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况可以自行协商?哪些情况不可以自行协商?

2024-10-03 07:16   广东  

交通事故后,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调解和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下面介绍哪些情况下可以自行协商,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自行协商。

如下情况可以自行协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必须非死亡或者伤人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可以在事后线下或者线上协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共同签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交通事故后,如下情况不可以自行协商,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发生死亡的交通事故;

2、发生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4、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5、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6、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逃逸的;

9、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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