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本文:时立荣、翟翊辰. 发展型社会福利资源获得的市场互助机制研究. 社会建设. 2024, 11(6): 3-24。点击下载原文
福利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是社会福利论的核心议题,发展型社会福利政策提供了福利向市场开放的政策工具。因此,和市场相匹配的福利输送机制成为了操作转化的关键。一直处于社会互助体系边缘的市场互助机制可以为民生福利问题提供一种市场化的解决方案,它在对接福利需求和市场供给的实践中,初步形成了社会投资或社会金融、资产建设、商业保险、社会企业模式、ESG 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等五种市场互助运作机制。这些机制通过对社会价值要素的“再市场化”提升了社会保障的市场功能,使福利内涵从实物福利转向能力福利,为低收入群体、就业难群体、脆弱家庭、脆弱环境等提供了包容性社会保护。
社会保障是保障民生、维护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发展的蓄水池。无论是高福利水平国家还是低福利水平国家,福利和经济之间的供需关系都是福利供给与分配的核心问题,福利输送的方式则涉及经济资源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实现方式。由于社会保障需要面对福利供给短缺的问题,学界一直存在“福利国家论”和“福利社会论”两种不同的观点。在以福利国家论为核心的制度下,市场互助机制处于极其边缘的地带。然而,随着发展型社会福利思想的提出,福利社会论逐渐受到重视,福利资源的市场能力问题凸显,探讨市场互助机制对于增加福利资源来源、激发福利对象的内在生产能力、提升福利资源的效用具有重要意义。道德经济是关涉一切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伦理议题,在人类福祉问题上,福利观是对道德经济价值诉求的反映。在协调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有效解决民生社会问题领域的社会偏差与社会失调,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政治目标与社会参与、社会目标与公众福利、社会资源与利益分配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道德经济早已给出价值观上的指引。之所以说市场互助机制的内涵来自于道德经济,是因为社会福利是道德经济的延伸。
(一)道德经济主张商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
道德经济建立在经济主体是“经济人”与“道德人”相统一的理论假设之上,任何经济的发展都要与一定的道德伦理相结合,经济必须内含道德。英国历史学家汤普森以“道德经济学”与亚当 · 斯密主张的基于市场自由秩序的政治经济学对话,从社会史的经验视角质疑了经济学自由市场假设的局限性。他在研究 18 世纪英国民众针对粮食问题所展开的抗议行为时发现,在经济与社会关系的深层次中存在着道德通过自我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从而共同维系社会秩序的现象(沈汉,1992),并由此提出了道德经济的概念,进一步将道德和日常经济行为结合在一起。可见,同情、习俗、互惠、合作等传统道德是一切社会运行的基础,这在商品经济社会也不例外。泽利泽(2019)关于道德与市场行为的讨论论证了文化、经济与社会的交互存在,她指出,文化道德观念始终嵌入经济行为的全过程之中,道德及其观念的变化对经济行为的正常化和制度化具有深刻影响。因此,除了利润外,道德也是经济决策的社会基础。
道德经济在理论上反对资本主义经济学关于单一“经济人”的假设,这是因为单一“经济人”所造成的“经济决定论”抛弃了人是“道德人”和“社会人”的本性,割裂了经济与社会之间的正常联系。道德能否将企业、消费者、投资者、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目标转移到超越利润的社会目标上,并使这种转变成为新型“社会契约”的基础,对商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道德经济起着决定性作用(彼得森、阿维森,2014)。因此,道德经济是指商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的包容性经济。这一概念由于认可经济和商业伦理的和谐一致性,强调道德和经济的合一论,反对道德和经济的天然对立论,坚持义利并举的包容性社会发展观,已被广泛应用于对社会转型的理论解释之中。
(二)道德经济主张对效率与公平的均衡调节
道德经济理论认为,从资本的角度看,商品经济社会存在多种资本,是一个包括道德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社会资本、智力资本、技术资本在内的多元价值体系,体系中的道德资本与其他资本一样,是独特的生产资源。在现实社会中,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伦理道德的要求,如果贫富差距过大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就会产生对立和冲突,所以实现文明与发展必须解决效率与公平问题。效率包含了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和道德效率三种类型,相应地,效率的调节也存在三种力量,即市场调节、政府调节和道德调节(刘焕性,2021)。因此,道德经济存在着以下行动机理:第一,道德经济可以扩展价值序列,有助于新市场的开发和扩张,并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第二,作为道德经济的核心资产,道德资本的投入和物质资产一样,是合乎理性的;第三,道德投资提供了一种保持资金稳定的新途径,彰显了长期投资的重要性,有效避免了短期投机等道德伦理陷阱,有助于利用公共资源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第四,道德经济将重新定义民主制度;第五,道德经济要求将集体性和公共性纳入商品经济市场中。总之,道德经济凸显了工业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均衡理念(彼得森、阿维森,2014)。但在工业社会发展过程中,道德经济的主张曾被淹没在追求利润和经济财富的单边理念之中,直至 20 世纪 90 年代新发展观的产生,其价值调节作用才受到更多重视。
