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当肾功能损失掉95%之后(尿毒症),肾脏的排毒功能不够用了,此时通常需要加入透析机,来帮助肾脏一起排毒。
那么,透析频率应该定为多少呢?
以往,肾脏学者采取一种“底线思维”:就是哪怕肾功能完全归零,透析机也要能够独自完成排毒工作,保障患者的存活。于是,将透析频率定为每周3次。
但是,每周3次的透析,严重影响了尿毒症患者的生活质量,也增加了治疗费用。
能不能减少点透析次数?
应该是能。
毕竟,尿毒症患者的肾功能损失是达到了95%,多多少少也保留着一些残余肾功能。透析初期的患者,残余肾功能与透析机功能是对半开,各占5%左右,不是完全依赖透析——而每周3次是按照肾脏功能完全是0、完全依赖透析而制定的频率,有改进空间。
2015年,KDOQI肾病指南建议:对于尚存有残余肾功能的患者,血液透析可以减到每周2次。
但是,哪些患者能减少透析频率?减少后会不会有并发症/不适症状?
不知道,指南也没有给出确切答案。于是,减少透析频率依然只停留在很多临床大夫的期望中。
而现在,一个令人欣喜的答案来了!
近日,CJASN(《美国肾脏病学会临床杂志》)发布了一项研究,纳入了26位血透患者,要求这些血透患者的残余肾功能(尿素清除率,Kru)高于2.5ml/min。目的是看看这些患者,是否有条件减少透析频率。
研究发现:
尿素清除率高于2.5的患者,透析频率从每周3次减为每周2次后,肾脏病生活质量评分(KDOQI-36评分)无显著差异。
具体来讲:
1.未发生尿毒症症状
2.未发生体液超负荷
3.未发现认知功能差异
4.尿素氮、硫酸吲哚酚、β2微球蛋白等毒素标志物均无显著差异
缺点:是体重,受试者的体重比每周3次的时候稍微增加,但并未引起体液超负荷。在可接受范围内。
优点:血液透析后会有「透析衰弱期」,而受试者更改为每周2次后,依靠更短的透析衰弱期,「透析症状指数」和「透后恢复时间」两项评分还变得更好了。
所以,所有受试者均顺利完成了减少透析频率的完整试验,并没有人中途退出。
另外,该研究还发现:只要残余肾功能够用,无论透析长短,减少透析频率后均不影响生活质量,透析时间长不是减少透析频率的绝对禁忌。(当然,残余肾功能会随着透析时间延长而逐渐下降,该研究只纳入了残余肾功能大于2.5的患者)。
笔者个人经验,透析5年之内的患者里面,有不少尿素清除率在2.5以上的患者,这些患者可以检查一下自己的尿素清除率,看是否符合条件。
如果尿素清除率大于2.5,那么将透析频率从每周3次减为2次,会显著提升生活质量、降低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