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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济民”
沈宗灵的早年岁月
1923年2月24日,沈宗灵出生于浙江杭州的一个商人家庭,后随家人迁居上海。十三岁时,在革命潮流的冲击下,沈宗灵曾“有过几个月到内地传奇式地去参加救亡工作”。
1942年中学毕业后,沈宗灵先考入光华大学,攻读政治学专业;一年后转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并于1946年毕业。在复旦就读期间,沈宗灵曾选修金兰荪教授的法理学课程,进而初步接触到庞德等人的学术作品。
1947年3月,沈宗灵自费赴美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政治系就读。据其后来回忆,“我在学校里专修了‘国际公法’与‘国际组织’,打定了主意,我要拿它作为我将来的职业与事业,因为这与我的‘经国济民’的抱负是完全一致的”。
1948年9月取得硕士学位后,经民事诉讼法学家施霖介绍,沈宗灵回到复旦大学法律系任教,开设“法学通论”与“比较宪法”两门课程,由此开始了自己数十年的教学生涯。
1945年,复旦大学法律系同学录上关于沈宗灵的记载
1946年,沈宗灵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学位照
1948年,沈宗灵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硕士毕业学位照
1949年年底,在时任复旦大学校长张志让的动员下,怀着“经国济民”理想的沈宗灵来到北京参加刚刚组建的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在这里,沈宗灵第一次系统学习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其后来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1年结束在中国新法学研究院的学习后,沈宗灵留院担任研究员。不久后,中国新法学研究院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合并,沈宗灵被分配到理论教研室工作,负责教学辅导与讲义编写。
1954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重建,沈宗灵成为重建后的第一批青年教师,连续三年主讲“国家与法的理论”课程,深受同学好评。晚年接受访谈时,沈宗灵动情地回忆道:“我对自己能进入北大当然是很高兴的,北大的光荣传统、崇高的声望、浓厚的学术气氛、丰富的图书资料、美丽的自然环境以及自己的工作,都深深吸引着我。”
1950年,《中国新法学研究院院刊》(第一期),内收有沈宗灵《立场问题》一文
1951年,沈宗灵、刘琪夫妇结婚照
他山之石
沈宗灵的比较法
与西方法哲学研究
1957年反右运动中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并未使沈宗灵放弃个人的思考和写作。这一时期的闭门研读,草蛇灰线般成为其后来开展比较法与西方法哲学研究的开端。正如其自己所言,“我真正开始积累外国法学的知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是从1959年到1977年”。
在这段人生逆境中,沈宗灵默默翻译了大量外国法作品。1964年,他化名“霍宗彦”,在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了法国哲学家马里旦的代表作《人和国家》,为其此后的人权研究埋下了伏笔。除此之外,沈宗灵还在系主任陈守一的支持下,参与了《外国政法学术资料》(原名《国外政法学术动态》)的编译工作,前瞻性地介绍了西方法理学发展的最新动态。1972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编译室成立,从江西下放劳动归来的沈宗灵又作为编译室成员,与芮沐、王铁崖等同事共同完成了《联合国与裁军》《联合国手册》等书的翻译工作。
1962年,沈宗灵摄于北京
1964年,沈宗灵参与编译的《外国政法学术资料》
1964年,沈宗灵(化名“霍宗彦”)译马里旦的《人和国家》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沈宗灵迎来了自己的“学术春天”。1977年,沈宗灵重新登上讲台,为北大法律学系1975级本科生讲授“美国政治制度”。1980年,其所著《美国政治制度》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弥补了当时我国比较法研究的空白,被学界评价为“对比较全面地了解美国政治制度有相当的价值”。同年,沈宗灵开始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研究生讲授“现代西方法律哲学”课程,并于1983年新开设“比较法总论”课程。
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他又相继完成了《现代西方法律哲学》(1983年)、《比较法总论》(1987年)、《现代西方法理学》(1992年)、《比较法研究》(1998年)等一系列蜚声学界的比较法与西方法哲学研究专著,极大开阔了我国法学研究的视野,也由此深刻影响了此后的整整一代学人。正如张文显教授的评价:“我国法学界对西方法哲学有所研究的中青年学者,绝大多数是由沈宗灵教授直接培养的,或者是在沈宗灵教授著述影响下进入这个领域的,没有一个人的研究能与沈宗灵教授的既有研究脱节”。
1978年,《国外法学》(《中外法学》前身)创刊号上,沈宗灵关于加拿大法的译介
1980年,沈宗灵为“现代西方法律哲学”课程备课时所使用的借书卡
1980年,沈宗灵签赠时任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吴大英《美国政治制度》
1982年,同行专家对于沈宗灵学术作品的鉴定意见
1985年,北京大学学衔委员会关于沈宗灵任正教授通知
寻法之灵
沈宗灵与当代中国法理学
在沈宗灵看来,包括他在内的中国学者从事比较法与西方法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我们中国自己的法理学,是关怀和服务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法理学”。新中国成立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学的基础理论都被称为“国家和法律理论”,受到苏联教条主义法学的影响较大,缺乏学科上足够的独立性。