发展型社会福利理念及其政策建设与民生经济理念及其政策建设共同构成了“市场互助体制”运行的新观念与新架构。发展型社会福利是对道德经济的延续,而民生经济又为市场互助机制的运行提供了适配空间。(一)新发展观与道德经济一脉相承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关于发展的理论内涵率先发生了本质变化:面对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理念给社会带来的贫富悬殊、社会矛盾冲突、环境污染等损害人类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平的问题,人们反思了将单边“经济增长”等同于社会发展的错误发展观,提出了协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发展观。1.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变迁及其实现方式
将工业化程度与经济数字的增长当做反映社会发展的指标,将发展等同于“总人口人均产出的增长”(刘易斯,1983:6)是传统发展观的代表性观点,也是当时经济学界的主流看法。当时的经济学家尚未将“发展”与“增长”两个概念区别开来,普遍认为经济的绝对增长将带来民生的改善与生活水平的提高,由此形成了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又将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的认知偏差。但是,发展中国家出现的“拉美化陷阱”表明,先增长后分配的经济改革,会带来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城乡发展失衡以及社会犯罪突出和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这也说明经济增长的过程并不会自动实现分配的公正,反而造成了改革发展预期目标和结果的背离。这种忽视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危害,发达国家也同样遭受过。因此,追求片面经济增长的发展经济学观点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批判,“‘增长’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增长仅仅是物质的扩大……一个国家除非在经济增长之外,同时在不平等、失业和贫困方面趋于减少,否则不可能享有‘发展’”(西尔斯,1993:68)。新发展观认为,经济与社会共同进步才是真正的发展,社会发展具有整体性、综合性与内生性等特点,其主张摒弃无发展的增长论,转向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同时关注文化价值的作用,包括追求阶层平等、消除贫困等在内的社会发展(佩鲁,1987),建立包括经济、社会、环境、生活、文化等各项指标的全新的社会发展价值体系(Bauer,1967),以满足评估社会发展状况的需要。
总之,新发展观倡导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含义,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目的,这与道德经济的价值主张相一致。但道德经济理论仅提供了伦理价值取向,而新社会发展观则将“倡导经济和社会目标一体化”的道德经济伦理落实到了“经济与社会两大系统协同共进”的社会结构关系之中,明确了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协调关系对于发展的实质意义,为市场与社会之间的互助资源生产和交换提供了战略指导。
2. 福利与经济相结合的发展型政策取向
发展型社会福利一词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末联合国第一届国际社会福利部长会议上被提出,之后迈克尔 · 谢若登、詹姆斯 · 米奇利、泰勒 · 古柏等一批学者在反思西方福利国家危机的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型社会福利的改革思路。其中,米奇利(2009)所提出的发展型社会福利和发展型社会政策概念框架及其实践模式受到广泛重视,他从新社会发展观的角度论及了发展型福利体制,指出社会政策不仅仅要确立保障性社会福利,还要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具体而言,社会福利必须投资到能够提高人力资本、就业竞争力、社会资本、劳动技能以及低成本高效益的社会项目上。发展型社会福利主张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视角发现社会福利的功能,在发展中解决社会不平等与贫富差距扩大等各种社会问题。具体到社会政策上,其突出表现为将福利保障视为一种福利性社会投资行为。在这里,福利保障意味着实现社会性目的,而投资则是从市场获取经济资源。因此,福利问题必须面对市场,通过对社会项目的投资实现福利和市场经济要素的结合,并在政策上整合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
