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蔡小虎
出生日期:1985年3月16日
身份证号码:321321198503161819
户籍地(居住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晓店镇峰山居委会十一组17号
涉及执行案件:(2021)苏1311执1446号-李想与蔡小虎承揽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50261.30(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杨警官
0527-81660187
15358312598
被执行人:蔡政
出生日期:2001年9月2日
身份证号码:321321200109024832
户籍地(居住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苗庄居委会六组4号
涉及执行案件:(2024)苏1311执2015号-李宗男与蔡政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65833.00(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0527- 81660186
19905240366
被执行人:陈冬生
出生日期:1986年11月25日
身份证号码:321323198611253350
户籍地(居住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郑楼镇胡李村20号
涉及执行案件:(2024)苏1311执340号-巩海峰与陈冬生健康权纠纷
执行标的:5000.00(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赵法官
0527-81660163
19025132996
被执行人:陈国际
出生日期:1975年4月15日
身份证号码:321321197504154835
户籍地(居住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和圩村吴圩七组11号
涉及执行案件:(2024)苏1311执499号-袁维刚与陈国际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8825.00(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赵法官
0527-81660163
19025132996
被执行人:姜波
出生日期:1986年4月27日
身份证号码:321321198604274011
户籍地(居住地):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62号江山国际花园四期13幢701室
涉及执行案件:(2021)苏1311执2690号-刘换兴与姜波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319868.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杨警官
0527-81660187
15358312598
被执行人:彭宝全
出生日期:1983年1月3日
身份证号码:320382198301036237
户籍地(居住地):江苏省邳州市赵墩镇彭湖村484号
涉及执行案件:(2024)苏1311执1328号-丁友林与彭宝全劳务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550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原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0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10月27日二十四时止。在此期间,被悬赏人被找到或者案件执行完毕的,悬赏即终结。
悬赏条件及奖励: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执行悬赏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袁法官
0527- 81660128
18115228812
编辑 | 张家宁
审核 | 王守东
张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