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各马可伦理学》内容述要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古希腊伟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传世经典之作,这部著作犹如一座巍峨的思想高峰,蕴含着深邃而丰富的哲学智慧,其影响力穿越时空,至今仍在学术界和思想界熠熠生辉。全书紧紧围绕善、德性、幸福等核心概念,如同一幅展开的宏伟画卷,对道德、伦理、政治等诸多至关重要的方面进行了鞭辟入里的深入探讨,为我们揭示了人类行为和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以下是按照本书内容顺序对第一卷“善”的各部分详细概要:
第一卷:善
善作为目的
亚里士多德在开篇便以其敏锐的哲学洞察力,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人类社会的广袤领域中,无论是精巧绝伦的技艺领域,如建筑技艺致力于构建稳固而美观的房屋,陶艺技艺专注于塑造精美的陶器;还是深奥严谨的学术研究范畴,像天文学对宇宙天体运行规律的不懈探索,历史学对人类过往岁月的深度挖掘;亦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践活动,比如农民年复一年在土地上辛勤劳作以收获粮食,商人在市场中奔波忙碌进行商品交易;乃至人生道路上那些至关重要的选择时刻,诸如选择何种职业以实现人生价值,决定投身于何种社会事业等,无一不是以追求某种善作为其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些目的犹如繁星般繁多且各具特色,它们相互交织,构成了一个复杂而有序的目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存在着一种处于巅峰地位的最高善,它如同明亮的北极星,在人类行为和追求的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指引方向的光辉。
在现实的生活场景中,人们基于不同的价值观、生活经历和个人偏好,对于善的理解和追求呈现出显著的差异。许多人将快乐视为首要的追求目标,他们热衷于品尝各种美味佳肴,尽情享受美食带来的味蕾盛宴,在娱乐活动中寻求刺激和愉悦,如沉浸在音乐的美妙旋律、舞蹈的灵动节奏或戏剧的精彩情节之中;另有一些人则将荣誉视作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他们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奋力拼搏,渴望在学术研究上取得卓越成就,赢得学术界的赞誉和尊重,或者在体育竞技场上勇夺桂冠,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亦或是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获得权力和地位所带来的荣耀;还有一部分人坚定不移地专注于培养自身的德性,他们通过不断地自我修炼和实践,在面对艰难困苦和危险挑战时,始终如一地展现出英勇无畏的勇敢德性,在与他人交往互动的过程中,秉持着善良、宽容和公正的态度,在追求知识和智慧的漫长道路上,保持着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对未知的强烈好奇心。然而,经过亚里士多德细致入微的剖析和严谨缜密的论证,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尽管这些追求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但它们都无法与那最终的、至高无上的善相提并论。快乐往往如过眼云烟,稍纵即逝,过度沉溺其中可能会使人陷入放纵和堕落的泥沼,例如过度沉迷于物质享受可能会导致健康状况恶化、精神空虚等问题;荣誉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人们的自尊心和成就感,但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界的评价和认可,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一旦失去他人的关注和赞誉,人们可能会陷入深深的失落和迷茫之中;德性固然是高尚且值得称赞的,但如果仅仅将其孤立地作为追求的目标,而没有将其融入到具体的人生实践和行动中,使其在实际的生活情境中得以充分体现和发挥作用,那么也不足以完全涵盖最高善的深刻内涵和丰富外延。
最高善与政治学
亚里士多德在深入探讨最高善与政治学之间的紧密联系时,提出了极具开创性和深远影响力的观点。他深刻地认识到,政治学作为一门研究社会治理和人类群体生活的科学,肩负着探寻最高善这一神圣而艰巨的使命。这是因为政治学的核心关注点始终聚焦于人的幸福以及城邦的繁荣昌盛。城邦,作为人类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和生活共同体,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生活空间、丰富的交流平台和多样的发展机会。在一个治理有方、秩序井然、充满活力的城邦中,人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天赋潜能,施展自己的才华智慧,实现自身的理想抱负和人生价值。而幸福,作为人类所追求的最高善,具有独特而卓越的自足性。它绝非简单地等同于物质的富足或感官的满足,而是一种源于灵魂深处、与德性紧密结合的实现活动。这意味着一个人只有在其灵魂的各个层面都积极践行德性,无论是在面对道德困境时坚守正义,在处理复杂事务时运用智慧,还是在与他人相处时展现仁爱与友善,并且将这种践行贯穿于一生的始终,历经岁月的磨砺与考验,才能真正获得幸福。
在一个理想的城邦中,政治学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建立公正的制度以及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引导公民培养和践行德性,从而促进整个城邦的和谐与繁荣。例如,公正的法律确保了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使每个公民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追求自己的幸福;完善的教育制度则致力于培养公民的智慧和品德,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城邦的建设和发展。
柏拉图的善概念
对于柏拉图所倡导的普遍善概念,亚里士多德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考察与批判。柏拉图主张存在一种超越具体事物的抽象普遍善,它如同高悬于天际的绝对理念,是所有善的根源和本质,世间万物的善都只是这种普遍善的具体体现和分有。然而,亚里士多德凭借其务实的哲学态度和对现实世界的深刻洞察,认为善并非是一种脱离实际、高高在上的抽象存在,而应当紧密地与具体的实践和目的相结合。
在现实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都能看到善的具体表现与特定实践的紧密联系。在医疗领域,医生依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身体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通过手术、药物治疗或康复训练等手段,使患者恢复健康,这就是医疗实践中的善;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学习需求,精心设计教学内容和方法,传授知识、培养品德和能力,帮助学生成长和发展,这便是教育所追求的善;在艺术创作中,艺术家通过对色彩、线条、音符等元素的巧妙运用,表达情感、传递思想,给观众或听众带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触动,这也是一种善的体现。如果将善抽象化,脱离了这些具体的实践和情境,它就会变得空洞无物、难以捉摸,无法真正指导人们的行为和判断。
幸福与外在善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深入阐述幸福的概念时,着重强调幸福的核心本质在于灵魂的合德性活动。一个内心充盈着高尚灵魂和丰富德性的人,即使身处物质条件相对匮乏的环境,也能在精神世界中体验到幸福的真谛。例如,古代的贤哲们,如孔子的弟子颜回,虽居住在简陋的巷子里,一箪食、一瓢饮,却依然能保持内心的快乐和满足,专注于追求道德和学问的提升,这便是灵魂合德性活动所带来的幸福。
然而,亚里士多德也并非完全忽视外在善在幸福生活中的作用。他认识到财富、朋友等外在善可以作为幸福的补充因素。财富可以为人们提供物质基础,使人们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和追求。比如,拥有一定的财富可以支持人们进行慈善活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从而实现更高层次的人生价值;也可以用于支持文化艺术的发展,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朋友则是人生旅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伙伴,他们能够给予我们情感上的支持、智力上的启发和实际的帮助。在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朋友的鼓励和支持能让我们重新振作;在我们思考问题陷入困境时,朋友的不同观点和见解能帮助我们开拓思路。但需要明确的是,外在善只是幸福的辅助条件,而非决定性因素。如果一个人仅仅盲目地追求外在善,而忽视了灵魂的德性修养,那么他最终可能会陷入物质的泥潭,被贪婪和虚荣所吞噬,无法真正获得幸福。
后人的命运对幸福的影响
在讨论后人的命运是否影响前人的幸福这一复杂而微妙的问题时,亚里士多德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思考。他敏锐地察觉到,后人的命运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会对前人的幸福产生影响。比如,如果一个人的后代遭遇不幸或陷入困境,如因疾病、贫困或意外事故而生活艰难,这可能会给前人带来情感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负担。前人可能会为后代的遭遇感到悲伤、焦虑和自责,觉得自己没有尽到足够的责任来保障后代的幸福。
然而,亚里士多德同时也坚定地强调,不能仅仅因为这种影响的存在就否定一个人在其一生中基于自身德性活动所获得的幸福。一个人在其有生之年,如果能够始终如一地践行德性,积极地投身于正义的事业,关爱家人与邻里,不断地学习与成长,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么他所获得的幸福是具有内在稳定性和独立性的。这种幸福源于他自身的道德行为和精神追求,是他灵魂深处的满足与安宁。
即使后人的命运出现波折,也不能完全抹去他曾经通过自身努力所积累的幸福成果。就如同一位伟大的慈善家,他一生致力于帮助贫困人群,改善社会环境,其内心因这些善举而充满幸福与成就感。即便他的后代在经济上遭遇困境,但他过往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和道德价值依然熠熠生辉,他的幸福不应被后人的一时状况所否定。
称赞与幸福
亚里士多德在分析人们对事物的称赞与幸福的关系时指出,幸福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称赞对象的至高境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对各种事物进行称赞,比如称赞一个人的美貌,那是对其外在形象的欣赏;称赞一个人的才华,可能是对其在艺术、文学、科学等领域所展现出的能力的认可;称赞一个人的成就,也许是因为其在事业上取得的显著成果。然而,幸福远远不止这些表面的优点所能够涵盖。
幸福是一种内在的、完善的状态,它体现了一个人灵魂的和谐与充实。一个幸福的人不仅在行为上符合道德规范,始终坚守正义、善良与诚信,更在内心深处体验到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满足。他能够坦然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挑战与困难,因为他的德性给予他足够的力量和智慧。他懂得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无论是平凡的日常还是难得的机遇,并且能够从这些经历中汲取快乐与成长。这种幸福是如此的深沉和持久,它不受外界的喧嚣与浮躁所干扰,是人们穷其一生真正应该追求的最终目标。
第二卷:道德德性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二卷围绕道德德性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探讨,为我们揭示了道德德性的形成、本质及实践方法等诸多关键层面,对理解人类道德行为的根源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道德德性的形成
亚里士多德在本部分着重阐述了道德德性的形成机制,其核心观点为道德德性是通过习惯的长期积累与培养而逐渐形成的。这一过程既非完全由自然天性所决定,也并非与自然相悖。人并非天生就具备完整的道德德性,而是在成长过程中,通过不断地在实际生活情境中运用德性,才得以逐渐获得并完善它。
以儿童的成长为例,在家庭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他们开始接触并参与各种日常活动。当孩子在与同伴相处时,逐渐学会分享玩具和食物,这便是在培养慷慨的德性。起初,他们可能并不理解慷慨的深层含义,但在不断重复分享行为的过程中,这种行为逐渐内化为一种习惯,进而成为其道德品质的一部分。同样,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孩子若能在家长和老师的引导下,坚持不懈地努力克服,而非轻易放弃,便在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坚韧的德性。
立法者在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习惯对道德德性养成的关键作用,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和政策来塑造公民的良好习惯。例如,在教育领域,立法者可以规定学校开展品德教育课程,并将道德实践纳入学生的日常考核体系。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制定法律法规鼓励公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如社区义工、环保公益等,使公民在这些活动中养成关爱他人、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从而促进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
道德德性的定义与属差
在此,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道德德性本质上是一种品质,它在人的感情和实践活动中体现为对适度的不懈追求。过度和不及在道德层面都被视为恶,因为它们偏离了正确的行为准则。