对于如何进行政策整合的问题,学界出现了生产主义、社区协同发展和社会企业方法等三种立场和倾向。一是偏向生产主义的福利观,这一立场追求福利服从经济发展的市场合作。在对东亚福利体制的早期研究中,米奇利(Midgley,1986)发现东亚福利模式呈现明显的发展主义特征,即追求经济发展的倾向。霍利德(Holliday,2000)则以“生产主义福利资本主义”的概念来分析东亚国家的福利模式,得到了许多研究者的认可。他从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出发来考察东亚国家的福利制度,认为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东亚属于生产主义的福利体制,即经济发展具有绝对的优先性,福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对领导者而言,福利政策是辅助手段而非目标,若非为了经济成长或严重的人道主义需要,个体或群体的一般福利需求不必纳入公共政策议程。如果福利服从经济发展,福利政策必然作为手段服从于经济发展的目标,但这种取向只适用于经济快速增长的环境中,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经济卡顿,该模式就不具备适用性了。二是社区协同发展观,其追求福利目标与经济效率共赢的市场合作。这种立场是将社会福利与社区发展方案结合起来,在社区建设发展过程中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更多强调经济与社会的互动,将社会发展视为一种宏观实务方法,并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为国家实施社会发展方案奠定了社会基础,例如西非的合作农场、印度的“社区为本”经济与社会互动建设模式等(陈涛等,2018)。在福利与经济共赢模式中,社会福利政策不是经济政策的附庸,而是价值匹配的资源调动,但是这种共享发展模式需要持续不断的外部力量进行社区干预和营造。三是社会企业方法,其主张通过工作在市场中努力创造资源整合的机会、市场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创造新的工作机会与经济价值的目的在于解决失业、贫困、生计维护等社会问题,从而提高社会福祉。这一主张强调市场手段在维护社会价值目标上的作用,社会企业在处理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二者关系时坚持社会价值优先,经济政策服从社会政策。社会企业方法是“造血式”社会保障模式和内驱型社会保护机制,例如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郑卫宁的残友集团等。上述三种路径虽然落脚点不同,但都在经济要素、市场要素和效率要素上延展了社会保障的层次,这说明如果要在解决民生社会问题方面建立经济和福利之间的市场关系,就必须创新市场互助机制,以提高保障资源的内生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型社会福利与市场互助机制的结合是有适配对象和空间的。现代意义上的民生不仅指社会大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还包括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吴忠民,2008),它集中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经济、福祉和政治权利在社会保障领域的纠缠状态、制度化解决方案和社会保护实践程度。民生的本质是民生福祉,它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价值目标。除了民生经济本身,关于民生经济领域的政治需求和社会需求,都为市场互助体制提供了场域和空间。民众生存和生活状况与生计来源紧密相关,民生经济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而进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崔占峰,2012),这里的“经济”重在表示涉及生计福祉的市场经济活动。个人及其生存发展状况是民生问题的核心,而民生经济是改善民生的手段。因此,民生经济是关涉福祉保障的经济。作为经济与福利、市场与社会混合程度最高的领域,民生经济是社会保护政策高度关注的议题。民生经济不同于竞争性经济,它是社会基础工程。首先,民生经济包容了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时期的经济活动形式(崔占峰,2012)。从物物交换到资本流通交换,从原始狩猎到机器大工业、信息工业,人类经历了从自然经济到商品经济,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数字经济(知识经济、技术经济、网络经济),这些不同时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是同时改变的,而是呈现为继替性衔接的发展状态(时立荣、陈子扬,2023)。而处于被淘汰地位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及相关群体自然就成为边缘,社会转型和变迁越快,这种现象就越明显。例如,在数字社会转型中,先进的数字经济不断淘汰以往的经济生产样态,社会排斥造成低收入群体的生存、就业、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丧失。其次,民生经济强调效率与公平。民生经济的重点在于改善中低收入者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平等发展的机会,激发内在创造动力。再次,民生经济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过渡性和环境适配性,只有民生经济才能提供一个缓存过渡空间,为“再市场化”提供包容性发展机会。民生经济涉及千家万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经济、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也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条件和动力。因此,民生经济更能反映道德经济和新发展观的现实状况。民生问题包括民众的基本生存状态、生计来源、生活质量,生存状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状况以及基础性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等;生计来源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包括充分就业、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等;生活质量主要是指民众在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陈志雄,2012)。