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首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挂牌成立

政务   2024-11-05 19: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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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在尊重事实与法律基础上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首先请执法人员介绍案情……”对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怎么办?除了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有了新选择。
10月29日,由渝北区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设立的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下简称“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渝北区人民法院诉调速裁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市首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领域的专门调解组织。

▲10月29日,我市首个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挂牌成立。记者 崔曜 摄

挂牌当日,一起非法营运行政争议案件被成功化解。当事人张某因利用非营运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张某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缴清罚款,向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调解过程中,张某充分陈述了其家庭经济困难的事实。经过多轮协商与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可分期缴纳罚款。
哪些行政争议可以调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法制处执法人员吴平介绍说,该中心负责受理全市范围内的交通运输行政争议案件,具体包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管辖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中心城区以外的576公里市管航道,市管公路、水运、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在该中心调解。
如何申请调解、怎么调解?据介绍,交通执法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下设案件管理办公室、行政争议调解室以及法官工作室,实现案件接收、甄别、登记、化解“一站式”办理。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一键申请调解,在电脑端搜索“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重庆”即可进入调解申请界面。案件管理办公室收到调解申请后,对案件进行甄别登记并开展调解任务委派。行政争议调解室由交通运输专业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负责案件的具体调解。对于无法到现场调解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院在线平台进行线上“云调解”。
对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管辖的行政争议案件,行政执法机关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官审查并确认调解协议合法合规后制作行政裁定书。行政裁定书具有与法院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够确保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调解效率。

本篇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王娜

审核: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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