勇敢这一道德德性,便是在恐惧与信心的维度上寻求适度的典型例证。在面对危险时,过度的恐惧会使人畏缩不前,错失应对危机的时机,甚至可能导致怯懦的行为;而过度的自信则可能使人盲目冲动,忽视潜在的风险,陷入不必要的危险境地。只有在恐惧与信心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才能称之为勇敢。例如,在战场上,士兵能够准确评估敌人的实力和战场形势,既不被敌人的强大所吓倒,也不盲目轻敌,而是凭借着坚定的意志和合理的判断,果断采取行动,这便是勇敢的体现。
节制则是在快乐方面追求适度的道德德性。过度沉溺于快乐,如无节制地饮食、过度追求物质享受或沉迷于感官刺激,会使人的意志逐渐消沉,丧失对更高目标的追求,进而陷入放纵的泥潭;而对快乐过度克制,完全摒弃正常的生活乐趣,也可能导致人的心理失衡,走向另一个极端。真正具有节制德性的人,能够在享受快乐时保持适度的节制,不被欲望所左右,例如在饮食方面,他们会遵循健康和适度的原则,既能满足身体的营养需求,又不会过度放纵口腹之欲。
适度与极端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详细地阐述了适度与过度、不及这两种极端之间的复杂关系。他明确指出,适度、过度和不及这三种品质在道德层面是相互对立的。适度的品质因其符合道德的黄金法则,体现了和谐与平衡,故而受到人们的广泛称赞和推崇。
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我们都能看到这种关系的具体体现。在慈善行为中,适度的捐赠既能体现捐赠者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又不会给自己的生活造成过度的负担;而过度的捐赠可能导致自己的经济陷入困境,甚至影响到自身和家人的正常生活,这种过度行为可能并非出于纯粹的道德动机,而是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捐赠过少则可能被认为是吝啬,缺乏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在人际交往中,适度的热情能够增进彼此的感情,营造良好的氛围;过度的热情可能会让对方感到压力和不适,甚至产生反感;而过于冷漠则会使关系疏远,难以建立深厚的友谊。
因此,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应当始终努力追求适度,这需要不断地自我反思和调整行为。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境中,都要仔细权衡各种因素,运用理性和经验来判断何为适度,并努力践行。这是一个持续的、需要不断修炼的过程,只有通过长期的努力,才能逐渐掌握适度的艺术,才能在道德的道路上稳步前行,实现自身的道德完善。
适度的获得
为了帮助人们在生活中切实获得适度,亚里士多德提供了一系列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方法。首先,远离极端是至关重要的原则。人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过度或不及的行为模式。比如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不能被贪婪蒙蔽双眼而过度追逐金钱,也不应因过度节俭而忽视了生活的基本品质和合理需求。要明确财富只是实现幸福生活的手段之一,而非最终目的,从而保持对财富的适度态度。
其次,人们应当深入研究自身容易沉溺的事物,并努力向相反方向进行调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和偏好,有些人可能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花费大量时间在虚拟世界中,忽视了现实生活中的责任和人际关系。对于这类人来说,就需要认识到这种沉溺行为的危害,主动减少游戏时间,增加与家人、朋友的交流互动,培养其他有益的兴趣爱好,如阅读、运动等,以此来平衡生活,实现适度。
再者,警惕快乐是获得适度的关键环节。快乐常常会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失去理智,陷入过度追求的陷阱。例如,美食带来的愉悦感可能会使人暴饮暴食,从而损害身体健康。所以,在面对各种快乐诱惑时,人们要有清醒的自我认知和自我约束能力,学会克制欲望,不被短暂的快乐冲昏头脑。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在具体情境中判断和实践适度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因为生活中的情境千变万化,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不同的文化背景、社会环境以及个人的价值观和经历都会对适度的判断产生影响。在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对于同一行为的适度标准可能会因文化差异而有所不同。在一些文化中,热情好客可能表现为丰盛的宴请和热情的招待;而在另一些文化中,适度的接待可能更为简洁和低调。因此,人们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的道德洞察力和判断力,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中准确地把握适度,践行道德德性。
第三卷:行为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三卷聚焦于行为这一关键主题,对行为所涉及的多个重要方面展开了深入且细致的剖析,为我们理解人类行为的本质与道德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意愿行为
亚里士多德在这部分内容中,极为关键地对出于意愿和违反意愿的行为进行了清晰的区分。出于意愿的行为,因其是行为者在自主意识的驱动下所做出的,所以会受到他人的称赞或谴责。例如,一位勇敢的消防员毅然冲进熊熊燃烧的火海去营救被困群众,他的这一行为是出于自己拯救生命的意愿,这种英勇之举便会赢得人们的高度称赞;相反,若有人故意欺骗他人以谋取私利,这种出于不良意愿的行为则会遭到众人的谴责。
而违反意愿的行为则会得到原谅或怜悯。其中,被迫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反意愿的情况。比如,一个人在被暴力威胁的情况下不得已交出自己的财物,他的行为是在外部强大压力下做出的,并非出于自己的本心,所以这种行为通常会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原谅。另一种情况是出于无知而做出的行为。例如,一个人在不知道某种药物会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给他人服用,由于他对行为的后果缺乏了解,其行为也被视为违反意愿的。
同时,亚里士多德还深入探讨了混合型行为的意愿性问题。混合型行为处于一种较为复杂的中间状态,它既包含了一定的意愿成分,又存在一些非意愿的因素。比如,在一场战争中,士兵可能会为了保护战友而采取一些冒险的行动,这些行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危险甚至牺牲。从一方面看,士兵的行为是出于保护战友的意愿;但从另一方面看,他可能并不愿意承受这些危险和牺牲。对于这种混合型行为,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其意愿性的程度,这也进一步凸显了判断行为意愿性的复杂性。
选择
亚里士多德对选择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选择在道德领域中占据着核心的地位,它与德性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甚至比单纯的行为更能准确地判断一个人的品质。选择并非是一种随意的决定,而是一种出于意愿且经过预先仔细考虑的行为。
当一个人面临道德困境时,他的选择能够充分反映出他的道德品质。例如,在面对是否要举报一个违法但却是自己朋友的人时,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经过深思熟虑,权衡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公正以及友情的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做出符合道德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不仅体现了他对道德准则的尊重,也反映了他的道德智慧和判断力。
选择与目的和手段密切相关。一个明智的选择是在明确了正确的目的之后,能够合理地选择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这与单纯的欲望、怒气、希望和意见有着本质的区别。欲望往往只是对某种事物的本能渴望,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对后果的考量;怒气则是在情绪激动下的冲动反应,容易使人失去理智;希望更多地是对未来的一种憧憬,可能并不涉及具体的行动规划;意见则只是对事物的一种看法,不一定会转化为实际的行动。而选择则是在理性的指导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为实现特定目的而做出的具有行动力的决定。
考虑
考虑是实践理性的一项重要活动。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考虑的题材是那些处于我们能力范围内且具有不确定性的事物。这意味着我们不会对那些完全超出我们能力掌控的事情进行无谓的考虑,比如我们不会去考虑如何改变天体的运行轨迹;同时,对于那些已经确定无疑的事情,也无需再进行考虑,例如我们不会反复思考已经发生的历史事件的必然性。
考虑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实现目的而确定合适的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面临各种需要做出决策的情况。比如,当我们计划一次旅行时,我们会考虑目的地的选择、交通方式的安排、住宿的预订以及预算的控制等诸多方面。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旅行目的,如休闲度假、文化体验或商务出差等,来权衡各种手段的利弊,最终确定一个最佳的旅行方案。这种考虑的过程就是运用实践理性,在众多可能性中寻找最适合实现我们目的的途径。
希望
关于希望,亚里士多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希望的对象是目的,然而在哲学领域中,对于希望的事物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一般的、普遍的意义上,人们所希望的是善。这是基于人类对美好事物的本能追求和对完善、幸福生活的向往。善代表着一种理想的状态和价值标准,它涵盖了道德、伦理、幸福等多个层面的积极意义。人们普遍希望自己能够拥有高尚的品德、和谐的人际关系、健康的身体以及富足的生活等,这些都是善的具体体现。
然而,当具体到每个个人时,情况则有所不同。由于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性格特点、价值观以及生活经历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对于每个个人来说,希望的是对其显得善的东西。例如,一个热爱艺术的人,可能会将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艺术创作中,并获得艺术上的认可和成就视为对自己而言的善;而一个注重家庭的人,则会把家人的幸福安康、家庭的和睦团圆看作是最主要的善,并为此而努力奋斗。这说明个人的主观认知和情感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们对善的具体理解和追求。
德性、恶与能力
亚里士多德坚定地论证了德性和恶都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这一观点具有重要的伦理意义。他认为人作为具有自主意识和选择能力的主体,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人们做出各种各样的行为,这些行为背后都蕴含着道德的考量。
一个人在面对道德抉择时,他的选择并非是完全由外部因素决定的,而是在自身能力的掌控范围之内。比如,在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一个有善良德性的人会主动伸出援手,他的这种行为是基于他内心的道德准则和自身的选择能力。同样,一个人如果做出了不道德的行为,如说谎、欺骗或伤害他人,他不能以外部环境的影响或自身的能力不足为借口来逃避责任。
亚里士多德有力地反驳了一些关于人无法对自己的品质和行为负责的观点。有些人可能会认为人的命运是由先天的因素或外部的环境所决定的,自己无法改变。然而,亚里士多德通过对人类行为和道德选择的深入分析表明,人具有培养德性和避免恶的能力。通过教育、自我修养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人可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使自己更加趋近于善。同时,人也能够在面对各种诱惑和困难时,运用自己的理性和意志,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从而对自己的品质和行为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这一观点激励着人们积极地追求道德的完善,努力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德性的人。
第四卷:具体的德性(续)
勇敢
勇敢这一德性的性质极为关键,它被精准地界定为在恐惧与信心方面的适度平衡。真正的勇敢绝非盲目无畏,而是深深扎根于高尚目的的驱动。在战场上,那些英勇奋战的士兵,他们之所以能够直面死亡的威胁,并非仅仅凭借着一时的冲动或鲁莽,而是出于对国家、对正义的坚定捍卫,以及对荣誉和责任的高度担当。这种高尚的目的赋予了他们的勇敢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和价值。
与此同时,亚里士多德细致入微地对公民的勇敢、经验的勇敢等类似勇敢的品质进行了区分。公民的勇敢在社会中较为常见,它往往与社会的规范和期望紧密相连。公民们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群体的利益,在面对危险时挺身而出,这种勇敢更多地受到社会舆论和法律的激励与约束。而经验的勇敢则源于个体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应对危险的能力和技巧,凭借着过往的经验,他们在危险面前能够保持镇定并采取有效的行动。
在分析勇敢与快乐和痛苦的关系时,我们会发现勇敢的行为往往伴随着痛苦。例如,士兵在战斗中可能会受伤,承受身体上的剧痛,但他们依然坚守阵地,这种痛苦并没有削弱他们的勇敢,反而在克服痛苦的过程中彰显了勇敢的力量。同时,勇敢的人在完成勇敢行为后,也会从内心深处体验到一种道德上的满足和愉悦,这种愉悦并非来自于物质的回报,而是源于对自己行为的认可和对自身品质的肯定。
节制
