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2月5日时任国家地质总局局长的孙大光,提笔给党中央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要求中央重新复查前刘少奇的问题。
中央秘书长胡耀邦、副秘书长姚依林商议后,转报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等六位中央政治局常委批阅。
2月23日,陈云在这封信上作出重要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平反冤假错案中最沉重的一页就这样掀开了。
“刘少奇案复查要搞扎实,
让后世人没话可说”
张自忠路7号,两百多年前曾是乾隆皇帝的女儿和敬公主的府邸。
后来在“文革”中,这里成了“文革”专案组的驻地。
着手平反冤假错案,时任中央纪委第一书记的陈云的第一步是从撤销“文革”期间的专案组开始的。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陈云就提出:
专案组所管的属于党内部分的问题应移交给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复查,把问题放到当时的历史情况中去考察,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像现在这样,既有中央组织部又有专案组,这种不正常的状态应该结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郑重决定: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1979年1月起,中央纪委从全国各地抽调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干部,协同中组部全面开展冤假错案的复查平反工作。大战在即,中央纪委副书记王鹤寿来到了陈云家里,请示关于平反冤假错案的指导思想。陈云对王鹤寿说:“我还是那三句话,几个字,就是‘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因为这次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政治上影响很大。不能因为中央讲了话,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文件,有了‘书’,我们好像就可以很轻松地进行工作。我们需要的是对这件意义重大的事情进行大量的、深入的、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工作。”
平反冤假错案,是新成立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仅1979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就查处或批转了十几万封党员和群众来信。
那段时间,平反成了街头巷尾人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其中,许多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共和国前主席刘少奇案件的处理上。
后来刘少奇被扣上“叛徒”、“内奸”、“工贼”三项罪名,开除党籍。
受到刘少奇一案的波及,刘少奇夫人王光美被诬陷为“特务”。1967年9月被正式逮捕,随后她在秦城监狱被关押了近十二年。
1978年年底,在邓小平、陈云等关心下,王光美结束了监狱生活。不久,她带着儿子刘源、女儿刘平平来到陈云家里表示感谢。
刘少奇与王光美
刘少奇之子刘源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那时见到陈云的情景。据刘源回忆,那天母亲带着他们去陈云家主要是为了向陈云表示感谢,并没有想提及刘少奇一案。
王光美告诉刘源,当时的政治环境还不到时候,因此不要为难中央的领导。
特别陈云刚刚新任中纪委书记,所以不想提及这件事以免给陈云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王光美没有想到,一见面陈云就提出了刘少奇的平反问题。
陈云对王光美说:“刘少奇同志的案子不仅是他一个人的。‘三顶帽子’的事儿在党内早有结论,不仅不是罪过,而且是功绩。”陈云向王光美和刘源保证说:“这件事情不是你一家的事情,而是全党的事情,这事我们要负责到底的。”
陈云一番诚恳的话语使得王光美和刘源激动不已,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说完这些话,陈云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掏出了一叠信件,说:
“这些年你们吃了不少苦,我也知道。这些年你们给我写了很多的信,我一封都没有丢,都放在我这个抽屉里。”
陈云一边抚摸着信件一边说:“这些年我有时候处境也不一定好,我也不管用。但是你们的事我都关心着,这些信我全都留着。”