而当民生福祉失调,民生得不到改善,严重影响到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时候,或是当政府没有把民生作为出发点,企业在追逐利润的过程中忽视和丧失了对民生的关注的时候,民生问题就出现了(崔占峰,2012),比如失业、生活贫困、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福利供给不足等社会排斥就属于民生社会问题。一方面,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财政支出和经济力量投入;另一方面,民生社会问题是现象,其根源还是社会财富分配问题。社会分配不公平常常会导致社会冲突,民生社会问题也会转变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问题。因此,民生社会问题是集中了社会保障、经济生活和政治权利维护的综合性问题。民生社会问题会对低收入群体产生更大的影响,极易把他们推到福利救济的边缘,因此,民生问题和福利供给短缺与否紧密相关。福利供给短缺的群体大多是低收入人口、低技能群体、低利润领域及低市场效益领域中的劳动经济人口,如果民生经济底线被击穿,这个低层区域就会出现需要国家福利来支持的社会保障人口。失业、贫困以及缺乏必要的教育、医疗服务是民生问题的集中反映,低收入者在面临生活风险时,就会产生民生福利保障问题。也就是说,处于民生经济底线的边缘群体是在市场与福利之间徘徊的脆弱群体,虽然他们凭借市场能力可以维持生计和自身发展,但是市场排斥往往导致他们的生活陷入窘境及贫困。因此,保民生保就业是对生计的基本保障,虽然其无法提供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就业,但是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看,这仍是市场行动力最强的福利行动。这种内生行动带来了市场和福利功能的一体化效果,为低收入者维持生计、创造就业和发展机会、提升个人市场竞争能力提供了开放性保障。因此,市场互助机制在补充正式保障制度的不足上具有实质意义。过去以政府和慈善组织为主导的体制是向市场封闭的,而市场互助体制则秉持福利社会论立场,冲破了社会与市场之间的分割。实践表明,市场互助机制可以通过再市场化进行福利的生产、运输和分配。再市场化是指市场互助机制具有经过社会保护考虑后的“再次”“间接”“潜在预期”“共利”等非市场目标干预的特点。社会投资或社会金融主要采取公益项目投资、公益贷款、融资和金融管理的方式开展行动,再市场化表现为非商业贷款意义上的社会再投资;资产建设采取鼓励资产短缺者为增进保障开支而进行家庭账户资金积累,再市场化表现为个人福利资产再配比的方式;社会企业主要采取生产性促进模式,再市场化表现为再就业及子代再增能;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采取社会创新来分享、共享或同享可持续利益,再市场化表现为社会利益的再企业化提供;商业保险采取的是市场消费模式,再市场化表现为在政府初次社会保障之上的扩大再保险。这些模式都能把市场要素与能动性福利要素衔接起来,同时使得社会目标得到有目的的保护。上述市场互助方式都是将在初次市场分配中被排斥的群体和利益重新纳入市场之中的表现,是“再市场化”的社会保护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福利的价值创造路径。市场互助体制秉持通过社会与市场相结合创造福利来源的立场,包含着在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财政福利赤字增长的背景下,如何为受竞争排挤的弱势群体和脆弱群体提供就业、生计和社会福利保障项目,进而通过“再市场化”让这些人群获得支持的问题。已有的社会福利体制研究将市场互助机制归入社会互助福利体制之中,由此可见,市场互助机制首先具有一般社会互助体制的基本特征,“社会互助是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公共福利等正式制度之外的,以非政府、自愿化等为特征的各种社会化、市场化的社会福利体制”(景天魁,2010:169)。社会互助机制具有非政府性、非财政支出、自愿性助人方式和市场方式等特征,以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为责任主体,因此,社会互助包括了家庭互助、社区互助、行业互助、慈善事业、市场互助(景天魁,2010)。可见,市场互助机制是社会互助体制的一种类型,以市场组织为责任主体,从市场活动中激活和获取福利资源,实现福利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市场互助机制除了非政府、自愿化等特征外,市场化特征非常突出,能为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融合创新提供一种正式制度外的新型福利路径。以往,市场互助机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但从 20 世纪 80 年代福利国家出现危机的前后变化来看,社会政策所依据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工业化向后工业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老龄化的转型,改变了原有福利模式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导致福利国家的社会政策由劳动力“去商品化”向劳动力“再商品化”转型。面对大规模的结构性失业,最优的解决途径不再是社会保障,而是旨在使劳动力重新回到市场的“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和“社会投资型战略”(房莉杰,2019)。可见,后工业社会生产性福利、市场、福利投资等概念纷纷出现在福利制度安排之中并非偶然,发展型社会福利也会随着劳动力的“再商品化”转向“再市场化”,市场互助机制也随之升级。