节制明确地指向在触觉和味觉快乐方面的适度把控,它与放纵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在饮食方面,节制的人深知适度的重要性,他们会合理控制自己对美食的欲望,既不会暴饮暴食,也不会过度节食。他们明白,过度沉溺于味觉的快乐,如无节制地食用高热量、高脂肪的食物,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同时也会使人的意志逐渐被欲望所侵蚀,陷入放纵的泥潭。
探讨节制与欲望的关系时,我们可以看到节制并非是对欲望的完全压抑,而是一种理性的引导和调节。它要求人们认识到欲望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不被过度的欲望所左右。而放纵的原因往往在于人们对欲望的失控,缺乏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和对后果的正确认识。放纵不仅会损害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对家庭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如因过度饮酒而引发的家庭矛盾和社会纠纷等。
慷慨
慷慨主要体现在财物给予和索取方面的适度平衡。慷慨的人在给予财物时,总是怀着一颗真诚的心,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受助者的实际需求,恰如其分地提供帮助。他们不会因为吝啬而小气地对待他人的困境,也不会为了炫耀而过度给予。在慈善捐赠中,慷慨的人会仔细考虑捐赠的对象和用途,确保自己的财物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改善生活。
在分析慷慨者的行为特点时,我们会发现他们往往具有无私的精神和广阔的胸怀。他们乐于分享自己的财富,将帮助他人视为一种快乐和责任。与之相对的,挥霍和吝啬则是与慷慨截然不同的恶。挥霍的人对财物缺乏合理的管理和珍惜,随意浪费资源,他们的行为往往源于对金钱的不当态度和对自身欲望的过度放纵。而吝啬的人则过于看重财物的积累,甚至在面对他人的急需时也不愿意伸出援手,这种自私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慷慨的原则。
大方
大方主要表现在花钱铺张上的适度把握,且与财富有着密切的关联。大方的人在进行消费时,会充分考虑场合、对象和自身资源等多方面因素。在举办重要的社交活动时,他们会根据活动的规模和性质,合理安排资金,使活动既不失体面,又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赠送礼物时,他们会根据受礼者的身份和关系,选择合适的礼品,既表达自己的心意,又不会显得过于铺张或寒酸。
强调大方的花费要考虑自身资源,是因为大方并不等同于无节制的挥霍。一个真正大方的人会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内进行消费,他们明白财富的合理运用是一种智慧,而不是盲目地追求奢华和炫耀。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持自身经济稳定的同时,赢得他人的尊重和认可。
大度
大度显著地表现为与重大荣誉相关的卓越品质。大度的人对于荣誉有着极为正确的态度,他们深知荣誉是对自身卓越品质和杰出贡献的认可,但不会因此而骄傲自满或过度追逐。在面对荣誉时,他们能够保持谦逊和理智,将其视为继续前行的动力而非炫耀的资本。例如,在学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学者,虽获得了极高的荣誉,但依然潜心研究,不断追求更高的学术境界。
同时,亚里士多德深入分析了虚荣、谦卑等与大度相关的品质。虚荣的人过度追求表面的荣耀,他们渴望得到他人的赞美和羡慕,甚至不惜采取不恰当的手段来获取荣誉,其行为往往缺乏实质的价值支撑。而谦卑的人则对自己的评价过低,在面对应得的荣誉时也表现得过于退缩,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和价值。相比之下,大度的人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了恰当的平衡,他们既尊重自己的成就,也尊重他人的努力,以一种平和而自信的态度对待荣誉。
在对待小荣誉方面的德性
在对待小荣誉方面,确实存在着与大度相关的其他品质。这些品质虽然不像大度那样与重大事物紧密相连,但在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同样体现了适度的原则。比如在一场小型比赛中获得胜利,具有相应德性的人会适度地享受这份荣誉带来的喜悦,但不会因此而沾沾自喜、目中无人。他们明白小荣誉也是对自己努力的一种肯定,但不会让其冲昏头脑,而是继续保持努力和进步的姿态。
温和
温和明确地被定义为在怒气方面的适度状态。过度的发怒和完全没有怒气的不及状态都会受到谴责。在家庭生活中,过度发怒的人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大发雷霆,破坏家庭的和谐氛围,给家人带来心理上的伤害。而那些从不发怒的人可能在面对不公正或不合理的事情时缺乏应有的态度和行动,显得过于软弱。
对于不同类型的过度发怒者,亚里士多德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有些人是因为脾气暴躁,情绪容易失控,稍有不如意就会立即发作;而另一些人则可能是因为过于敏感,对一些事情过度解读,从而引发强烈的愤怒。了解这些特点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他人的情绪状态,从而努力培养温和的品质。
友善
友善深刻地体现为在交往中赞同与反对的适度平衡,它与友爱有着明显的区别。友善的人在与他人交流和互动时,能够敏锐地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恰当的行为。在朋友提出一个合理的建议时,他们会真诚地表示赞同,并给予积极的支持;而当朋友的想法或行为存在偏差时,他们也会委婉地表示反对,并耐心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帮助朋友改进。
这种适度的赞同与反对并非是为了迎合或讨好他人,而是基于对真理和良好关系的追求。友善的人注重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但不会因此而放弃原则,他们用智慧和真诚在交往中营造积极健康的氛围。
诚实
诚实是一种极为重要的与交往相关的品质,它涵盖了语言和行为的诚实。诚实的人无论是在无关紧要的小事上还是在重大的事情面前,都能始终如一地保持诚实的态度。在日常的闲聊中,他们不会随意编造谎言或夸大事实;在涉及重要事务的商业谈判或法律事务中,他们更是坚守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这种诚实的品质不仅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个人声誉,还能促进社会的信任和稳定。在一个充满诚实的社会环境中,人们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更加顺畅,社会秩序也能得到更好的维护。
机智
机智是在交谈中展现出的适度品质,它与滑稽有着本质的不同。机智的人能够巧妙而得体地运用语言,在交流中给人带来愉悦和启发。在一场有趣的讨论中,机智的人能够用幽默而富有智慧的话语化解紧张的气氛,引导话题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他们的语言表达既不会过于直白而显得生硬,也不会过于隐晦而让人难以理解。通过巧妙的言辞和敏捷的思维,机智的人能够在社交场合中赢得他人的喜爱和尊重,同时也能促进思想的交流和碰撞。
羞耻
羞耻并非一种德性,而是一种与耻辱相关的特殊感情。通常情况下,它更适合年轻人。年轻人由于经验不足和道德观念的逐渐形成过程中,容易因犯错而产生羞耻感。这种羞耻感可以作为一种自我约束的机制,促使他们反思自己的行为,从而避免再次犯错,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德道路。例如,当年轻人在公共场合做出不文明的举动而受到他人异样的目光时,他们可能会因羞耻而脸红,进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今后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而好人不会感到羞耻,这是因为他们始终坚守道德准则,不会做出恶事。他们的行为出于内心的善良和正义,已经将正确的道德观念深深地融入到自己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中。对于他们来说,道德行为是自然而然的选择,不存在违背道德而产生羞耻的情况。相反,他们会因自己始终践行道德而感到内心的平静和满足,这种内心的状态是他们高尚品质的体现,也是他们不断追求道德完善的动力源泉。
第五卷:公正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五卷围绕“公正”这一核心主题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探讨,为我们揭示了公正的多面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意义。
公正的性质与范围
亚里士多德在开篇便以其敏锐的洞察力指出,公正与不公正绝非简单的单一概念,而是蕴含着丰富多样的含义。其中,守法和平等在公正的范畴中占据着极为关键的地位。总体而言,公正的一个重要体现便是守法,因为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一个守法的人,在遵循法律的过程中,实际上就是在践行对他人的总体德性。他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的自由和财产,从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正因为如此,公正常常被人们尊崇为德性之首。在一个社会中,如果人们普遍缺乏公正的品质,那么社会秩序将会陷入混乱,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也将荡然无存。例如,在商业活动中,商家遵守合同法规,按时交付货物、保证产品质量,这就是在履行公正的要求,促进了商业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具体的公正
具体的公正涵盖了分配的公正、矫正的公正和回报的公正等重要方面。分配的公正建立在某种配得的基础之上,不同的政体有着不同的配得依据。在民主制下,自由身份成为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每个拥有自由身份的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如在公共事务的决策、社会福利的享有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而寡头制则主要依据财富来进行分配,拥有较多财富的人在政治权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往往占据优势。这种分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财富的作用,但也容易导致社会的贫富分化加剧。矫正的公正主要针对私人交易中的得与失进行处理,其核心原则是使交易后各方所得与交易前保持相等。在买卖交易中,如果一方因为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超出应得的利益,矫正的公正就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或其他合理途径对这种不公平的交易进行纠正,使受损方得到应有的补偿,从而恢复交易的公平性。回报的公正体现了一种成比例的服务回报关系,它就像一条无形的纽带,将社会中的人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社会交往中,人们相互提供服务和帮助,而这种帮助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且回报的程度应与所提供的服务成比例。例如,一个人在他人困难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那么当他自己遇到困难时,也期望能够得到对方相应的回报,这种相互的回报机制促进了社会的互助与合作。
政治的公正
政治的公正存在于那些能够自足地共同生活、通过比例达到平等或在数量上平等的人们之间。在一个理想的政治共同体中,公民们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决策程序,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权利的平等保障。法律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政治公正的坚实保障。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每个人都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不公正的行为发生。同时,亚里士多德也清晰地指出了主人与奴隶、父亲与子女之间的公正与政治公正的不同之处。在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中,虽然也存在一定的行为规范,但这种规范更多地是基于主人的权威和对奴隶的管理需要,与政治共同体中公民之间的平等公正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家庭中,父亲与子女的关系也具有特殊性,父亲对子女负有养育和教育的责任,子女则对父亲应保持尊重和顺从,这种家庭内部的公正关系侧重于亲情和家庭秩序的维护,而不像政治公正那样侧重于公共事务和社会平等的保障。
自然的公正与约定的公正