对于复查刘少奇一案,陈云的态度是积极而坚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陈云便在一次谈话中说:“开八届十二中全会的时候,当时我已靠边站。讨论开除刘少奇的问题,特别要我去开会,在会上才看到材料。”
他知道,196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是在极不正常的情况下召开的。尤其是,江青、康生、谢富治等采取了逼供信和伪造证据等恶劣手段操纵专案组。需要提交全会讨论的《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直到八届十二中全会开始后一个星期,才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通过定稿。
陈云在谈话中曾提及:刘少奇专案组的材料上说,1929年刘少奇在沈阳担任满洲省委书记时曾被捕,导致党组织遭到破坏,刘少奇还供出了一些人。但在陈云看来“没有那么回事,不是事实”,“当时释放条件很宽,找个保就可以放出来”。
陈云证实,刘少奇出狱后,还曾经向中央作过报告,说明党组织并没有被破坏。
专案材料中说,之所以说刘少奇在东北叛变,主要是根据满洲省委组织部部长、同刘少奇一起被捕的孟用潜的口供定的。
但是陈云指出,三中全会以后,孟用潜已从班房里放出来,孟用潜证实这些证明材料中“下面的签名是他的笔迹,但上面的内容不是他写的,是别人搞的。这是专案组假造出来的。”
陈云还指出:“刘少奇是党的副主席、国家主席,掌握党政军大量机密。如果他真的是内奸,要出卖是很容易的,但没有材料能够说明这一点。”(明天发文会详实论述)
刘少奇一案的复查平反是一项错综复杂的工作。不仅投入的工作量很大,还需要巨大的政治勇气。
陈云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
正是根据陈云在1979年2月23日的批示,3月月27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刘少奇的问题经鹤寿同志与任穷同志商量,按陈云同志意见,由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委共同处理。”
4月,刘少奇案件复查组成立。
5月22日,中央纪委办公会议确定:“对刘少奇案件的有关材料(包括档案和活的材料)应进一步查证核实。弄清关键问题,究竟是不是叛徒、内奸、工贼,在复查、核实的基础上,要取得切实可靠的材料。”
刘源记得,陈云在与他和王光美的谈话中就曾着重强调,在复查刘少奇一案时一定要认真调查,仔细核实,“不能像‘四人帮’整我们一样,我们要把这个事情一件件都搞扎实了,都让它证据齐全,让后世人看后没话可说”。
陈云的指示精神也传达到了由中央纪委、中组部、外贸部、中央党校和军队系统的八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复查组。
针对八届十二中全会提出的刘少奇的各项“罪状”,复查组奔赴全国各地调查取证,对刘少奇的“罪状”逐条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
10个月后,在经过反复核对各种材料后,复查组完成了刘少奇案件复查情况报告,呈报中纪委。
报告中,复查组用可靠的事实逐条否定了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
据时任中纪委办公厅副主任的凌华偆回忆,陈云在阅读复查报告时非常仔细,每一条都要对照着过去“四人帮”时的审查小组所提供的资料。
陈云对凌华偆说:“我们是不是在每一件事情上,每一件、每一桩都尽量能够用无可辩驳的力量来驳倒了它?能够把颠倒的东西,都颠倒了过来,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最终,中共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了刘少奇案件复查组提交的复查报告,并据此作出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草案。
1980年2月29日,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通过这个决议,决定撤销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通过的审查报告和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的名誉;因刘少奇问题受到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
陈云在刘少奇追悼会上向王光美表示慰问
5月17日,党和国家在人民大会堂为刘少奇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追悼会前一天,休假的陈云还专程从杭州赶了回来,参加了刘少奇同志的追悼会。刘源清晰地记得,当天,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陈云流下了眼泪。
第一位证明人
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原副主任孟用潜
孟用潜
孟用潜(1905—1985.8.8),原名孟坚,又名孟谦,化名曹长清,深州市人。