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沈宗灵便对当时我国法学理论研究的落后状况提出了深刻批评,并大力呼吁中国法理学的自主理论创新。1982年,全国高校统编教材《法学基础理论》出版,沈宗灵在“绪论”中首次对于法的概念和本质、法的作用、当代中国的部门法划分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标志着当代中国法理学形成的重要开端。如论者所言,“八十年代以后的中国法理学是与沈宗灵教授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在推动法理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过程中,沈宗灵教授对法理学研究方法论做出开拓性的贡献”。
除此之外,沈宗灵还特别重视借鉴法律社会学的方法来丰富中国法理学的研究进路。在他的带领之下,20世纪80年代的北大法律学系逐渐形成了一个从“系统—功能”视角理解法律的法律社会学“北大学派”。沈宗灵对提升中国法理学学术品质的坚持与贡献,广受学界同仁尊重。中国法学会领导委托、推荐他先后担任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会和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的第一任(创始)总干事(会长)。
20世纪80年代沈宗灵个人像
1986年,沈宗灵与佟柔、严端摄于哈尔滨
1989年,沈宗灵在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召开的法制改革座谈会上发言
1998年,“沈宗灵学术思想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从左至右分别为张文显、江平、何芳川、沈宗灵、孙琬钟、罗玉中、郭道晖
在积极投身国内法理学学科建设的同时,沈宗灵也十分重视推动中国法理学“走出去”。
1979年8—9月,沈宗灵作为中国法理学学者的代表赴瑞士巴塞尔出席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学会第九次大会,并在大会上就“中国法制的最近动向”进行报告。1985年2—3月,沈宗灵作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访问团成员前往加拿大、美国,在芝加哥肯特法学院与密歇根大学对中国法制的发展状况进行介绍。1987年,沈宗灵再一次作为中国法理学界的代表参加了在日本神户举行的国际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学会第十三次大会。此后,沈宗灵在1990—1992年荣任该学会中国分会的第一任主席,并于1992年在北大组织筹办了中国国内的第一次比较法国际会议,为中国法理学的国际交流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1985年,沈宗灵与张国华、金瑞林、杨春洗等赴美访问前合影
1985年3月14日,沈宗灵在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介绍“中国法律近年来的发展”
1985年,沈宗灵于美国旧金山机场
1987年8月,沈宗灵在日本神户举行的国际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学会分组会上宣读论文
20世纪90年代,沈宗灵个人像
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科建设与国际交流工作之外,沈宗灵更是一位治学严谨、受众多学子景仰的名师。从1978年始,沈宗灵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先后指导了法学理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27人、博士研究生16人,其中有不少人此后成长为中国法学理论学科的中坚力量。
王晨光教授回忆到,他在硕士期间曾就法律可诉性问题向沈宗灵老师请教,沈老师很快便给他分析了国外学界的既有研究,而“沈先生这几句貌似平淡、却用意深远的质疑和点拨,不仅为我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材料,而且促使我进一步分析更深层的比较法的理论问题”。
而在沈宗灵弟子齐海滨教授看来,“若要对沈老师为人治学的品性与风格作一简练概括,最恰当者莫过‘严谨’二字了,这突出地表现为他的敬业和守纪精神”。他对于老师的第一印象,“就是导师恭楷手拟的详细培养计划和各门课的教学大纲,英文书目也是他从图书馆一一查阅后自己用打字机打印给我们的,面对着每次上课都全力以赴一丝不苟的导师,你若不曾认真准备的话一定会惭愧之极”。
1998年春,沈宗灵于燕园
1998年冬,沈宗灵于家中书房
1998年,沈宗灵在北大百年校庆之际的题词
2002年,沈宗灵为弟子张骐《法律推理与法律制度》一书所作“序言”手稿
2004年,沈宗灵家族聚会合影(左起分别为大妹夫陈清如、二弟沈宗灵、四弟钟俊龄、三弟夏少清、五弟钟子林、小妹钟健)
2012年2月16日,沈宗灵于九十岁寿辰前夕因病在北京逝世。在其诸多弟子的追忆中,沈宗灵生前一心治学,而常常对世事保持一种有意的疏离,甚至直到生命前的最后一刻,也依旧不愿因为自己的事情麻烦任何人。正如《五灯会元》所言,“灵光独耀,迥脱根尘”。这句谛语,或许也是这位法理学大家的灵魂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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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参考资料:《法理学与比较法学论集:沈宗灵学术思想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改革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本文主要图片来源:沈宗灵先生家属沈波先生、沈莉女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王伟教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姜朋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