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居然成功当选小区业委会主任?青岛某小区的选举操作让人瞠目结舌:当时明确规定不交物业费者无权参选,但最终名单中竟有5位“欠费大户”!更令人震惊的是,这一结果竟然在街道和社区的“协助”下顺利诞生。1、
8月初,青岛北岭山小区的业委会选举开始,前期公布的选举资格明确规定,不交物业费或有违建行为的业主将无权参与竞选。对那些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住户,大家原以为他们将自动出局,但结果却让人瞠目结舌——最终的候选名单中,竟然有5位“老赖”!更令人咋舌的是,这些不缴费的业主不仅能进入名单,其中一位从2016年就开始“欠款”的业主,甚至成功当选为业委会主任!这波操作,不少业主感到愤怒与无奈,质疑街道和社区的公平性、公开性到底去哪里了?2、
有不少人会问:为什么不交物业费的人还能参选?这里就涉及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在《民法典》施行后,就明确指出“将交纳物业费作为业委会竞选的条件缺乏上位法依据。”换句话说,不交物业费并不剥夺业主参选的权利。这种“宽容”规定的出台,是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借此施压业主,导致业主自治形同虚设。
一般来说,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是不会被选为业委会委员的。但如果大家认为这位业主是为大家争取利益,那么即使他长期拒缴物业费,也仍能够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而当选。但在现实中,不可否认,这样的立法初衷也给了部分业主钻空子的机会。北岭山小区的业主们对此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这不仅违背了常识,也让物业服务失去了约束力。3、
在北岭山小区的事件中,街道和社区显然扮演了不可忽视的角色。据业主反映,社区的介入并非仅仅是“协助”角色,而是直接决定了部分候选人的命运,甚至影响了最终的选举结果。没有公开、透明的竞选过程,业主们更怀疑这是一次暗箱操作。然而,官方解释称选举过程是合法的,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到底是社区的“协助”变成了“操控”,还是业主们无力反抗的“沉默”?这其中的矛盾和纠结,恰恰是当前社区管理中难以回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