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宿豫法院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靠近纠纷的地缘优势,积极开展贴近式、融入式巡回审判,零距离向群众开展普法教育。
“这场庭审还是得开到企业里,实地查看货梯设备运行情况。”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事实过后,立即敲定到被告所在公司开展巡回审判。
2023年,原告刘某在某企业为展厅粉刷墙壁。工程结束后,刘某用货梯运送工具,在卸货时货梯坠落,导致刘某受伤。经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为妥善化解该起涉人身权的纠纷,便利当事人诉讼,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高新区法庭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被告所在公司,并邀请企业工作人员旁听。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查明事发经过,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事故责任主体、损失数额、赔偿责任发表意见,整场庭审程序规范、专业、高效。
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分析利弊得失,劝说双方主动协商、解决问题。双方最终达成初步调解意向,表示将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情况,协商调解方案,进行庭外和解。
随后,承办法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发放《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宣传册,并就安全生产、员工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普法宣传。
“1800元,我现在就转给你。”在承办法官的“背对背”悉心调解下,被告向原告当场履行,一起讨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王某从事农作物收割工作,被告杨某找到原告为其收割小麦,约定100元每亩,8块土地共约15亩,总价1500元。因王某及其妻子付出额外人工成本,杨某承诺增加200元辛苦费,且8块土地距离较远,杨某承诺另加100元油费。以上报酬共计1800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走!到土地里瞧一瞧!”为了更准确地查明事实,实质性地化解纠纷,度假区法庭决定到案件争议当地进行实地勘查,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
承办法官一行来到案涉土地所在社区,对案涉劳务土地的位置、面积、土地现状进行现场勘查。在详细了解案情,准确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后,庭审现场安排在案涉土地旁。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最终双方对案涉土地劳务面积及约定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成功达成调解。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宿豫法院将继续聚焦频发、典型案件,推进巡回审判赋能基层治理,切实实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的目标。
来源 | 度假区法庭
高新区法庭
编辑 | 张雪怡
审核 | 朱卫庆
郭 奎
张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