亚里士多德深入探讨了自然的公正与约定的公正的区别。有些公正源于自然的法则和人类的本性,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客观性。例如,人类天生具有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在一些基本的道德原则上,如不伤害他人、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尊严等,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人们往往有着相似的认知。然而,有些公正则是出于法律与约定,这些约定是社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旨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维护社会秩序。无论是自然的公正还是约定的公正,都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变迁、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以及人们观念的转变,公正的具体形式也会有所不同。在不同的政体下,这种差异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君主制国家,公正可能更多地体现为君主的英明统治和对臣民的公正裁决;在共和制国家,公正则依赖于民主的程序和广泛的公民参与来实现。例如,在古代社会,奴隶制被认为是一种合理的制度,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这种制度违背了基本的人权和公正原则,从而废除了奴隶制。这表明,公正的观念是动态发展的,需要不断地根据社会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正、不公正与意愿行为: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公正和不公正的行为与意愿的关系。他明确指出,出于意愿的行为如果违反了公正原则,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公正的行为。一个人在明知某种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但仍然出于自身的私利或其他不良动机而选择去做,那么他就应当为这种不公正的行为负责。同时,亚里士多德细致地区分了意外、过失和不公正等不同情况。意外是指行为者在没有预见到行为后果的情况下做出了某种行为,且这种后果并非其主观意愿所导致的。比如,一个人在正常行走时不小心撞到了他人,导致对方受伤,这就是一种意外情况。过失则是指行为者虽然预见到了可能的后果,但由于疏忽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例如,一位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因为疲劳驾驶而导致交通事故,他本应该意识到疲劳驾驶的危险性,但却没有采取足够的休息措施,这就是一种过失行为。而不公正的行为则是行为者明知行为的不公正性质,但仍然故意为之。这种区分有助于准确判断行为者的道德责任,使公正的评判更加客观和公正。
受公正、不公正的对待与意愿行为
在讨论受公正和不公正对待与意愿行为的关系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不可能出于意愿地受不公正对待。因为人的本性是追求自身的利益和幸福,没有人会主动寻求对自己不利的不公正待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看似矛盾的情况,例如一个人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忍受不公正的对待,但这往往是出于无奈或对更严重后果的恐惧,而并非其真正的意愿。同时,亚里士多德还深入分析了不公正在给予和接受过多方面的问题。在给予过多的情况下,如果这种给予是出于自愿且不损害他人利益,那么可能并不被视为不公正;但如果这种给予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违反了公平原则,那么就是不公正的。在接受过多方面,如果接受者明知这种接受是不公正的,但仍然接受,那么他也参与了不公正的行为。此外,亚里士多德还探讨了一个人能否对自己不公正的问题。他得出的结论是,在某种意义上,人可以对城邦不公正,但不能对自己不公正。因为公正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一个人对城邦做出不公正的行为时,他损害了城邦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权益;而对于自己而言,一个人无法同时既是行为的主体又是行为的受害者,因为这在逻辑上是矛盾的。
公道
亚里士多德接下来介绍了公道这一重要品质。他认为公道是一种优越于僵硬公正的品质,虽然它与公正有着相同的根源,但在实际应用中更具灵活性。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规定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具体的情境,而公道则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实现更合理的结果。例如,在法律纠纷中,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进行判决可能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此时公道就可以发挥作用,法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的框架内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裁决。因此,公道是对法律公正的必要补充,它有助于弥补法律的局限性,使社会的公正更加全面和完善。
对自身的不公正
最后,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了人在某种意义上可以对城邦不公正,但不能对自己不公正的结论。同时,他指出在比喻或类比意义上,在自身的不同部分之间存在某种公正。例如,在一个人的灵魂中,理性部分和感性部分之间可能存在一种类似于公正的平衡关系。如果一个人过于放纵自己的感性欲望,而忽视了理性的指导,那么就可以说他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这种内在的公正。这种比喻或类比的意义,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了公正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它提醒我们,不仅要关注外部社会行为中的公正,也要审视自身内在的和谐与平衡。正如在城邦中人们追求公正以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在个人的精神世界里,也需要维持各部分的协调,使理性合理地引导情感与欲望,避免任何一方过度膨胀而打破这种内在的“公正”状态。
这种对自身内在公正的思考,进一步拓展了公正的内涵与外延,促使我们在追求社会公正的同时,不忘塑造自身的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实现内外兼修的全面发展,从而更加契合亚里士多德所倡导的道德伦理体系,在生活的各个层面践行公正的原则,推动个人与社会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境地。
第六卷:理智德性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六卷聚焦于理智德性,为我们开启了一场深入探究人类理性与智慧领域的思想之旅,其意义深远且内涵丰富。
理智德性引论
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在追求适度这一道德与行为的理想境界时,逻各斯起着不可或缺的核心作用。灵魂的德性被清晰地划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两大范畴,这一分类为我们理解人类精神品质的多样性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对灵魂的有逻各斯部分进行了更为细致深入的细分,如同在一幅精细的画卷上勾勒出更为详尽的线条,从而为后续关于理智德性的全面而深入的讨论精心搭建起了坚实的理论框架。这一准备工作就像建筑高楼前对地基的精心夯实,确保后续的理论构建能够稳固而有序地展开。
两种理智德性及其对象
灵魂中存在着三种关键要素主宰着实践与真,即感觉、努斯和欲求。感觉如同我们与外界接触的触角,为我们提供了关于世界的原始信息;欲求则是推动我们行动的内在动力,促使我们朝着目标前进;而努斯则在其中起着关键的引导和整合作用。理智德性进一步细分为知识的部分和推理的部分,其核心活动在于不懈地追求真。知识的部分致力于积累和整理已有的认知成果,而推理的部分则通过严谨的逻辑思维对这些知识进行运用和拓展。其品质的本质就在于具备能够有效获得真的能力和特性,这种能力使人类能够超越表象,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
科学
科学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体系中被定义为灵魂肯定和否定真的一种独特方式。科学知识的获取绝非易事,它要求人们对结论依据的始点有着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每一个科学理论都建立在一系列的前提假设和基础原理之上,只有透彻地理解这些始点,才能构建起稳固的知识大厦。科学具有极其严格的逻辑和证明要求,从提出假设、进行实验验证到得出结论,每一个环节都必须遵循严谨的方法论。例如在物理学中,牛顿力学的建立就是基于对物体运动的基本观察和精确的数学推导,每一个定理都经过了反复的验证和修正,从而成为了经典科学理论的典范。
技艺
技艺被阐释为与制作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品质。它具有强大的创造力,能够使某种事物从无到有地生成。与实践不同,技艺更侧重于具体的制作过程和技术操作。在建筑技艺中,工匠们凭借着对建筑材料、结构和工艺的精通,运用逻各斯将各种原材料转化为宏伟的建筑。同时,技艺与运气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关联。有时候,即使技艺精湛的工匠也可能会受到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如突发的恶劣天气可能会影响建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但这并不否定技艺本身的价值和规律。
明智
明智是一种在人类行为和道德领域中具有关键意义的品质。它紧密地与善恶相关联,是一种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与科学专注于理论知识的探索和技艺侧重于制作过程不同,明智主要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在家庭管理方面,明智的家长会根据家庭成员的需求和特点,合理地安排家庭资源,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在国家治理中,明智的政治家能够洞察社会的需求和问题,制定出公正合理的政策,促进国家的繁荣稳定。明智与节制密切相关,节制使人们能够克制过度的欲望,而明智则指导人们在面对各种选择时做出符合道德和实际情况的决策,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塑造着一个人的良好品质。
努斯
努斯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它是获得科学、明智等所依据的始点的关键能力。无论是在理论的证明过程还是在实际的实践事务中,努斯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核心作用。在证明中,努斯能够敏锐地把握那些作为推理基础的始点,这些始点往往是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或原则;在实践事务中,努斯则能够精准地洞察那些处于复杂情境中的关键因素和终极目标。它就像黑暗中的灯塔,为人们的思考和行动指引着正确的方向,确保人们在追求真理和实现目标的道路上不迷失方向。
智慧
智慧被视为各种科学中最为完善的存在,它是努斯与科学的高度结合。智慧所涉及的题材是最为高深和抽象的,与宇宙、人生的终极意义等最高等的领域紧密相连。它不同于明智侧重于具体的实践事务处理,也有别于政治学着眼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管理。智慧是一种纯粹思辨的品质,它引领人们超越日常的琐碎与功利,深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内在原理。例如,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本人,在对形而上学问题的沉思中展现出智慧的光芒,他们思考世界的本原、存在的意义以及人类灵魂的本质等问题,这些思考并不直接产生实际的物质成果,但却为人类的精神世界打开了一扇通向无限可能的大门,推动了人类思想的进步与发展。
明智的种类
明智在不同的生活领域有着丰富多样的表现和应用。在家庭管理领域,明智体现为对家庭经济的合理规划、家庭成员关系的妥善协调以及对子女教育的正确引导。一个明智的家长懂得根据家庭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制定预算,确保家庭的经济稳定;能够理解和包容家庭成员的个性差异,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还会关注子女的成长需求,为他们提供适宜的教育资源和成长环境。在国家治理方面,明智的政治家需要具备宏观的视野和敏锐的洞察力。他们要分析国内外的政治形势、经济发展趋势以及社会民生状况,制定出符合国家长远利益的政策和战略。比如,在制定经济政策时,要综合考虑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供求关系以及社会公平等多方面因素,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繁荣。
好的考虑
好的考虑被界定为理智的正确,它与科学、意见和判断有着明显的区别。科学追求的是普遍的真理和客观的知识体系,其结论具有确定性和普遍性;意见则往往因人而异,是人们基于自身的经验和认知所形成的主观看法,缺乏严谨的论证和验证;判断虽然也涉及对事物的评估,但可能受到个人情感、偏见或即时情境的影响。而好的考虑是对于达到目的的手段的正确考虑,它是明智的重要体现。在面对一个具体的目标时,如筹备一场大型活动,好的考虑意味着要全面分析各种可能的手段和资源,权衡其利弊得失,选择最有效、最合适的方案。这需要综合考虑时间、成本、人力等多方面因素,确保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
理解
理解是对明智相关事务的正确判断,它与学习上的理解品质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是一种从学习过程中逐渐引申出来的品质。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对各种概念、原理和规律的深入研究和思考,逐渐培养起理解能力。这种理解能力不仅有助于我们掌握知识本身,更能让我们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的生活情境中。例如,在学习伦理学的过程中,对各种道德理论和原则的理解能够帮助我们分析和判断现实生活中的道德问题,做出符合道德准则的行为选择。理解使我们能够超越表面的现象,洞察事物的内在逻辑和本质联系,从而在明智的实践中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体谅
体谅是一种对于同公道相关的事情作出正确区分的品质,它与原谅密切相关,是公道的人的重要特征。在社会交往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各种涉及利益和道德的复杂情况。体谅的人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理解他人的处境和难处,在处理问题时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和感受。当出现分歧或冲突时,体谅的人会首先尝试从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与原谅相结合,体谅能够化解矛盾,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例如,在商业合作中,如果一方因为不可预见的困难而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体谅的另一方可能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宽容和理解,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一味地追究责任,从而维护合作的良好关系。
