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诉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09-03 09:41   广东  

发生交通事故后最重要的三件事情:定责,定残,定损。交通事故起诉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立案—审理—执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通过起诉最后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并不是你要求多少的赔偿,法院就会支持多少,你就可以获得多少,这得要看你的证据材料,详见下文: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起诉的诉讼流程分为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部分:

立案

当事人需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审查,立案法院阅读起诉状进行案件形式审查后,认为属于自己管辖范围、起诉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诉讼请求明确的,会做出受理的决定,并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计算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后,法院立案部门将案件整体移送至审判部门。

审判

办案法官收到案卷资料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将起诉书和证据材料副本交付被告答辩,并按照规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案情简单、争议标的不大的案件通常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即由一名审判人员进行审理,减半收取诉讼费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判决; 一般案件都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三名审判人员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做出判决,全额收取诉讼费用。一审法院判决后,各方在规定时间内都没有提出上诉的,裁判文书直接生效,二审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会规定判决文书的自动履行期限,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起诉可获得多少赔偿

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误工费: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营养费:根据《最高院解释》第11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由于各个地区的伤残、死亡赔偿标准都是有所不同的,如果您涉及到这些赔偿了,就需要注意了,是按照哪个来计算,还有就是起诉法院的选择,同时涉及到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的问题,建议您最好是在诉前就自己的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自己不是很懂法律,最好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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