市场互助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区别是:市场互助机制把从市场交换中获得的资源视为福利资源,而不是经济利润,虽然它也需要在市场交易中获得利润;市场互助机制还体现为各类投入总是含有慈善的成分,它虽然也是追求效率的投资行为,但并不追求唯利润最大化的回报,即使不能获得最佳商业投资价值和利润回报,投资依然会进行,因为这个投资是含有福利目标的工具行为。因此,它与市场机制在目的上是不同的,对利润的价值判断也不同。采取市场互助机制是主观主动性福利目的,而采取市场机制带来的是客观实用性效果,利润性的市场机制并不能取代慈善和福利性的市场互助运作机制。因此,对市场互助体制的评价不能只按照利润盈亏指标来衡量,还应考虑社会成本、福利成本和经济成本的平衡。因此,发展型社会福利的理念及其政策建设应当厘清市场互助体制的宗旨、理念,以便区分社会互助所具有的一般特点及其自身特征,特别是对它所具有的非利润竞争性评价立场以及减少纯粹福利财政支出并保有生活质量的功能进行政策操作化。在实践中,无论是国外的公益创投、社会创新、可持续商业,还是我国的精准扶贫、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第三次分配,都从不同的角度推动了市场互助体制的发展。社会金融和社会投资都可以理解为追求“有效需求”“有效供给”的“为成功付费的模式”(尼科尔斯等,2011)。20 世纪 70 年代,奥康纳(O’Connor,1973)在《福利国家的财政危机》中把政府的支出划分为社会投资、社会消费和社会支出。20 世纪 90 年代,吉登斯(2000)提出以“社会投资国家”取代“福利国家”,由社会投资国家对弱势群体进行培训,帮助其增强进入市场的能力。20 世纪 80 年代末到 90 年代初,美国旧金山的“无家可归者经济发展基金”(Homeless Economic Development Fund)与纽约的“罗宾汉基金会”(Robin Hood Foundation)引入商业风险投资的方法和商业企业的管理模式来开展慈善活动(Emerson & Twersky,1996),这不单单是对慈善进行商业风险投资,更强调使用金融管理模式进行慈善管理,体现了社会金融不同于投资的风险管理特点。社会投资概念提出的时间较社会金融早,而社会金融比社会投资概念内涵更广泛,因此,我们将社会投资视为狭义范畴。社会投资或社会金融是典型的发展型社会福利政策实践,其对象一般是有劳动能力、工作意愿、追求生活改变的低收入群体,他们希望借助小额信贷、公益创投、社会公益债券等具体金融产品改善生活。与社会投资相比,社会金融还进行诸多环节的风险管理。从资金匹配的角度看,社会金融“旨在取得社会和环境回报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兼顾取得财务回报的资金配置”,“因此,社会金融通过把社会和环境目标作为其资金配置策略的首要目标,对主流投资的外部性进行内化,它既是创造新的社会和环境价值的积极因素,又有纠正传统投资消极影响的作用”(尼科尔斯等,2011:3—4)。从组织运作上来看,“社会金融”通过寻求社会、市场与非营利组织间的合作关系,借助金融产品创新来解决各类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贫困、犯罪、教育、健康等,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低收入者,旨在通过市场机制来帮助他们实现更好的发展(周凌一、李勇,2015)。因此,社会金融着重强调对社会问题的创新性管理。尤努斯的穷人小额贷款乡村银行(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就是社会金融运行的全球典范,它不仅对需要创业的穷人家庭给予投资贷款支持,还按照银行金融管理的有效模式进行创新性管理,代表了一种新的贫困调节逻辑。在这种逻辑中,基于弱势群体参与自助和个人行为改变(而不是资源再分配)的扶贫政策通过金融架构被证券化(Rosenman,2019)。在政策上,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推动深圳社会金融发展的意见》(深金监发〔2023〕40 号),明确界定社会金融是为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教育托幼、养老服务、助残扶弱等社会民生领域所提供的投资、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旨在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主要包括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民生金融三大板块。在实践上,中和农信项目管理公司为无法从传统商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的贫困人口提供无须抵押的小额信贷项目。目前,社会投资或社会金融在世界各国已得到了不断地推广和发展。资产建设是一个旨在帮助资产短缺者建立积累性金融资产,使个人、家庭以及社区得以发展的系统,能够促进社会与经济的长期发展。资产建设模式由玛格丽特 · 谢若登于 1991 年提出,是一种以美国为蓝本的福利投资模式。资产建设理论指出,在发展型社会政策背景下,为了社会和经济发展而关注家庭金融财富建设是明智的,对贫穷与福利关系的测量不应单纯以促进贫困者收入增加为核心,而应当以“能力促进”来取代。资产持有是对弱势家庭长期能力的一种测量,这种长期持有资产的能力可以增强其抵御贫困风险的韧性。资产建设理论认为,首先,储蓄和资产积累情况是由制度造成的,并不仅仅基于个人偏好,这些制度因素包括进入储蓄或积累的途径、预期、信息、激励、限制和保障等;其次,从资产效用来看,弱势家庭的资产拥有具有多种超出金融货币结果的积极效应,包括提高家庭稳定性、刺激资产积累、提供抵御风险基础、增加个体效能、增加社会联系和影响、提高政治参与、增加子女福利等(谢若登,2005)。这些理念为包容性资产建设提供了基本原理。资产建设理论认为,“资产贫困”必然产生面对生活风险时的脆弱性,使得弱势家庭极其容易变为贫困者,而个人的发展需要资产积累和投资,积累和投资又要通过家庭和社区传递才能实现与发展相伴随的社会效果。因此,资产建设理论把建设个人发展账户作为实施社会政策的具体手段,个人发展账户是一种普遍性储蓄账户,从个体出生时就开始建立,政府会为贫困者的储蓄配额到一定程度。