明智与智慧的作用
关于明智和智慧的作用,虽然有人对其提出质疑,但亚里士多德给予了有力的回应。他明确指出,明智对于一个人成为好人是必不可少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面临着无数的选择和决策,明智能够指导我们做出符合道德和理性的选择,使我们的行为符合善的标准。通过明智的判断和决策,我们能够培养良好的品德和习惯,逐渐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而智慧虽然不像明智那样直接关注如何增进个人的幸福和处理具体的事务,但它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理论价值。智慧为人类提供了一种超越现实的思考视角,让人们能够从宏观的、普遍的层面去理解世界和人生。它帮助人们摆脱短视和狭隘的思维局限,培养出对真理和知识的不懈追求精神。智慧所探究的关于宇宙、存在、道德等根本性问题,为人类的知识体系和价值观念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尽管它不会直接带来物质上的利益或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但它却像一盏明灯,照亮了人类前行的道路,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指引。从长远来看,智慧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类精神境界的提升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它促使人们反思自己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满足和人生意义,从而推动整个社会向更加美好的方向发展。
明智与道德德性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深入剖析了明智与道德德性之间的紧密联系,这一关系在他的伦理思想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地位。他强调,离开德性就无法真正获得明智。道德德性塑造了人的品格和价值观,为明智的形成和发挥作用提供了基础。一个缺乏基本道德素养的人,往往难以做出符合理性和道德的判断与决策。例如,一个自私自利、缺乏正义感的人,在面对利益冲突时,很可能会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不择手段,根本无法运用明智来权衡利弊、做出正确的选择。
同时,明智又是道德德性的重要指导。它能够帮助人们在具体的情境中准确判断什么是善的行为,如何在复杂的情况下践行道德原则。在实际生活中,道德情境往往是千变万化的,没有一种固定的模式可以遵循。这时,明智就发挥着关键作用,它使人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道德知识,做出恰当的行为选择。比如,在面对是否要帮助一个陌生人的问题时,明智的人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对方的真实需求、自身的能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等,从而决定是否采取行动以及如何行动,以确保自己的行为既符合道德要求,又能达到良好的效果。
明智与道德德性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人的道德成长和完善。随着道德德性的不断提升,人们的明智水平也会相应提高;而明智的发展又会进一步引导人们更好地践行道德德性,使道德行为更加自觉和坚定。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为人们实现道德上的卓越和幸福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第七卷:自制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七卷将讨论的焦点聚焦于“自制”这一在个人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中占据关键地位的品质,通过层层深入的分析,为我们呈现了一幅关于自制、不能自制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诸多品质和概念的清晰图景,其内容丰富且富有深度,对理解人类的行为动机和道德抉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自制、不能自制和关于它们的流行意见
亚里士多德开篇便直截了当地指出,在道德品质的研究范畴中,自制、不能自制等品质是值得深入探讨的关键议题。他敏锐地察觉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舆论中,人们对于这些品质早已形成了一些较为普遍的流行意见。在大众的认知里,自制和坚强无疑是备受推崇的优良品质。一个具有自制能力的人,能够有效地克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始终坚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不为外界的诱惑所动摇。而坚强的人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能够展现出坚韧不拔的毅力和顽强的斗志,勇敢地迎接挑战,克服重重阻碍。与之相反,不能自制和软弱则被视为不良的品质。不能自制的人往往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容易陷入各种不良行为的陷阱,从而损害自身的利益和形象;软弱的人在面对困难时则表现出怯懦和退缩,缺乏应有的勇气和担当。亚里士多德详细地列举这些流行意见,为后续对自制和不能自制等品质的深入分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同在一片未知的领域中,先绘制出一幅大致的地图,使我们能够对研究的对象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
不能自制方面的疑难
在这一部分,亚里士多德深入挖掘了不能自制方面存在的诸多疑难问题,这些问题犹如隐藏在迷雾中的重重谜团,等待着人们去揭开它们的神秘面纱。其中一个核心问题便是,一个在行为上表现出不能自制的人,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拥有正确的判断。从表面上看,不能自制的人似乎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却依然无法控制自己去实施这些行为,这就产生了一种行为与判断之间的矛盾。苏格拉底曾提出过一种观点,认为没有人会明知故犯,即如果一个人真正拥有知识和正确的判断,就不会做出错误的行为。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常常看到不能自制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显然与苏格拉底的观点存在着明显的矛盾。此外,不能自制与明智、节制等品质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复杂。明智的人能够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理性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为选择,而节制的人则能够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感。那么,不能自制的人在与明智和节制的对比中,其行为和品质的本质差异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这些问题的提出,引发了我们对不能自制这一现象的深入思考,促使我们进一步探寻其背后的原因和规律。
不能自制与知识
针对不能自制者是否具有知识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展开了细致入微的分析。他认为,不能自制者并非完全缺乏知识,他们可能在理论上知晓什么是正确的行为和道德准则,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未能将这些知识正确地运用起来。不能自制者的行为往往受到一种与正确逻各斯对立的意见的驱使,这种意见可能源于他们的欲望、情感或其他非理性因素。例如,一个不能自制的酗酒者,他深知过度饮酒对身体健康有害,也明白应该控制自己的饮酒量,但在面对美酒的诱惑时,他内心的欲望却占据了上风,使他违背了自己原本知晓的正确知识,做出了过度饮酒的行为。这表明,不能自制者的行为并非基于真正的知识,而是受到了错误意见的干扰,导致他们在实践中偏离了正确的行为轨道。
不能自制的范围
在探讨不能自制的范围时,亚里士多德指出,自制和坚强、不能自制和软弱主要与快乐和痛苦这两种情感体验密切相关。在人类的生活中,快乐和痛苦是普遍存在的情感反应,它们对人的行为和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尤其是与肉体快乐相关的情况,在不能自制的现象中更为常见。肉体快乐往往能够直接刺激人的感官,引发强烈的欲望和冲动。例如,美食带来的味觉享受、舒适的环境带来的身体愉悦等,都可能使人陷入过度追求这些肉体快乐的陷阱。当人们无法控制自己对肉体快乐的欲望时,就容易表现出不能自制的行为。而自制的人则能够在面对这些肉体快乐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判断,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避免陷入过度放纵的境地。
兽性与病
亚里士多德还提及了兽性和病对人的行为和品质的影响。兽性是指那些超越了人类正常道德和行为范畴的极端行为倾向,它往往表现出一种野蛮、残忍和缺乏理性的特征。病态的行为则是由于身体或心理上的疾病导致的异常行为。虽然兽性和病态的行为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不能自制,但在类比意义上,它们与不能自制存在着一些相似之处。例如,兽性和病态的行为都可能表现出对欲望的过度追求和对理性的忽视,这与不能自制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欲望驱使而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具有相似的特征。然而,兽性和病态的行为与不能自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们更多地是由生理或心理上的特殊原因所导致的,而不能自制则主要涉及到个人的道德选择和行为控制能力。
坚强与软弱
在阐述坚强与软弱在面对快乐和痛苦时的不同表现时,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明确了这两种品质的界限。坚强的人在面对快乐时,能够保持适度的节制,不会被快乐冲昏头脑,过度沉溺其中;在面对痛苦时,他们能够勇敢地承受,不轻易被痛苦所击倒。例如,一个坚强的运动员在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荣誉和快乐时,能够保持谦虚和冷静,不骄傲自满,继续努力训练;在遭受伤病和挫折、承受痛苦时,能够坚持不懈地进行康复训练,积极面对困难。而软弱的人在面对快乐时,容易变得放纵和任性,过度追求快乐而忽视了其他重要的事情;在面对痛苦时,则表现出脆弱和逃避,缺乏应对痛苦的勇气和毅力。同时,亚里士多德还分析了坚强与软弱和放纵与节制的关系。坚强的人更接近节制的品质,他们能够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情感;而软弱的人则更容易陷入放纵的境地,无法有效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不能自制与放纵
详细分析不能自制与放纵的区别时,亚里士多德指出,这两者虽然在表面上都表现为对欲望的过度追求,但在性质上却有着本质的不同。放纵者是出于主动的选择,积极地追求过度的快乐,并且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改之意。他们认为追求这些过度的快乐是理所当然的,甚至将其视为一种生活方式。例如,一个放纵的人可能会毫无节制地追求物质享受,不断地购买奢侈品,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且从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任何不妥之处。而不能自制者则不同,他们在做出不能自制的行为后,往往会感到悔恨和自责。他们内心深处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由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最终还是做出了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这表明不能自制者在道德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清醒和反思能力,只是在行为控制方面存在缺陷。
自制与固执
在区分自制与固执时,亚里士多德强调了两者的本质区别。自制者能够始终坚持正确的逻各斯,他们在面对各种诱惑和干扰时,能够凭借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力,坚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原则。自制者的坚持是基于对真理和正义的追求,是一种积极、理性的行为。而固执的人则是在盲目地抵抗逻各斯,他们往往不顾事实和道理,一味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和做法,不愿意接受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固执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类型,有的是因为过于自负,认为自己的观点永远是正确的;有的是因为缺乏灵活性,无法适应变化的环境和情况。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固执,都与自制有着本质的区别,自制是一种智慧和美德,而固执则往往是一种缺陷和不足。
不能自制与明智的不相容性
