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將以立法方式處理劏房問題,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並將規管劏房標準,合格單位名為「簡樸房」,標準包括必須有窗、獨立廁所和面積至少為8平方米(約86 平方呎)等。
依照新標準,政府估計全港約11萬劏房戶中,有三成單位將面臨取締,該政策引發劏房住戶擔憂。
劏房戶憂租金大漲
陳伯所住的唐樓單位70餘呎,房間內擺下一張四呎床、一張枱、一個儲物櫃後,幾乎沒有活動空間。
陳伯現居70多呎的深水埗單位在取締範圍內。他今年68歲,已經在這個「一劏十」的舊式唐樓單位住了18年。
70餘呎的生活空間相當局促,房間內除了一張四呎床外,就是一張枱,門只能半開,更要與其他九戶共用廚廁,加上水電,每月房租近3000元(港幣·下同)。
陳伯認為,根據新規定,有窗、有廁所,在租房市場裡叫套房,租金將大幅上漲,「這裡月租兩千餘元,如果是套房,租金至少四、五千,甚至七、八千。我擔心很多人負擔不起。」
陳伯已經輪候公屋三年,談及住所將面臨取締,他倍感無奈,盼望能早日上樓,「如果真的要搬,也只能想辦法,一係租床位,一係瞓街,沒辦法的事。」
陳伯三年前因病退休,現時依靠每月7000元的綜援維持生計。他身患腿疾,受糖尿病、哮喘等老年病困擾,除了負擔租金,有大部分的開支用於看病和買藥。
由於有熟悉的社區環境,陳伯更希望留在原地等待「上樓」,而不願搬去過渡性房屋,「等到排上公屋都要搬,過渡性房屋沒有這邊方便,我認識的朋友都住附近,有人可以照顧我,陪我睇醫生。」
床位戶:料上樓前都要瞓床位
鄧生目前住床位,與20人同住,他直言自己的私人空間只有一張三呎床。
此次劏房規管措施中,針對床位寓所並沒有新的規管措施,床位寓所繼續受《床位寓所條例》規管。
鄧生目前住床位,與20人同住,他原本計劃升級到劏房改善生活環境,但現在的政策讓他預計租金會再漲,讓他更加住不起。
「我的私人空間就是一張三呎床,住床位的始終都想搬,但租金實在是太貴。」鄧生表示,劏房的月租約為4000至4500元,不包水電費,而床位的月租雖然只有2000多元,但已經包含水電費用。
鄧生目前靠打散工維生,每月收入約7000元。他不考慮過渡性房屋,因為能申請的過渡性房屋大部分位於新界,而他在九龍工作,交通費用昂貴。「我每天來回車費三四十元,一個月返28天,車費都要上千元。」
他無奈地說:「如果政府不取締床位,我都會繼續住床位。租金太貴,這裡雖然沒有私人空間,但至少有地方住。」
業主:羊毛出在羊身上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預估新規管有機會導致一至兩成業主退出劏房經營市場。
新規管意味著有一批劏房必須改建,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認為改建存在難題,「劏房通常都是舊式唐樓,牆身封死,如果在牆上加裝鋁窗,是否會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呢?」
他更認為改建成本不菲,業主勢必加租,「五年前裝修一間劏房大概需要12萬至15萬,現在的價格可能更高,估計現在每間約為15萬。
按照政府要求的尺寸、規格,由6間劏房變為4間,如果業主投入60萬元裝修,羊毛出在羊身上,必然要把成本加回去,業主不可能再以每月二、三千元的低租金出租,預計租金會提高到六、七千元。」
政府預計今年年底將就「簡樸房」立法諮詢公眾,明年完成立法,最快 2026年第四季決定何時執法。屆時,若業主將不合標單位出租便要負刑事責任。
佘慶雲認為處罰針對業主,而非針對劏房經營者很不合理,「以我對劏房市場的了解,至少超過四成的經營者是二房東。業主擔心承擔法律責任,涉及刑事行為。
新規管實施後,部分業主除了還原劏房外別無選擇,可能會選擇退出市場,保守估計不少於一成甚至兩成業主會退出。」
立法會議員鄭永舜認為,應該分批處理劣質劏房,並分類安置受影響的劏房住戶。
立法會議員鄭永舜認為,應該分批處理劣質劏房,並分類安置受影響的劏房住戶,「政府應該優先處理那些在環境衞生或消防方面存在即時危險的劏房。透過登記制度,可以知道哪些是最劣質的劏房。」
他認為未來將落成的30000個簡約公屋和21000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有能力幫助居民解決安置問題:「對於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居民,希望他們能在協助下順利入住公屋。至於尚未符合輪候公屋資格或未達到三年輪候時間的人士,他們可以選擇入住過渡性房屋。
對於不屬於上述兩類的居民,政府可能會提供協助,讓他們在市場上尋找同類型的劏房。過渡性房屋是最基本的選擇,至少可以暫時安置居民,提供一個安全網。」
(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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