1925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经济系。中学时代即参加学生爱国运动,大革命时期投身革命。
192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到福建省做青年团的工作。1927年12月,在闽南、闽北党的代表会议上任提案起草委员会委员。
1928年春,孟用潜担任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同年6月,作为中共六大代表赴苏联莫斯科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任大会组织、职工运动、农民土地问题、苏维埃、宣传、青年等委员会委员。
回国后,被中共中央派到东北。
1929年2月,任中共满洲省委候补常务委员。同年6月,被中共中央指派为中共满洲省委常务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协助刘少奇在沈阳整顿党组织,加强基层力量。
1929年8月,在奉天纱厂与刘少奇一起被捕,9月中旬,经组织营救出狱,仍任中共满洲省委组织部部长。
10月18日,参与制定了《满洲党目前政治任务决议案》。同年底,改任省委候补常务委员兼哈尔滨特委书记及组织部长。1930年8月,任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同年10月,任中共满洲省委主席团候补委员兼北满特委书记。他为哈尔滨及北满地区党组织的发展、建设及工人运动的开展,做了大量工作。
1930年12月,孟用潜与陈潭秋等一起被捕。在狱中坚持对敌斗争,严守党的机密,后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出狱后,被党派到西安开展工作。1932年8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化名曹长清,在西安恢复了中共陕西省委并开展地下工作。1933年后,到平津地区从事地下斗争,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代理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孟用潜担任中共中央上海局调查研究部副部长。1948年,任华北人民政府供销合作总社主任,领导开展解放区农业供销合作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孟用潜历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政务院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局长、中华全国供销总社副主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外交部党委委员、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兼中国对外文化友好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委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等职。他曾被选为第四届全国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
1985年8月8日,孟用潜病逝于北京,享年80岁。
孟用潜(1905--1985.8.8),直隶深州(今河北深州市)人。原名孟坚,又名孟谦,化名曹长清。1925年毕业于燕京大学经济系。读中学时参加学生爱国运动,大革命时期投身于革命斗争。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被党组织派到北伐军第十师政治部工作。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南昌起义爆发。孟用潜所在的第十师是起义部队之一,他随军于8月2日到达南昌。次日,又随起义部队南下。到达江西进贤县时,第十师师长蔡廷锴叛变,将所部第三十团团长、共产党员范荩及孟用潜等师政治部主要工作人员解除武装,押到上饶后,全部遣散。于是,孟用潜与其他同志转道去了上海。1928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召开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孟用潜作为共青团的领导之一也前往与会,参加了大会组织的职工运动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
从莫斯科回国之后,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周恩来找孟用潜谈话,中央决定派他到中共满洲省委工作。在谈话中,周恩来分析了东北地区的形势和党的工作方针,强调了党在东北地区工作的重要性。孟用潜高兴地接受了任务,随即秘密启程到奉天(今沈阳)。
