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70年】盐城立法这十年

政务   2024-10-15 10:36   江苏  


时光如尺,岁月为证,今年是盐城获批地方立法权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工作安排,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以“四个强化”高质量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制定《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决定》等20部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的地方性法规,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立法答卷。



群众所需,立法作答


绿水青山、蓝天白云是群众对生态环境最朴素的期待。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紧贴群众需求,持续发力推动生态保护领域立法,将《盐城市绿化条例》确定为获批地方立法权以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随后相继制定《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盐城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法规,不仅让“绿色”成为盐城发展的主色调,也浓墨重彩地绘就了盐城人民的幸福底色。聚龙花语、鹿鸣呦呦、鹤舞翩翩、黄海叠翠等“盐城十景”成为市民休闲旅游的宝藏打卡地,“盐城蓝”“盐城好空气”更是为人们津津乐道。



 “选好选准立法项目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前提,要推动立法工作更加符合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把精准确定立法选题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关键一环,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等渠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单位立法需求,广泛征求660多万盐阜百姓、1.15万名人大代表选题建议,为高质量编制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打下坚实的民意基础,使立法选题更加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现实需求。


 “一老一小”、院前急救、停车管理、电梯安全等等,都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截至目前,盐城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83.34万,占比27.32%,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28.4万,99.6%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如何享有高质量的老年生活成为老年人和子女面临的难题,各方呼吁的《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列入2021年度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条例自2022年1月1日施行以来,民政、发改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建成养老机构164家、示范性“长者幸福食堂”100个,提供养老床位35867张,服务老年人就餐超165万人次,“盐年益寿”养老服务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获央视专题推介。


开门立法,顺应民意


法规要解决群众的难题、保障群众的利益、凝聚最大的共识,这是立法工作肩负的职责使命。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宝贵工作方法,专门出台《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落实到草案起草、评估论证、意见征集等立法工作全流程,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以前觉得立法是法律专家的工作,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没想到自己的建议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发出了声音、落在了‘法规’上。”东台市人民医院葛敬军先生在接过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时激动地说。为打通民意“最后一公里”,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兼顾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在全市设立1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率先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为每个联系点聘请立法咨询专家,形成了一批具有盐城特色的经验做法,阜宁县阜城街道“十点百码千员”、射阳县合德镇“九步工作法”等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超过50万人死于心源性猝死。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群众生命健康摆在重要位置,开展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法规制定工作,2.6万多名市民和医疗系统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精品培育工程,“建议加强AED宣传培训工作,让社会公众熟练掌握急救技能” “建议弘扬正确价值导向,让施救者无后顾之忧”,这些群众的“金点子”都转化为了立法为民的“金钥匙”。自2023年9月1日施行以来,已在全市公共场所配备AED730台,成功抢救2名心搏骤停患者, 依托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开展急救培训15万多人次,“人人懂急救,人人会急救”的氛围愈加浓厚。


小物业,大民生。《盐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听取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代表等各方意见,梳理问题、厘清职责、寻求共识,推动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指导、市场监管、社会参与、法治保障、居民自治六位一体物业管理服务新格局,针对性地解决了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不清、业主委员会难成立、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助力绿色宜居之城加快建设,多项创新举措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据统计,2023年全市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达45.32%


注重特色,务实管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此,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办法》,全面调查、分析、评价法规实施效果,使“文本上的法规”成为“行动中的法治”,推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动,让更多的法治成果惠及全市人民,近年来,盐城法治建设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盐城是一个经历无数次血与火淬炼的革命老区,新四军军部在这里重建,时有陕北有延安、苏北有盐城的美誉,境内现有红色遗址248处,以烈士命名镇村128个。《盐城市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条例》作为全省首部红色资源地方性法规,自施行以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地方政府和检察机关、文物主管等部门全面了解革命遗址现状,截至目前,提出公益检察建议62份,督促责任单位维护修缮30余处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已经成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窗口,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已然融入盐阜人民血脉,这座英雄的城市正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奋勇前行。


行动是最有力的证明。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将《盐城市绿化条例》《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列入执法检查计划,察实情、找症结、求实效,“十三五”以来盐城市造林总量位居全省第一,自然岸线保有率达43.8%,湿地总面积增长到76.96万公顷,成功创成国际湿地城市、国家森林城市,高水平举办2023全球滨海论坛会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经在盐阜大地开花结果,正在引领着老区人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理念,持续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民生需求、得到人民拥护,更好地肩负立法为民的历史使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


供稿: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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