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了不能自制与明智的不相容性。明智者能够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理性,全面地分析各种情况,做出符合德性的选择。他们在面对问题和决策时,能够权衡利弊,考虑到行为的后果和影响,从而做出正确的行为决策。而不能自制者在实践中往往违背了正确的逻各斯,他们的行为受到欲望和情感的支配,无法理性地思考和行动。不能自制者的行为往往是短视的,只关注眼前的快乐和满足,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和道德准则。因此,不能自制与明智是相互对立的品质,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既不能自制又明智。
快乐
在开始讨论快乐时,亚里士多德列举了对快乐的三种批判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快乐不是善,这种观点可能源于对快乐本质的误解,将快乐简单地等同于放纵和享乐主义。第二种意见指出有些快乐是坏的,这确实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例如一些不良的快乐,如吸毒带来的快感、通过伤害他人获得的快乐等,这些快乐不仅对个人的身心健康有害,也违背了道德和法律的准则。第三种意见认为快乐不是最高善,这种观点认为快乐只是一种短暂的、表面的满足,而真正的善应该是更深刻、更持久的东西,如道德的完善、知识的追求等。针对这些批判意见,亚里士多德逐一进行了回应,为我们重新审视快乐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
快乐与实现活动
亚里士多德通过严谨的论证,指出快乐是一种善,且是实现活动,而不是过程。一些人认为快乐是一种过程,这种观点可能是将快乐与获得快乐的手段或途径混淆了。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本身具有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它是人们在实现某种目标、发挥自身潜能的过程中所体验到的一种积极的情感状态。例如,一个画家在创作一幅优秀的作品时,他在绘画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快乐,不仅仅是因为完成作品后可能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更是因为在创作过程中,他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艺术才能,实现自己的艺术追求,这种快乐是源自内心深处的、具有内在价值的。亚里士多德对认为快乐是过程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强调了快乐作为一种实现活动的本质特征。
快乐与幸福
在说明快乐与幸福的紧密联系时,亚里士多德强调幸福的人需要快乐,因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幸福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富足和成功,更是一种内心的满足和精神的愉悦。快乐作为未受到阻碍的实现活动,能够让人们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充分体验到生活的美好和意义。一个幸福的人,往往能够在自己所从事的活动中找到快乐,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与家人朋友相处。这种快乐能够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人们更加热爱生活,追求更高层次的幸福。同时,幸福也能够为快乐提供更持久、更稳定的基础,使人们的快乐不仅仅是短暂的瞬间,而是能够贯穿于整个生活之中。
肉体快乐
在分析肉体快乐与其他快乐的区别时,亚里士多德探讨了为什么肉体快乐显得更值得欲求。肉体快乐能够直接刺激人的感官,带来强烈的生理和心理反应,这种即时的满足感往往让人难以抗拒。例如,美食的美味、舒适的睡眠等肉体快乐,能够迅速地给人带来愉悦的感受。然而,亚里士多德也指出,肉体快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性,它是人类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但过度追求肉体快乐则是恶。过度追求肉体快乐会使人陷入放纵和享乐主义的泥潭,忽视了精神层面的追求和道德的修养,最终可能导致个人的堕落和社会的混乱。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肉体快乐,在享受肉体快乐的同时,保持适度的节制,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快乐和幸福。
第八卷:友爱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八卷围绕“友爱”这一在人类社会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主题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探讨。友爱作为一种关键的社会情感和道德品质,不仅影响着个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友爱的细致分析,为我们揭示了其丰富的内涵、多样的类型以及在不同社会情境中的表现形式和重要意义。
友爱方面的意见与难题
亚里士多德开篇便明确指出,友爱是一种值得深入研究的德性。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人们对于友爱持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和看法,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难以解答的难题。这些意见和难题如同一个个谜团,激发着人们对友爱的深入思考。例如,人们普遍认为友爱存在着多种不同的类型,然而,对于每种类型友爱的具体原因和独特特征,却众说纷纭。有些友爱可能是基于彼此的利益交换,有些则是源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带来的愉悦感,还有些友爱则是建立在对朋友自身内在品质的欣赏和尊重之上。这些不同类型的友爱各自有着不同的形成原因和发展规律,它们的存在使得友爱这一概念变得复杂而多元。亚里士多德列举这些关于友爱的各种意见和难题,为后续的讨论奠定了基础,引导我们逐步揭开友爱这一神秘面纱。
三种可爱的事物
为了进一步剖析友爱的本质和类型,亚里士多德指出可爱的事物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有用的事物,这类事物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实际需求,为人们带来实际的利益和好处。例如,在商业合作中,合作伙伴之间因为彼此能够提供资源、技术或市场渠道等方面的帮助,从而建立起一种基于有用性的关系。第二种是令人愉悦的事物,它们能够给人们带来感官或精神上的愉悦体验。比如,两个热爱音乐的人因为共同的音乐爱好而走到一起,他们在分享音乐的过程中感受到快乐和满足,这种基于共同兴趣爱好带来的愉悦感使他们之间产生了友爱。第三种是因自身之故的可爱事物,这类事物本身就具有内在的价值和魅力,无需借助其他外在因素就能赢得人们的喜爱和尊重。一个品德高尚、善良正直的人,因其自身的美好品质而受到他人的敬仰和喜爱,这种基于对他人内在品质的欣赏而产生的友爱是最为纯粹和深刻的。相应地,这三种可爱的事物分别产生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友爱,即基于有用的友爱、基于快乐的友爱和因朋友自身之故的友爱。
三种友爱
亚里士多德详细阐述了这三种友爱的特点和区别。基于有用和快乐的友爱往往具有一定的偶性。在基于有用的友爱中,双方的关系主要建立在彼此能够为对方提供的实际利益之上。一旦这种利益关系发生变化,比如一方不再能够为另一方提供所需的帮助,或者出现了更有利可图的选择,这种友爱就很容易破裂。例如,在一些商业伙伴关系中,当合作项目结束或者双方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曾经的友好关系可能会瞬间瓦解。同样,基于快乐的友爱也较为脆弱。这种友爱主要依赖于共同的兴趣爱好或愉悦的体验来维持,一旦这种兴趣爱好发生改变,或者双方不再能够从彼此的相处中获得快乐,友爱也会随之消逝。例如,两个因为共同参加某个兴趣小组而成为朋友的人,当他们不再参加这个小组或者兴趣发生转移时,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会逐渐疏远。
然而,因朋友自身之故的友爱则截然不同。这种友爱是真正的友爱,它具有持久性和稳定性。在这种友爱关系中,双方是因为欣赏和尊重对方的内在品质而走到一起,如对方的善良、诚实、智慧等。这种基于内在品质的喜爱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即使在朋友遇到困难、失去财富或地位时,这种友爱依然能够保持不变。例如,历史上许多伟大的思想家和艺术家之间的友谊,他们相互欣赏对方的才华和思想,即使在生活困苦、遭受挫折的情况下,他们的友谊依然坚如磐石。
友爱中的相似性
在分析友爱中的相似性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好人之间的友爱在多个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在持久性方面,好人之间的友爱建立在对彼此品德的高度认可和信任之上,他们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能够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因此这种友爱更加持久和稳固。其次,在双方所得方面,好人之间的友爱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索取或付出,而是一种相互给予、相互促进的关系。他们在彼此的交往中,能够从对方身上学到优点,不断提升自己,实现共同成长。此外,好人之间的友爱还具有不受离间的特点。由于他们之间的信任基础深厚,即使有人试图挑拨离间,也很难破坏他们之间的友谊。同时,好人之间的友爱与其他两种友爱也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例如,在与基于快乐的友爱相比时,好人之间的相处也能给彼此带来愉悦的精神体验;在与基于有用的友爱相比时,他们也会在对方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提供实际的支持。
友爱品质和友爱的活动
亚里士多德强调,友爱既是一种内在的品质,也是一种外在的活动。作为一种品质,友爱体现在人们对他人的真诚关怀、尊重和信任上,它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体现。一个具有友爱品质的人,会自然而然地关心他人的福祉,愿意为他人付出。而作为一种活动,友爱则通过人们之间的日常交往和互动得以体现。共同生活是友爱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人们有更多的机会相互了解、相互陪伴,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在好人之间的友爱中,爱与被爱相互平衡。他们既能够真诚地关爱对方,也能够坦然地接受对方的关爱,这种平衡的关系使得他们的友爱更加健康和持久。
友爱的数量方面
在探讨友爱的数量问题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在不同类型的友爱中,一个人可能拥有的朋友数量会有所不同。在基于快乐和有用的友爱中,由于其形成的条件相对较为宽松,人们更容易与他人建立起这种关系。例如,在社交场合中,人们可能会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者能够相互提供帮助而结识许多朋友。因此,在这两种类型的友爱中,一个人可能拥有较多的朋友。然而,在真正的友爱中,由于其对朋友的内在品质要求较高,能够找到与自己在品德和价值观上高度契合的人并不容易。这种友爱需要时间的沉淀和深入的了解,所以一个人在真正的友爱中朋友数量相对较少。但这些为数不多的朋友往往是最为珍贵和可靠的,他们能够在人生的重要时刻给予支持和帮助。
不平等的友爱
亚里士多德介绍了不平等的友爱,这种友爱常见于父母与子女、老年人与青年人等关系中。在这些关系中,双方在地位、能力、经验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例如,父母在生活经验、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等方面通常优于子女。在这种不平等的友爱中,为了维持其公正性和稳定性,爱与回报需要成比例。父母对子女付出了大量的关爱和养育之恩,子女则应该以相应的尊重、孝顺和关爱来回报父母。同样,在老年人与青年人的关系中,老年人可以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为青年人提供指导和帮助,青年人则应该尊重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他们应有的关心和照顾。只有当爱与回报达到一种合理的平衡时,这种不平等的友爱才能长久地维持下去。
友爱中的爱与被爱
在分析友爱中爱与被爱哪个更重要的问题时,亚里士多德认为友爱更在于去爱。一个真正懂得友爱的人,会主动地关心、爱护和帮助朋友,而不是仅仅关注自己是否能够得到朋友的关爱。而且,给对方以所配得的爱的朋友才是持久的朋友。这意味着,在友爱的关系中,我们应该根据朋友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给予他们恰当的关爱和支持。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朋友之间的关系就会更加深厚和稳固,友爱也会更加持久。
友爱、公正与共同体
亚里士多德阐述了友爱与公正之间的紧密联系,它们都存在于相同的共同体中。不同的共同体,如家庭、城邦等,都有与之相应的友爱和公正形式。在家庭这个共同体中,家庭成员之间的友爱表现为亲情,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兄弟姐妹之间的互助等都是友爱的体现。同时,家庭中也存在着公正的原则,如在财产分配、责任承担等方面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城邦这个更大的共同体中,公民之间的友爱体现为相互尊重、合作互助,而公正则体现在法律制度、社会资源分配等方面。而且,友爱会随着共同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不同的共同体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社会结构,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友爱和公正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程度。
政治共同体的政体形式