1929年6月,中共中央派刘少奇任满洲省委书记,孟用潜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少奇(化名赵之启)在工作中沉着老练、知人善任、实事求是,给孟用潜留下深刻印象。刘少奇在谈到工作任务时对孟用潜说,党提出的口号要能为多数群众所接受,一定要深入群众,与群众密切联系,工作要从最基层做起,踏踏实实,积聚点滴经验,推动以后的工作。
按照省委领导分工,孟用潜负责联系和领导奉天纱厂支部。由于奉票(奉系军阀发行的纸币)一再贬值,纱厂工人又五成开资,时值8月,秋粮还未上市,粮价飞涨,工人们生活困难,叫苦连天,斗争情绪非常高涨。孟用潜几次同纱厂党支部的同志和工人积极分子秘密开会,研究如何进行斗争,以解决工人群众面临的困难。大家一致认为,我们不能等着饿死,应当要求厂方发现洋(银元),不要奉票,至少争取发八成现洋。如果厂方不答应,我们就组织罢工。孟用潜觉得这是可行的办法,会议遂作出了开展罢工斗争的决定。
会后,他到刘少奇住处汇报商定的斗争方案。刘少奇详细地询问了有关情况,当了解到孟用潜以前从未搞过罢工斗争时,便决定与他一同参加下一次纱厂党支部会议。为保证刘少奇的安全,孟用潜与纱厂党支部书记常宝玉等就开会的地点、议程及应注意的问题反复研究。
然而,纱厂资本家获知有关工人罢工的情况后,立即派人追查组织者,一名叫崔凤翡的工人(中共党员)在厂方软硬兼施的逼迫下,泄露了常宝玉和厂外人约定会面的事。厂方立即将常宝玉抓起来拷问,常宝玉经不住拷打,将孟用潜供了出来。
几天后,刘少奇装扮成工人模样,孟用潜则是教书先生的打扮,按事先的约定去奉天纱厂附近召集会议。纱厂工人下午5点钟下班,他们提前一刻钟到达距厂北门口200米左右的小树林里等候。纱厂工人下班的汽笛声响了,但厂大门依然关着,没有工人出来,更不见常宝玉的踪影,又等了约一刻钟,还不见有人出来,刘少奇便对孟用潜说:“可能出了什么事,我们不能等了。”两人正要离开,突然厂门大开,常宝玉被一群厂警簇拥而来。刘少奇见此情况,立即对孟用潜说:“我们分开走。”刘少奇从旁边的小路走开,孟用潜沿大路往回走,但为时已晚,后面的人大喊:“站住!”随之追赶过来,常宝玉用手指着孟用潜说:“就是他。”追来的那些厂警立即把孟用潜捆绑起来,常宝玉不认识刘少奇,所以没有指认他。刘少奇走出不远,一个厂警指着刘少奇说:“还有他,他们俩是一块儿来的。”这些厂警又将刘少奇抓了起来,一同押进厂内,关在纱厂警卫班。
晚饭后,纱厂警卫人员开始审讯,常宝玉仍咬定孟用潜指使他闹工潮。刘少奇被审讯时,他沉着地说自己是工人,失业了,刚从武汉来,想在奉天找工作。厂警卫队的头头说刘少奇手上没茧子,是冒充工人。刘少奇机智地说自己是排字工人,如果这里有铅字,他会排得很好,使敌人无话可说。审讯孟用潜时,孟用潜说自己在学校教书,回家路过此地,听人家说纱厂工人生活很苦,要求按八成现洋开支,他觉得这是完全应该的。厂警头头不相信这是真实的口供,将他捆在长凳上,拷打逼问,持续很长时间。孟用潜咬紧牙关,坚决不招。
刑讯结束,刘少奇和孟用潜被带到厂警卫队的房子。由于他们从刘少奇那里没有得到任何可资破案的口供,就让他躺在床上休息;他们认为孟用潜是主犯,把孟倒背双手绑吊在窗框上。天亮后,厂警卫队把刘少奇、孟用潜、常宝玉3人押送到奉天警察局商埠地三分局,后又将他们3人押到奉天高等法院检察处看守所。
在奉天高等法院检察处看守所,孟用潜与常宝玉被关在一个房间里,刘少奇被关在另一间屋里。这里的看管并不严格,对犯人放风时互相间谈话、来往的事,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利用这一点,刘少奇找孟用潜说:“既然把我们解到地方法院,而不是军事法庭,说明我们的案子并不严重,没有把我们当成政治犯。问题的关键是常宝玉,他在政治上幼稚,我们应当帮助他,使他坚强起来,有些话让他自己推翻,这样对我们的案子判决有利。”
当时常宝玉只向敌人供出孟用潜一人,并未供出党组织的秘密。开始,孟用潜找机会与常宝玉交谈,常的态度很冷淡。后来孟用潜按刘少奇的指示多次耐心地启发常的思想,使他渐渐改变了态度,变得坚强起来,同意在法院审判时推翻以前的供词。这时,中共满洲省委派杨一辰来看守所探望,带来一些钱和水果,并告诉他们,省委的同志正在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开展营救。
一个多星期后,法院开庭审理。常宝玉推翻了以前的供词,既否认自己闹工潮,也不承认孟用潜指使他闹工潮。审问刘少奇时,刘少奇转守为攻地指责纱厂警卫随便抓人。当审问孟用潜时,孟说:“我是教书的,怎能去煽动工潮呢?那天纱厂门口围了好多人,我也上前去看,正赶上纱厂警卫乱抓人,连我这个过路看热闹的也抓起来了。我是无辜受连累的。说我闹工潮,又有什么证据?”法官追问他与刘少奇和常宝玉的关系,他说与他们素不相识。
几天后,法院下达了对刘少奇和孟用潜的判决书,上面只有16个字:“煽动工潮,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取保释放。”常宝玉因与纱厂有直接关系,被判罚40天拘役。宣判后,孟用潜由一个看守跟随,去办取保手续。孟用潜原与皇姑屯铁路工厂旁边的一个小店主关系很好,花两块现洋就取了保。获释后,他避开敌人盯梢,立即赶到刘少奇的住处,把情况告诉了刘少奇的爱人何宝珍。在刘少奇和孟用潜被捕后,为防万一,满洲省委的机关都进行了转移。这段时间,省委正千方百计开展营救工作。何宝珍带孟用潜找到省委。孟用潜把被捕后的情况作了汇报。很快,刘少奇也被保释出看守所。
