出于社会平等的考虑,也是为了维持合理的社会秩序,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建设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社会建设的过程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可见,社会建设具有浓厚的民生关怀,这也是实践结构论的使命追求。
(二)社会团结:基层治理与社会稳定
在社会学的研究视域中,社会团结一直占据重要的位置。涂尔干认为,“团结”是使社会成为可能的根本性力量。人类社会历经了从“前契约”的机械团结到基于“劳动分工”的有机团结的社会发展形态的转变,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基于个人相似性而建立,而后者是以个人的相互差别为基础(涂尔干,2000:91)。尽管社会学家对社会团结有多元化的理解与阐释,但对于社会团结所发挥的功能却有相似的观点,即社会团结为具有普遍性和相似性的个体提供归属,也是分散的社会关系得以整合的机制。在当代社会学研究中,社会团结转向了“在地化”探索与机制分析,致力于回答社会团结何以可能的问题,而社会治理则搭建了一座理解当前社会团结形态的桥梁。在现代社会的语境里,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在社会分工愈加精细化、个体差异性愈加显现的背景下,增强个体与集体的联结是实现社会整合的前提,也是社会治理成效的衡量指标。当下重提社会团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国社会转型的加速,催生了一个大流动、大分化的社会,社会成员日益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转变(周贤润,2021),基层社会是矛盾最为密集、关系最为复杂、问题最为多元的区域。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随着社会治理重心的下沉,社区成为个体生活的实体单位和基层社会的组成单元,基层治理的稳定性和秩序性关乎基层社会团结与社会和谐的实现。从“生于斯、长于斯”的熟人社会到商品房住宅的“陌生人社会”,中国社会的家庭观念和传统价值与现代性和市场化的观念产生了碰撞,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与基于利益分配建立的关系网络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对于利益关系的认知、判断与选择成为个体和群体相互识别的机制。如何在一个陌生人世界里重建社会关系、实现社会整合和协调发展,成为新时期社会建设实践创新的重要出发点。郑杭生认为,“中国各地的社区建设,只能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进行适合自己情况的探索,而不能从概念出发,从‘应该如何’出发。如果不符合, 就说这不对那不对。关键是要拿出适合中国情况的社区建设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意见来”(郑杭生,2009b)。社区建设是中国经验体系中最基础的地方表达,也是实践结构论的底层逻辑。
社会矛盾是社会运行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任何社会都存在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社会矛盾,社会性质的差异也决定了社会矛盾产生的诱因、表现形式及可能的解决方式的不同。杨敏、郑杭生(2007b)曾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不协调因素的活跃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这一时期也是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动、社会矛盾容易激化的风险期。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矛盾呈现出两个发展倾向:一是不同领域的矛盾叠加形成链式反应,二是利益群体之间博弈的扩大导致冲突激化,而后者往往会发展为群体性恶性事件,破坏正常社会秩序(郑杭生、杨敏,2006c)。从实践结构论的视角来看,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个人意识的崛起和社会信任问题显现、社会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压力加大,以及数字化和信息化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巨变(郑杭生、黄家亮,2012),无不向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在社会加速发展的情况下,社会矛盾的产生和解决不应成为群体之间的拉锯战,要避免社会矛盾激化,防止群体博弈发展成风险事件、恶性事件,积极探索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现状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主动推进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有关社会秩序与社会治理等理论思想的阐发,是中国社会思想史的本质所在,也是郑杭生理论思想的深层关怀。郑杭生沿袭中国国家治理传统思想中的“道”与“术”,在历史的发展脉络中寻求经验与智慧,重申社会公平在“求治去乱”中的作用,以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以最小化的社会代价增促社会进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四、结语
社会学理论以其抽象性和系统性,试图为解释变动不居的社会事实提供相对确定性的解释。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具备高度的“理论自觉”。作为“理论自觉”的开拓者,郑杭生先后创立了“社会运行论”“社会转型论”“学科本土论”“社会互构论”和“社会实践论”等五大宏观社会学理论,开创了具有东方风格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方向和清晰的思路。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的建构历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理论探索、应用和拓展的过程,有其自身发展的历史传承和梯次推进、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社会运行论提供了理解中国经验的理论框架,社会转型论是对社会实践命题的有力回应,学科本土论是建构中国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有益尝试,社会互构论突破了方法论困境,并将社会学研究带回本学科的立身根基(杨发祥、王镜新,2020),而社会实践论则是理解巨变中国的一种系统性分析视野(杨敏、郑杭生,2007a),将社会实践置于更高远的全球化进程。总体来看,“五论”立足于中国社会现实,从不同维度对转型社会进行了理论概括,在逻辑和事实两个层面形成了一个理解和解释中国问题的系统,它们虽在形成的时序上有先后,但在内在逻辑上彼此交叉、相互印证,并在各自的场域发挥理论体系的整体功能,为推动中国社会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喊出了时代的先声。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体系的新近成果,实践结构论是社会学原创理论的新起点。如何在实践中理解转型中国的重大现象和问题、把握时代发展的总体趋势,以及对时代的宏大命题作出回答,实践结构论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研究范式。学术研究的知识生产,是在总结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反思已有的学术思想、学术观点、学术命题,赋予已有的学术体系以新的思想内涵、时代内涵和文明内涵,以新的思想平台构建新的学术体系及新的话语体系(孙正聿,2023)。实践结构论不仅代表社会学原创理论研究的时代性,同时也具有深刻的现实性,它将社会学理论的视角置于广阔的时空范围内,从认识论的角度引入实践话语,推动理论研究回归社会学的经典范畴。我们正处在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仍有很多新现象、新问题亟待探索、解决,社会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探索建立具有解释力和生命力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不仅是社会学学科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基于“理论自觉”理解和回应时代问题的根本出路,这正是中国社会学日益强调“实践自觉”的意义所在。
(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