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者不入合伙,强者不轻入合伙

财富   2024-11-20 09:44   上海  
被告不仅连续超过五年盈利却未分红,并且被告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原告的股东权益,关系严重僵化,为终结双方的对立状态,特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回购原告持有的被告15.194%股权。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阶段:案件尚处于诉前调解已立案阶段,尚未组织调解。

2、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兄弟科技)为原告。

3、本次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涉案金额暂计为379,85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处于诉前调解已立案阶段,尚未组织调解,后续调解或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请求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份纠纷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案件已进入诉前调解已立案阶段,调解号为(2024)浙0402民诉前调16301号,目前尚未组织调解。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事实及理由

被告不仅连续超过五年盈利却未分红,并且被告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通过与关联方交易等方式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原告的股东权益,关系严重僵化,为终结双方的对立状态,故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回购原告持有的被告15.194%股权;

2、判令被告按照合理价格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暂计为人民币379,850,000元,实际以评估金额为准;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评估费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的后续调解或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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