刘少奇获释后,立即向省委汇报了这次被捕的经历,并给中共中央写了详细的报告,说明这次被捕事件的经过,检讨了教训。孟用潜等省委同志都看了这个报告,表示同意,然后送往党中央。中共中央很快复信,指示刘少奇继续担任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孟用潜任省委委员。为加强党在哈尔滨市的领导,在中央巡视员陈潭秋的帮助下,组建了哈尔滨新市委,任命孟用潜为市委书记兼管市委组织工作。
1930年6月30日,中共中央召开组织工作会议,孟用潜和满洲省委组织部部长杨一辰前往参加。会议宗旨是从组织上进一步贯彻“左”倾盲动路线,要求各地各级党组织配合武装暴动成立“行动委员会”。中共满洲省委于1930年8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满洲省委,成立满洲总行动委员会。9月,哈尔滨市委改为北满特委行动委员会,孟用潜任书记,并任满洲省总行动委员会委员。不久,中共中央开始纠正“立三路线”,11月,中共满洲省委恢复,随后撤销北满特行委,成立北满特委,孟用潜任特委书记、中共满洲省委委员。
1933年9月,孟用潜奉党中央派遣,担任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部长,不久代理省委书记。1934年初,在孟用潜代理河北省委书记期间,省委宣传部部长李铁夫写文章反对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孟用潜予以大力支持。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批评他们是“新取消主义”的“铁夫路线”。孟用潜坚持自己的意见,遂发生激烈争论。孟用潜被撤职并安排新的工作,他表示拒绝,遂于1934年5月被开除党籍。
被迫离开党组织后,孟用潜在北平塔斯社任翻译。1936年底,他在平津参加了苏联情报部门的工作。日本投降后,孟用潜前往北平的美国新闻处工作。1946年1月初,孟用潜认识了到北平军调处执行部工作的中共代表李克农。李克农了解了孟用潜的情况后报告了中共中央。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对于一切被错误路线所错误地处罚了的同志,应该根据情形,撤销这种处分或其错误部分。”根据决议精神,刘少奇向中共中央提议恢复孟用潜的党籍,得到中央的批准。2月,李克农接到康生发来的关于中央批准恢复孟用潜党籍的电报。鉴于孟用潜在被开除党籍期间仍为党做了许多工作,因而中央决定他的党龄连续计算。李克农随即将电报的内容转告了孟用潜。这时,孟用潜还在北平美国新闻处工作,在党内的组织关系上,受李克农的领导。
1946年9月,孟用潜通过李克农的介绍到延安。1948年初,孟用潜任中共上海局调研部副部长;1948年11月,任华北财委委员、华北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新中国成立后,孟用潜任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局长,1950年7月,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1956年6月,孟用潜调到外交部,任外交部党委委员、国际关系研究所所长、党组书记兼对外文化友好协会副会长等职。
1967年5月,孟用潜被“隔离审查”,主要原因就是他与刘少奇1929年在沈阳被捕一案。为迫使他彻底地交代问题,又于同年12月12日将他送公安部“拘留审查”。一些人要他“揭发”刘少奇在沈阳被捕“叛变”问题,以便立功赎罪。
他认为,历史事实不可篡改,他自己既无功可立,也无罪可赎,坚决拒绝了高压逼供。
但是,那些人声言如果不承认“叛变”就是站在党的对立面,孟用潜被逼无奈还是违心地作了所谓的交代,不过随后他即申明这是受逼迫而虚构的,并几次指出这是假交代,必须纠正。可是那些人硬是把那些编造的材料上报中央,欺骗全国人民。
当孟用潜看到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所作的对刘少奇的结论后,痛心和悔恨使他再也忍不住了。
从1968年底开始,他给毛主席和中共中央写了20份申诉材料,说明真相,要求实事求是地处理刘少奇的问题。这20份材料中,还不包括他被强迫撕毁的申诉材料。
但那一伙人扣押了他的全部申诉材料,并诬蔑他是“无理取闹,自取灭亡”,还警告他如再提出申诉,即罪上加罪,以现行反革命罪论处。后因孟用潜不断坚持“反动立场”,被定性为“叛徒”;又因他历史上曾在美国新闻处工作过,又被强加上“美特”的罪名。
1978年12月9日,公安部报经中共中央批准,将孟用潜释放,由外交部安置。孟用潜终于结束了与外界隔绝了10多年的囚禁生活,获得自由。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的冤案得到平反。外交部党组在1979年5月20日的有关文件中指出:
“对孟用潜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推倒,予以平反,恢复名誉,恢复组织生活和原工资级别,补发审查期间扣发的工资。”
平反后的孟用潜继续发表文章,痛斥那伙人制造全国最大冤案的罪恶行径。
1985年8月8日孟用潜在京病逝,终年80岁。
关于第二位更关键的证明人,那位满洲特科的超级传奇人物,以及1929被捕案的详实分析论述,请见明天的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