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些增量信息。
【正文】
本文聚焦《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人行连续第三年代表国务院作报告:每年10-11月汇报已成惯例
(一)2024年11月5日,人行行长潘功胜代表国务院向全人常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11日对外公布),这是自2022年(10月28日)、2023年(10月21日)以来连续第三年人行代表国务院向全人常作整体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成为惯例,即全人大及其下属的全人常、财经委将加强对经济金融工作的监督。
(二)应该说,这一规定和美联储有点像,如美联储同样需要接受美国国会的监督、美联储的净利润也要上缴给美国财政部等等。2021年12月24日,全人常修订的《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明确提出全人常应当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监督,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供月度、季度和年度金融运行数据和相关材料,配合支持跟踪监督工作。具体看,
1、全人常应当在每年八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本年度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全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每年四月、七月和十月中旬分别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
3、国务院应当在每年十月(一般全人常在双月下旬召开会议)向全人常报告下列情况:(1)货币政策执行情况;(2)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3)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4)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
不过,今年比较例外,挪到了11月,如“增量财政政策”的审议也是在这次人常会上。
(三)本次汇报主要针对2023年四季度以来(自上次汇报开始)的金融工作进行回溯,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展望。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不仅仅涉及央行部分,而是包括全部金融领域的工作,人行只是代表国务院进行汇报。
因此,《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内容上具有全局性等特征。
二、相关金融法规进程有望加快:《金融法》《金融稳定法》并存
(一)报告指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金融稳定法、反洗钱法后续审议工作,推动加快制定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意味着后续金融法治建设步伐将会加快。特别是,目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已经召开完毕,之前一直被耽搁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金融稳定法》等有望于未来一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自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金融法以来,笔者一直认为《金融法》与《金融稳定法》应不会并存,即前者包括后者。目前看,《金融法》与《金融稳定法》将会同时存在,《金融法》相当于是另行起草一部分更具统领性质的法律,且由中央金融办牵头负责。
三、农信社改革步伐有望加快:11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获批
报告指出目前有11个省级行政区的农信社改革方案获批,这是首次公布数据。公开信息显示,目前浙江、河南、山西、辽宁、四川、广西、海南、江西等8个地区的省联社改革方案已经出米,方向也已经比较明确,而尚未释放省联社改革信息的地区主要有江苏、山东、湖南、河北、福建、安徽、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甘肃、青海、西藏等地。
因此,后续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也有望加快,更多的信息会陆续披露出来。
四、再次出现“防‘爆雷’”一词
报告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指出防“爆雷”成效显现,而11月8日的全人常新闻发布会上蓝佛安部长亦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大、利息负担重,不仅存在“爆雷”风险,也消耗了地方可用财力。这些均表明,防“爆雷”一词应该是决策层的提法,本次“增量财政政策”的真正用意是兜底,即防范爆雷风险。
五、首次提出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
报告提出将中小金融机构化险纳入各省级行政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揽子方案,这虽然已经是过去一年在做的事情,但却是首次将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放在一起,其背后的意思可能是中小金融机构自身与地方债务之间已形成深度绑定关系,二者在风险等方面相关性较高,通常地方债务对应的债权人也以中小金融机构为主。
因此,在金融支持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的风险化解过程中,做出一定牺牲的中小金融机构可能也会存在相应问题,对地方政府来说两大风险则又是相辅相成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过程中,中小金融机构受到的关注度也会有所提升,其可能也会得到来自政策层面的一些支持,当然这种支持是有代价的。
六、再次提出“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接下来货币政策仍会保持较强力度
报告再次提出“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强度,笔者认为这是非常积极的货币政策信号。今年9月下旬以来,人行的一系列超预期的大力度操作颇得市场好感,上述表态表明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短期内还会持续,2025年货币政策仍有较大可能保持较强力度,降息降准举措在2025年还会持续下去。
七、宏观经济政策的方向将更加注重需求侧管理
在《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发布的同时,人行主管媒体《金融时报》发表文章称目前加强需求侧管理正在逐步达成共识,即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将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注重消费。这个表述值得关注,它意味着总量指标将不再是政策部门的主要关注方向,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会从提振消费的角度出发,即企业和居民的消费成本将会趋于降低,消费的便利度及可获得性将会趋于上升。
八、其它
(一)提出“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满足科技型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融资需求”,意味着金融资本介入权益市场的力度可能会有所增强,当然这里的金融资本应该是特指的。
(二)提出“力发展科技创新债券和绿色债券”,后续科创债和绿色债券应该会放量。
(三)提出“强化金融监管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这应该是首次将金融监管作为第一道防线提出。
(四)提出“继续稳妥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金融债务风险,推动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和市场化转型”,即35号文即系列配套文件的作用仍将持续发挥。
(五)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六)提出“完善应对股票市场异常波动等政策工具”,意味着股票增持、回购再贷款和互换便利工具还会进一步完善,相关门槛可能会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