亚里士多德介绍了政治共同体的三种主要政体形式,即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以及它们的变体僭主制、寡头制和民主制。在君主制下,权力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君主的品德和能力对国家的治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君主是一位贤明的统治者,他能够关心百姓的福祉,公正地治理国家,那么国家可能会繁荣昌盛;但如果君主是一个暴君,滥用权力,欺压百姓,国家就会陷入混乱和衰败。贵族制是由少数有才能、有品德的贵族掌握政权,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来治理国家。共和制则强调公民的参与和民主决策,通过选举等方式让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而僭主制是君主制的极端变体,僭主通过非法手段夺取政权,实行专制统治;寡头制是贵族制的变体,少数寡头为了自身利益而统治国家,忽视了广大民众的需求;民主制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多数人的暴政等问题。亚里士多德分析了这些不同政体的特点和治理方式,为我们理解政治共同体中的权力结构和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不同政体中的友爱与公正
在探讨不同政体中友爱与公正的表现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在不同的政体下,友爱和公正的程度和形式各不相同。在君主制中,君主对属民的友爱表现为对百姓的关怀和保护,而公正则体现在君主制定的法律和政策是否公平合理,能否保障百姓的基本权益。在贵族制中,贵族之间的友爱建立在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观之上,而公正则体现在贵族对国家事务的决策是否能够兼顾各方利益,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在共和制中,公民之间的友爱体现为平等的合作和互助,公正则体现在民主选举、法律制度等方面是否能够保障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通过对不同政体中友爱与公正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政治制度对社会关系和道德秩序的影响。
家室的友爱
亚里士多德具体分析了家室的友爱,包括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兄弟之间的友爱等。在家庭生活中,这些不同类型的友爱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独特的特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友爱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养育之恩而形成的,这种友爱是无私的、深厚的。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不仅体现在物质生活的照顾上,更体现在对子女品德和价值观的培养上。子女对父母的孝顺则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它体现了家庭中的伦理道德。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友爱是建立在爱情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他们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相互扶持,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兄弟之间的友爱则表现为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能够团结一心。这些家室的友爱是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石,它们为家庭成员提供了情感上的支持和安全感,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平等的友爱中的抱怨与公正
在讨论平等的友爱中可能出现的抱怨与公正问题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在基于有用的友爱中,抱怨较为常见。这是因为在这种友爱关系中,人们往往对利益的期望和分配存在分歧。例如,在商业合作的朋友关系中,双方可能会因为利润分配不均、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等问题而产生抱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公正的方式来处理。双方应该在合作之前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并且在合作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平等友爱关系的和谐稳定。
不平等的友爱中的分歧与公正
在分析不平等的友爱中存在的分歧与公正问题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地位优越者和地位较低者在友爱中的需求和期望不同。地位优越者可能更希望得到地位较低者的尊重和服从,而地位较低者则希望得到地位优越者的关心和帮助。为了维持这种不平等的友爱关系,需要通过合理的回报和分配来实现公正。地位优越者应该给予地位较低者适当的帮助和支持,地位较低者则应该以相应的尊重和感激来回报。例如,在师徒关系中,师傅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指导徒弟,徒弟则应该尊重师傅的教导,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和表现来回报师傅的付出。只有当双方的需求和期望得到合理的满足时,不平等的友爱关系才能得以维持和发展。
第九卷:友爱(续)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九卷延续了对友爱的深入探究,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我们对这一复杂而又关键的人际关系的理解。这一卷围绕着友爱相关的多个重要议题展开论述,从不同维度揭示了友爱在人类生活中的本质、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各种问题和解决之道。
不相似的友爱中的公正
在不相似的友爱中,公正问题的解决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友爱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基于用处和快乐的不相似友爱,由于双方在资源、能力、兴趣等方面存在差异,很容易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亚里士多德认为,通过建立比例的方式可以实现平等化,从而保证友爱的持续。例如,在一个基于用处的友爱关系中,一方拥有丰富的物质资源,另一方则具备出色的专业技能。拥有物质资源的一方可能会在经济上给予对方支持,而拥有专业技能的一方则会运用自己的技能为对方提供服务。为了实现公平,双方需要根据各自所提供的价值来建立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如果一方付出的较多,那么另一方就应该以相应的方式给予回报,使得双方的付出和收获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平衡。同样,在基于快乐的友爱中,不同的人可能从共同的活动中获得不同程度的快乐。有些人可能更享受社交的氛围,而有些人则更注重活动本身带来的乐趣。通过建立比例关系,双方可以根据各自在友爱中所获得的快乐程度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和付出,确保彼此都能在这段关系中得到满足,进而维持友爱的长久稳定。
不同回报责任的冲突
在友爱的实践中,人们常常会面临不同回报责任可能产生的冲突。当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朋友,并且对每个朋友都负有不同的回报责任时,就可能会陷入两难的境地。例如,一个人可能同时受到两个朋友的帮助,一个朋友在他经济困难时给予了物质上的支持,另一个朋友在他事业受挫时给予了精神上的鼓励和指导。当这两个朋友同时需要他的帮助时,他就需要在不同的回报责任之间做出抉择。亚里士多德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判断的原则和方法。首先,要考虑责任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如果一个朋友面临的是生死攸关的紧急情况,那么对他的帮助就应该优先考虑。其次,要回顾友谊的本质和基础。如果一段友谊是基于深厚的情感和长期的相互支持建立起来的,那么对这个朋友的回报责任可能更为重要。此外,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来做出选择。如果自己无法同时满足多个朋友的需求,那么就应该坦诚地与朋友沟通,说明情况,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友爱的终止
友爱的终止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它反映了人际关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当朋友不再令人快乐或有用时,基于快乐和用处的友爱可能会自然终止。例如,两个因为共同参加某个兴趣小组而成为朋友的人,当他们不再参加这个小组或者兴趣发生转移时,由于缺乏了共同的快乐来源,他们之间的友爱可能会逐渐淡化直至终止。同样,在基于用处的友爱中,如果一方不再能够为另一方提供所需的帮助,或者双方的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这种友爱也可能会走向终结。然而,当朋友的品质发生改变时,对待友爱的方式就变得更加复杂。如果朋友原本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但后来变得自私自利、道德败坏,那么我们就需要重新审视这段友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尝试与朋友进行坦诚的沟通,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改正错误。如果朋友拒绝改变,那么我们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继续维持这段友谊。因为与一个品质不良的人保持密切的关系,可能会对我们自己的品德和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
友爱与自爱
亚里士多德深入探讨了友爱与自爱的关系,这一探讨为我们理解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他指出,人应当最爱自己,但这种自爱并非是贬义上的自私自利,而是指钟爱并满足自身的主宰部分,即有逻各斯的部分。有逻各斯的部分代表着人的理性和智慧,它能够引导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一个真正自爱的人,会注重培养自己的品德和能力,追求高尚的目标和价值。他们会通过学习、思考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使自己成为一个有道德、有智慧、有责任感的人。这种自爱与贬义上的自爱有着本质的区别。贬义上的自爱只关注自己的物质利益和感官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真正的自爱则是在尊重他人、关爱他人的基础上,实现自我的完善和发展。只有当我们学会真正地爱自己,才能更好地去爱他人,建立起健康、良好的友爱关系。
友爱与善意
在阐述友爱与善意的关系时,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善意是友爱产生的起点,但善意本身还不是友爱。善意是一种对他人的良好愿望和积极情感,它表现为对他人的关心、祝福和帮助的意愿。例如,当我们看到一个陌生人遇到困难时,心中产生想要帮助他的想法,这就是善意的体现。然而,仅仅有善意还不足以构成友爱。善意需要进一步发展形成共同道德才能成为真正的友爱。共同道德意味着双方在价值观、道德观念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一致性,能够相互理解、相互认同。只有当双方在共同道德的基础上,通过长期的交往和互动,建立起深厚的情感联系,善意才能转化为真正的友爱。而且,善意往往产生于德性与公道。一个具有高尚德性和公道品质的人,更容易对他人产生善意,因为他们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关心他人的福祉,愿意为他人提供帮助。
友爱与团结
亚里士多德介绍了团结这一概念,他认为团结是一种友善,与共同意见有着明显的区别。团结是城邦公民对共同利益有共同认识并选择同样行为时的状态,它类似于政治的友爱,并且只存在于公道的人们之间。在一个城邦中,如果公民们都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的重要性,并且愿意为了实现共同利益而共同努力,那么就会形成团结的局面。例如,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公民们能够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救援和重建工作,这就是团结的体现。团结不仅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同,更重要的是通过实际行动来实现共同目标。与共同意见不同,共同意见可能只是人们在某个问题上的看法一致,但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会采取一致的行动。而团结则要求公民们在行动上保持一致,共同为了城邦的繁荣和发展而努力。只有公道的人们才能够理解和尊重他人的利益,愿意为了共同利益而牺牲个人的部分利益,从而形成真正的团结。
施惠者更爱受惠者的原因
对于施惠者更爱受惠者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亚里士多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首先,施惠者的活动创造了受惠者这一“产品”,使其对受惠者产生了一种特殊的钟爱之情。就像艺术家对自己的作品充满了热爱和珍视一样,施惠者在帮助受惠者的过程中,投入了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情感,这种付出使得他们对受惠者产生了一种类似于创作者对作品的情感。其次,施惠行为本身具有高尚性。当一个人做出施惠行为时,他会感受到自己的行为是有价值的、有意义的,这种高尚的行为能够提升施惠者的自我认同感和成就感。最后,爱具有主动性。施惠者主动地向受惠者提供帮助,这种主动的行为使得他们对受惠者的情感更加深厚。相比之下,受惠者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他们对施惠者的情感可能没有施惠者对他们的情感那么强烈。
两种自爱
