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豫法院走进乡村,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针对一起土地纠纷开展巡回审判。
2008年,原告某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告何某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合同》,约定将案涉土地租给被告何某使用,该土地涉及107户居民、合计90亩。合同到期后,何某未返还土地或者续签合同。案涉农户纷纷要求何某支付费用并退还土地,原告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为了更准确地查明事实,实质性地化解纠纷,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到案件争议当地进行实地勘查,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近日,承办法官一行来到案涉土地所在的某某社区,对案涉土地的位置、面积、附着物现状进行现场勘查。
在详细了解案情,准确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一行来到某某社区居民委员会附近,挂起国徽,一个简易但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完成。
庭审中,承办法官就原被告之间签订《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合同》的期限、被告使用土地的用途等事实进行了详细查明,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与观点。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耐心释法明理,向何某讲解如果不返还土地或者不续签合同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土地使用年限及合同约定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沟通协调中。
土地问题是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也是乡村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宿豫法院将庭审深入群众,深化诉源治理,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能在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旨在达到“审理一案、引导一片”的目的。此次巡回审判不仅为群众带来了便利的司法服务,也为村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基层组织干部零距离感触司法,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认识,推动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的有效对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供稿 | 度假区法庭
编辑 | 张雪怡
审核 | 朱卫庆
张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