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没有钱住院治疗怎么办?一文说全。

2024-10-07 00:10   广东  
在交通事故中伤者往往都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被驾驶人撞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情况屡见不鲜,笔者梳理了如下几种垫付医疗费方法,给大家提供思路,供参考。
一、医疗机构有法定救助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故在伤者在未支付抢救费用时医疗机构应先进行抢救治疗。关于拖欠的医疗费用,通常情况下可以和医院协商,双方签署《承诺书》或者《医疗费还款协议》,部分医院可能会开具无盖章的诊断证明等材料以便伤者进行损害赔偿,伤者得到赔偿后即补齐医疗费。


二、寻求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帮助

一些地区有医保或者商业保险救助项目,可以帮助低收入患者、困难群众、低保户支付医疗费用。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医院咨询相关政策


三、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要求肇事方垫付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方负有责任,那么肇事方应当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受害者可以要求肇事方先行垫付医疗费。后期诉讼可以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费中予以相应减除。


五、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情形之一的,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日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日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抢救费用垫付通知或者申请人的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以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申请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六、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垫付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受到损害,对于已经实际发生的和今后治疗所必需的医疗费用,如果无力支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如交警部门的证明、医疗单位治疗的票据或病情证明等。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可以根据保险合同,在保险公司应承担的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对已发生或医疗机构证明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依法先予执行。

七、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筹款

如:水滴筹等,此属于非常规手段,只能作为辅助手段。

八、寻求慈善机构帮助

一些慈善机构可能会提供医疗救助或者资金支持。可以联系当地的慈善机构了解是否有相关的救助项目。

九、寻求亲戚朋友帮助

互帮互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是解决经济困难的一种常见方式。

That's all,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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