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媒”,江苏高院、江苏卫视聚焦宿豫法院这项工作

政务   2024-11-12 19:12   江苏  




近日,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江苏卫视分别对宿豫法院打击拒执相关工作案例进行发布和报道。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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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


打赏主播不养子女 逃避义务终受严惩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宿豫法院)判决:原告刘某某与被告葛某的未成年子女由刘某某直接抚养,葛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轿车1台归被告葛某所有,葛某给付刘某某车辆折价款2万元。因葛某未履行义务,刘某某于2020年12月向宿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葛某与刘某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葛某于2021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3万元,但葛某之后并未依约履行。2021年7月,葛某以4万元价格出售名下轿车,并将该售车款据为己有。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间,葛某在从事餐具配送工作过程中,以现金方式领取工资收入11万余元。上述钱款葛某除日常开支以外,均被用于购买抖音币、打赏主播等挥霍花销。经统计,葛某自2021年以来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累计约4.21万元。宿豫法院遂以涉嫌拒执犯罪将葛某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灭。本案中,被执行人葛某明知自己有子女需要抚养,但面对强制执行,其不但没有积极履行给付义务,反而肆意挥霍钱款,其行为既有悖于“父养子小、子养父老”的人伦常理,又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仅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更是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和生动体现,宿豫法院将坚持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拒执犯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视频来源:荔枝新闻


编辑 | 韩   曼

审核 | 陈   静

王守东

张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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