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了两种自爱的区别,即追求高尚的自爱和满足欲望的自爱。追求高尚的自爱是指一个人注重培养自己的品德和能力,追求真理、正义、善良等高尚的价值。他们会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提升自己的内在素养,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这种自爱能够使个人实现自我的完善和发展,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繁荣。而满足欲望的自爱则是指一个人只关注自己的物质利益和感官享受,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不惜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损害他人的利益。这种自爱会使人陷入自私自利、贪婪无度的境地,不仅会破坏个人的品德和形象,还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亚里士多德鼓励人们追求追求高尚的自爱,做一个真正的自爱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幸福的人也需要朋友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有力地论证了幸福的人也需要朋友这一观点。他认为,朋友是最大的外在善。一个幸福的人,即使拥有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成就,也需要朋友来分享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朋友可以在我们成功时为我们欢呼喝彩,在我们失败时给予我们支持和鼓励。好人需要朋友来接受其善举。一个具有高尚品德的人,会愿意为朋友提供帮助和支持,通过帮助朋友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且,共同生活能使幸福更加持久和充实。与朋友一起生活,我们可以分享彼此的生活经验和感受,共同参与各种活动,这种共同的经历能够加深我们与朋友之间的情感联系,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幸福也更加持久和充实。
朋友需有限量的原因
在探讨朋友数量需要有限量的原因时,亚里士多德指出,对于有用的朋友和快乐的朋友,数量不宜过多。有用的朋友往往是基于利益关系建立起来的,如果数量过多,我们可能会难以回报他们的帮助,而且过多的利益关系可能会使我们陷入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中,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和道德修养。快乐的朋友虽然能够给我们带来愉悦的体验,但如果数量过多,我们可能会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娱乐活动上,从而妨碍我们追求高尚的生活。而对于好人朋友,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应越多越好,因为与好人交往能够提升我们的品德和智慧,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需要考虑个人精力和交往深度等因素。每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如果朋友数量过多,我们可能无法与每个朋友都保持深入的交流和互动,从而影响友谊的质量。因此,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地控制朋友的数量,确保每一段友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和发展。
第十卷:快乐与幸福
《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十卷将目光聚焦于快乐与幸福这两个在伦理学领域中占据核心地位的概念,通过对前人观点的梳理、批判以及自身理论的构建,深入且全面地探讨了它们的本质、相互关系以及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意义,为我们理解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提供了深刻的洞见。
快乐问题上的两种意见
亚里士多德在开篇重新提及了在快乐问题上长期存在的两种主要意见,这两种观点犹如两条分岔的道路,引导着人们对快乐展开不同方向的思考。一种观点认为快乐不是善,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往往将快乐与放纵、堕落等负面行为联系在一起,认为过度追求快乐会使人丧失理智,陷入道德的困境,从而否定了快乐本身具有善的属性。例如,在一些宗教教义和哲学流派中,将物质的享受和感官的快乐视为虚幻和有害的,倡导人们通过克制欲望、远离快乐来追求精神的升华。另一种观点则截然相反,主张快乐是最高善,他们认为人生的目的就在于追求快乐,快乐是衡量一切行为价值的最终标准,能够带来快乐的行为就是善的,反之则是恶的。这两种观点在当时的思想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也激发了亚里士多德对快乐的深入分析和论证。他以此为切入点,开启了对快乐这一复杂概念的重新审视和解读。
快乐是善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阐述快乐是善的理由,亚里士多德对快乐本质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他指出,快乐是未受阻碍的实现活动。在人类的生活中,当我们全身心地投入到一项自己擅长且热爱的活动中,并且能够顺利地完成它时,就会体验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例如,一位画家在创作一幅画作时,他沉浸在色彩和线条的世界里,将自己的情感和思想通过画笔表达出来,当这幅画作最终完成时,他会感受到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和快乐。这种快乐并不是来自于外部的奖励或物质的回报,而是源于他自身能力的充分发挥和目标的实现,是一种内在的、真实的体验。而善的定义也强调了事物的完善和发展,快乐作为未受阻碍的实现活动,与善的定义相契合。它能够让我们在实现自身潜能的过程中,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促进我们的成长和进步。因此,亚里士多德通过对快乐本质的剖析,有力地反驳了快乐不是善的观点,为快乐正名,使其在善的范畴中占据了应有的位置。
对快乐是恶的意见的反驳
针对那些认为快乐是恶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进行了详细的反驳。他深入分析了这些观点的错误根源,指出其主要问题在于以偏概全。诚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一些不良的快乐,比如通过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获得的快乐,这些快乐不仅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会对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产生负面影响。但是,不能因为部分快乐存在问题,就否定快乐整体作为善的存在。我们不能因为看到了一些变质的食物,就否定所有食物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快乐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涵盖了各种不同类型的体验,既有感官上的愉悦,也有精神上的满足。我们应该区分不同性质的快乐,摒弃那些不良的、有害的快乐,追求那些能够促进我们身心健康、提升我们道德品质的快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快乐,避免陷入对快乐片面和错误的认知中。
快乐与实现活动
亚里士多德深入分析了快乐与实现活动之间的紧密联系。快乐不仅仅是实现活动的附属品,更是伴随和促进实现活动的重要因素。当我们在进行一项实现活动时,快乐能够为我们提供持续的动力和热情,让我们更加专注和投入。例如,一个热爱运动的人在参加马拉松比赛时,他在奔跑的过程中会感受到身体的疲劳和痛苦,但同时也会因为挑战自我、突破极限而体验到一种强烈的快乐。这种快乐会激励他克服困难,坚持跑完全程。而且,不同类型的实现活动所带来的快乐具有明显的差异。从事艺术创作的人,他们在创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快乐主要源于对美的追求和表达;而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他们在探索未知、发现真理的过程中所体验到的快乐则更多地来自于对知识的渴望和满足。了解这些差异,有助于我们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实现活动,从而获得更多的快乐和成就感。
快乐在类属上的不同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探讨了快乐在类属上的多样性。他指出,不同的事物和活动会产生不同性质和程度的快乐。从物质层面来看,美食、舒适的住所等能够给我们带来感官上的快乐;从精神层面来看,阅读一本好书、欣赏一场音乐会等能够让我们获得心灵上的愉悦。而且,这些快乐在层次和价值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一些低级的快乐,如过度追求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所带来的快乐,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满足我们的欲望,但往往是短暂的、肤浅的,并且可能会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而高尚的快乐,如追求知识、培养品德、帮助他人等所带来的快乐,则是持久的、深刻的,能够提升我们的精神境界和人格魅力。因此,亚里士多德强调人们应追求高尚的快乐,通过参与那些具有积极意义和价值的活动,来丰富自己的内心世界,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
幸福与实现活动
在本卷中,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了幸福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这一核心观点。幸福不是一种静态的状态,而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它需要我们在一生中持续地进行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一个人只有在不断地践行正义、勇敢、智慧等德性的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才能真正体验到幸福的滋味。而且,这种幸福是一种完善和自足的状态,它不依赖于外部的物质条件和他人的认可,而是源于我们内心深处对自己行为的肯定和对生命意义的领悟。例如,一位医生,他一生致力于救死扶伤,用自己的医术和爱心帮助了无数的患者,他在这个过程中所体验到的幸福是无法用金钱和物质来衡量的,因为他的行为符合了仁爱、责任等德性的要求,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幸福与沉思
亚里士多德着重论述了沉思在幸福中的重要地位,他认为沉思是最高等的实现活动,与幸福密切相关。智慧的人通过沉思能够获得最完美的幸福。沉思是一种对真理、对宇宙、对人生等根本性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探索,它能够让我们超越日常生活的琐碎和功利,触及到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在沉思的过程中,我们能够摆脱感官的束缚,运用理性的力量去认识世界和自我,从而获得一种超越性的体验。这种体验具有最高的真实性和自足性,它不需要依赖外部的事物和他人的评价,完全源于我们自身的思考和领悟。例如,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他们通过对哲学问题的沉思,不断地拓展自己的思维边界,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获得了一种深邃而持久的幸福。相比之下,其他的实现活动虽然也能带来幸福,但在层次和价值上都无法与沉思相媲美。
沉思与其他德性的实现活动
亚里士多德深入分析了沉思与其他德性实现活动的关系。他指出,其他德性的实现活动,如勇敢地面对困难、公正地处理事务、慷慨地帮助他人等,虽然也能让我们体验到幸福,但沉思在幸福的层级中处于最高地位。其他德性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为沉思提供了基础和支持。例如,勇敢的行为能够让我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保持坚定的信念和勇气,这种品质有助于我们在沉思中克服思维的障碍,深入探索真理;公正的行为能够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思考空间。同时,沉思也能够指导我们更好地践行其他德性,使我们的行为更加符合道德的要求。因此,沉思与其他德性的实现活动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幸福生活的完整图景。
对立法学的需要:政治学引论
在本卷的最后,亚里士多德强调了政治学对于实现人的幸福的重要性,并引出了对立法学的需要。他认为,良好的法律和政治制度能够引导人们培养德性,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幸福。在一个公正、有序的社会中,人们能够在法律的规范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法律可以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机制,鼓励人们践行德性,如对见义勇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制裁和惩罚。政治制度则可以为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和资源,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立法学的研究和实践,我们可以制定出更加完善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为人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亚里士多德的这一观点表明,伦理学研究不仅仅是为了探讨个人的道德修养和行为准则,更是为了更好地指导政治实践,实现城邦和个人的善。从伦理学向政治学的过渡,体现了亚里士多德思想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也为我们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