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成了被执行人,那将可能是信誉蒙尘、自由受限的开始;
假如我成了被执行人,前行的道路将可能布满荆棘,心灵的安宁将成为奢望……
收到一条短信,居然是法院的执行通知书!我成了被执行人!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要成为“老赖”了?
成了被执行人不要慌!首先保持冷静,不要逃避问题,先及时与执行法官沟通了解自己被执行的原因并主动履行义务,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寻找法律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我还收到了一份报告财产令,但是我名下没有财产,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如实申报财产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如果未能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说明不能履行义务的原因,并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法官,我成了被执行人对我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吗?
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个人征信将受到影响,出行也会被限制,你的生活会处处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哎呀,后果还是挺严重的,我愿意履行义务,避免影响个人信用!
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的,法院会依法解除强制执行措施。并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减轻被执行状态对个人生活的影响。
编辑 | 张雪怡
审核 | 王守东
张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