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进基层 | 法庭在企业中,也在马路边

政务   2024-09-24 17:52   江苏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程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近日,高新区法庭深入企业、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到当事人的“公司里”与“家门口”,努力达到“巡回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进企业,促推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新区法庭主动对接企业,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通过“进驻式”服务、“现场式”审理,依法保护企业权益。

近日,高新区法庭到宿迁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就一起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抽丝剥茧了解案件的症结所在。同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抓住双方的矛盾源头和心理活动,多次进行调解,以详尽的释明法理对原被告双方开展普法教育的点滴渗透,出示涉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的典型案例与类案的裁判规则、处理结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法官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就企业关心的劳动用工、股权转让、权益保障等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向企业发放《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宣传手册。


在路边,化解邻里纠纷


“枫桥式”人民法庭不仅要走进企业,也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家门口”与“马路边”的司法便利,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高新区法庭到某居委会就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

挂上国徽与横幅,搬来几张桌椅,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便在路边搭建好了。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被告陈述,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事实调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并充分利用巡回法庭优势,直观判断各方意见,由当事人进行现场指认,确定原告有权建房的范围以及建房行为是否会对被告的房屋造成不利影响,判断被告是否有权对原告建房行为进行阻止。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就如何处理好邻里关系、相邻权的边界与行使等开展现场法治宣传。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高新区法庭将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的工作力度,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不断优化“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努力探索将案件审理与普法宣传相融合的一体化司法服务,全力打造具有“工业聚集区”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绘就司法为民新“枫”景。

供稿 | 高新区法庭

编辑 | 张雪怡

审核 | 郭   奎

张   进

终审 | 张   娜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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