在操作中,政府会针对弱势家庭拥有的资产数量进行具体评估,以判断“资产贫困”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发展的具体影响。配额存款有多个资金来源并与金融教育配合,主要用于住房、子女教育、生意本金、自雇投资、养老保障、首期房屋付款储蓄以及对其他发展目标的投资储蓄。资产建设理论在阻断贫穷方面常常通过劳动家庭储蓄法案、为低收入者提供储蓄配额补贴政策、儿童储蓄政策等落实。资产建设在各国有不同的形式,如美国的个人发展账户,英国的储蓄通道和儿童信托基金,澳大利亚、乌干达等国的贫困者配额日储蓄项目等。可见,通过金融激励帮助低收入及弱势家庭积累小额资产,强调的是利用金融资产的积累传递及其人力资本建设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这种资产建设福利供给方式高于一般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但是,资产建设模式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适用性不同,它和一个国家、地区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保障供给条件和贫困救助线等规定高度相关,也和不同文化下的家庭储蓄习惯、个人消费习惯、改善意愿和改善能力有关。因此,实行以资产为基础的福利政策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商业保险被视为最早的市场互助机制之一,“是一种市场性互助形式,是通过市场买卖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品种进而实现风险集散的一种互助形式,或者说是以市场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为中介的互助形式”(景天魁,2010:175)。在社会互助体系中,家庭互助、社区互助、行业互助、慈善救助都是非营利性质的,而商业性人身保险则是营利性的,它的资金来源于购买者的市场缴费。商业保险具有非政府性、自愿性、营利性(需要受助者先行缴费)和面向全社会成员开放性等特点。最古老的商业保险是公元 916 年写在罗地安海商法中的“海上保险”,其“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宗旨表达了共同海损保险原始、朴素、明确的目的和原则(刘燕生,2001)。现代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市场保障,逐渐形成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财产保险三大类别。从宏观上讲,商业保险的目的同社会保障的目的一样,都是为了解决社会成员在年老、疾病、贫困、伤残、意外时的收入保障问题,缓解部分家庭的脆弱性和抗风险能力,已经成为多元社会主体进行风险缓冲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但就其实践来看,虽然商业保险有助于减轻家庭财产损失,增强中低收入群体的风险承受能力,但由于商业保险需要保险对象按市场价格缴费,贫困群体和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有限,特别是在社会保障程度和保障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这些低收入家庭一般不会或无力购买商业保险。目前,商业保险对低收入、弱势群体作用的发挥主要依赖政府或公共机构通过费用补贴和购买服务的模式(高凯、丁少群,2024),或是通过众筹的形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来覆盖更多受益群体。这类具有一定社会保障性质的商业保险主要包括四种形式。第一是合作型商业保险,如居民城乡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补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等,这类保险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已经成为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第二是补贴型商业保险,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政府提供财政补贴,支持老年人购买该保险,这体现了商业保险在参与社会保障过程中的普惠性。第三是创新型商业保险产品,例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我国丰富养老保障方式和优化社会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郑秉文,2019)。第四是众筹保险,它继承了海上保险的形式,脱胎于事后互助的资金众筹模式,通过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以投保人资金众筹的方式,实现特定险种、场景或事件的风险共担,保障金额和分摊金额由加入人数、赔付人数而定,例如支付宝推出的大病互助计划“互助宝”、腾讯旗下的“轻松互助”等。众筹保险通过市场手段达成需求群体的互助保障,是一种应对突发疾病、意外等风险事件的新保险选择。社会企业是运用商业和市场的方法解决社会问题的混合模式。20 世纪90 年代初,意大利议会通过了一项针对社会合作社的具体法律,其中提及了“社会企业”一词。1994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报告指出,社会企业是指既利用市场资源又利用非市场资源使低技术工人重返工作岗位的组织(李健,2018)。迪兹(Dees,1996)针对美国公共福利市场化背景下的非营利组织转向,提出了“社会企业光谱”理论,即社会企业是在纯慈善式组织(非营利组织)与纯营利式组织(商业机构)之间的连续体,是一个混合式组织区域。他还指出,商业化或市场化是非营利组织转变为社会企业的途径。