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为手机店捡到OPPO手机的法律思考

2024-08-28 11:00   广东  

      假设案例:A是华为的忠粉,一天A闲来无事,在华为手机店闲逛,店内人头攒动,A看到柜台上有一个从未见过款式手机,拿起来问店员:“这个是华为新款手机吗?”店员答道:“不是华为的,也不知道是谁的。” A拿起手机看了是一款OPPO手机,心想是哪位顾客忘记拿,拉在柜台上了,随即问了周围的顾客和其它店员,都说不是他们的手机。于是A将此OPPO手机拿走,此手机实为B所丢,B后报警,A被抓。

      此时需要判断OPPO手机属于遗忘物还是遗失物?

      观点一:OPPO手机丢在华为手机店,手机脱离了B的占有,此时OPPO手机转移到华为专卖店的控制,A将他人占有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此时OPPO手机属于遗忘物,A涉嫌构成盗窃罪。

       观点二:如果认为商场内人员攒动,熙熙攘攘,B将OPPO手机丢在华为手机店内,属于开放性质的公共空间,此时OPPO手机未能转移到华为专卖店的控制,此时OPPO手机属于遗失物,A不构成盗窃罪,A拒不返还涉嫌构成侵占罪。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由此可见,我国立法确立了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取得遗失物无法取得所有权。

      实践中对于捡到手机涉嫌构成盗窃罪or侵占罪,笔者认为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判断由谁占有需要结合遗失物的性质,遗失的场所环境及管理制度等综合要素进行判断。

     综合以上,老百姓捡到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很容易陷入事实认识错误,导致构成犯罪,即时送交公安部门方为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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