社会企业光谱理论对社会企业的研究与实践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欧洲学者的观点认为,社会企业是一种通过发展经济活动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实质性问题的手段,也是社会经济(对应商品经济)的组成部分,它针对特定对象和内容,特别是被社会排斥的结构性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通过改善他们的工作能力,并建立一种容纳社会经济层次的工作组织,将他们纳入市场经济活动之中。社会企业行动对维护社会利益的功能显著,同时也具有经济贡献,因而得到积极社会政策的支持。欧洲关于社会企业的概念是狭义的,社会企业往往以就业和参与市场生产为核心,偏重以福利政策改革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重视传统工作整合型社会企业、合作社和社区社会企业的创立与发展,因此,欧洲社会企业的对象比较清晰明确。而以美国“光谱论”观点为代表的社会企业概念则是广泛的,社会企业是传统非营利组织和传统资本公司之间的一个区域混合体,是一个有能力将社会创新付诸实践的实体。所以,美国的社会企业发展更偏重以公司管理为中心,强调社会创新能力对社会问题的重要性,以社会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向善,重视公司型社会企业,发展共益企业或低利润公司等社会企业商业模式。因此,社会企业的概念常与社会创业、社会创新、向善经济和社会影响力经济等混用。但是,这种定位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偏向非营利的公益型社会企业并不是仅仅依靠创新才能发挥作用,商业公司的社会价值目标也会转移。社会企业的出现使社会投资获得了适合的组织载体。第一,社会企业作为社会投资的最佳伙伴,能在市场中提供生产或服务,通过赚取工资,而不是等待福利救济金来实现福利投入和产出,或是通过市场能力补充组织财政资源的不足,成为典型的社会企业类型,例如各类生产和服务合作社、公平贸易服务机构、技术培训与社会服务机构等。第二,社会投资机制催生了小额公益贷款、资产建设和社会影响力投资等社会金融市场,格莱珉银行就是典型案例。结合不同地区的先天特点和社会、经济、文化结构,格莱珉模式在进入各个国家时不断改良优化,成为更加本土化的小额金融项目。第三,这种机制将基金会、协会、服务对象、社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等一切利益相关者整合起来,鼓励和吸纳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到社会性经济活动之中,将市场资源和非市场捐赠社会资源、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整合起来,多元主体集中发力。第四,其提倡财富使社会更美好的理念,塑造向善公司、企业,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从而使得更多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商业企业加入社会价值创造中。总之,由社会福利主体变化引发的社会企业创新在凝聚全体成员的社会资本和增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可持续推动能力。ESG 是指将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维交织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评价一个公司的核心,倡导摒弃过去只关注经济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将社会价值内化于企业经济行为之中,以更好地解决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问题,营造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可持续环境。ESG 是作为市场主体的公司在商业伦理上的蜕变,面对人类生存环境的危机,这一理念不断反思企业的社会意义,倡导企业和投资者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创造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利用商业的技术和资源优势解决社会问题。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好公司的标准发生了变化。ESG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使命被表述为倡导经济繁荣、环境可承受与社会公平的统一,具体化为针对企业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责任与绩效评估。在狭义上,ESG 就是对企业或组织“非财务”绩效的衡量与评估手段;在广义上,ESG 通过将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整合以实现完善治理、负责任运营、管控系统风险、平衡增长与发展、保持绿色高质量等目标,促进组织的良性经营与发展(吕建中,2024),是推动企业或组织建设社会发展大系统的途径。ESG 的重点是“可持续”,突出强调企业在经济行动中应当保持社会生态和环境生态平衡,这是企业发展得以持续的基础。为此,ESG 理念特别强调用自身的核心能力进行社会价值创造,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复杂社会问题提供专业、高效的可持续解决方案。例如,青芽运动通过开发专业运动(如游泳、篮球、羽毛球等),帮助特殊残障儿童进行身体康复;正谷公司打造了有机标准农场;联谛公司针对视听障碍群体开发信息无障碍数字产品等,它们都以创新探索着社会价值和商业价值共存模式。“用整合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式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Mair & Martí,2006),这一原则要求 ESG 的解决方案必须满足财务可持续性和新颖性这两个标准:财务可持续性意味着社会创新必须能够获得稳定的外部资金,或者在能够产生可持续市场运营收入的有效模型中工作;新颖性意味着企业必须具有在产品、服务、流程或应用场景方面明显不同于传统慈善机构的特点(Zhao & Mao,2021)。相较而言,公益机构在面临复杂社会问题时,常常过于依赖捐赠而专业能力有限,但社会创新则会设法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应用场景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等商业能力,寻找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佳方案,摸索能够保证可持续且提供社会价值的方法和途径。ESG 可持续发展战略可以引领现代公司进入更高水准的道德经济领域,但不可否认的是,它对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都比较高,也比较理想化。市场互助机制可以通过再市场化进行福利的生产、运输和分配,这不仅有利于弱势群体或欠发达地区居民对社会福利的普遍获得,也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持续生产。
市场互助机制的本质是福利与市场之间的交换互动,它反映了社会领域和经济领域之间的合作关系。道德经济理论倡导义利兼顾,发展型社会福利观打破了福利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间的二元分化,激发能动性福利资源(非实物)的市场生产、交换、消费和投入。市场互助机制以“再市场化”的方式保护社会利益,因此,“再市场化”是市场互助机制的福利功能。
由“福利国家”向“福利社会”的政策带动了市场互助机制的复苏。以往社会互助体制的研究重心落在家庭、社区和慈善捐赠上,对市场合作互助机制缺少讨论,这不仅远远落后于发展型社会福利政策的要求,也落后于实践行动。比如,我国针对弱势群体、贫困群体和低度发达区域的贫困问题,已经在精准扶贫、小额公益贷款、乡村振兴与环境公益等举措中,形成了公益项目投资、一对一帮扶、政府购买培训、产业扶贫等市场经济要素同社会项目的对接,积累了衔接市场与社会、福利与经济的经验,发现了“福利”需求层次的变化,“能力提升”“发展空间”“公益项目投资”已成为解决民生社会问题的新福利形式。与之相适应的是,市场开发扩大了民生福祉的供给空间,市场互助机制呈现出经济开放性、流动性、非实物救济性、内生效率性、商业干预等特点,拓展了当代社会福利供给的渠道和方式。在市场互助机制中,每个主体在市场合作上并非扮演唯一的角色,而是在生产者、输送者、分配者、受益者之间担任多个适配性角色,不同主体采取不同取向的市场互助机制,分别呈现出表 1 中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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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互助方式的对象大多数是贫困群体、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和低利润行业群体,社会投资、资产建设和社会企业模式指向特殊对象或特定问题,而商业保险和 ESG 可持续发展战略则指向一般对象。比较而言,商业保险虽然被列为早期市场互助形式,但是这种方式对低收入者来说一般是失能的;ESG 可持续发展战略可以视为从传统商业模式向现代“善”经济商业模式的提质升级;社会投资和社会金融的目的是通过种子基金或流动资金等来培育潜在市场经营能力;资产建设是对弱势资源家庭在养老、子女教育、住宅等方面的资产积累进行配套激励;各类社会企业模式则重在生产或服务,通过经济活动从市场获取报酬,最具有创新性。不同于其他方式,市场互助机制在生产或服务、投资、积累、消费、让利或共利的经济环节直接采取市场化行动,有意识地把社会性要素和市场要素相结合,使企业的生产要素发生社会性变革,改变过去唯利润取向(时立荣等,2014),改变传统商业的价值创造逻辑,追求更高文明层次的商业价值。
市场互助机制回应了全球化时代社会保护理念下的福利政策需求。其中,具有市场愿望和行动能力是市场互助模式的基本识别要素和适用前提。市场互助机制更适合在社会保护范畴中使用,社会保护是社会保障的扩展战略。国际劳工组织指出,“社会保护底线是一套国家确定的基本的社会保障担保,旨在预防或缓解贫困、脆弱性和社会排斥”(国际劳工大会,2012)。在狭义上,社会保护的本质是帮助“值得救助的贫困者”,也将社会保护等同于社会安全网;在广义上,社会保护既包括安全网、教育、医疗补助、就业机会以及小额信贷,也包括政治、社会和文化方面的权利保护等含义(谢东梅,2009)。无论如何,社会保护肯定了“经济”支持“社会”的方式,促进了社会价值与市场能力相结合的福利政策实施,它冲破了传统社会保障的边界,提升了民生保障层级,赋予市场主体以更多的责任。
市场互助机制也是能动性和预防性福利合作治理机制。进入信息社会后,随着生产方式快速迭代,物质丰盈时代的“新穷人”群体开始出现。“新穷人”在贫困、失业、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福利需求是超越物质层面的,如市场机会、个人能力、发展空间、投资资助等。因此,传统形式的国家福利供给体制已经不足以应对非物质性福利需求。过去社会政策在解决这类社会问题的时候,会将需要整体解决的问题分割成碎片,排斥了市场行动资源与主体的加入。如果政府福利财政只是事后被动支出,那么解决诸种社会问题就会被视为一种财政负担和经济包袱。市场互助机制则进行预防性治理,激活易陷入贫困的脆弱群体和弱势群体所具有的潜在能力或要素,对边缘资源给予优势组合。具体而言,合作意味着各个子系统、群体或政策间为了达到某种目标而产生的交换关系,并以一种组织网络的方式达成多元主体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资源组合。当然,市场互助机制始终受到财务平衡问题的挑战,也会存在社会使命漂移的问题,这需要从政府规制和监管角度进行再讨论。
(注释与参考文献略;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排版:姚敏;审核:丁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