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放心消费共建共治”倡议书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关于开展“放心消费粤行动”有关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湛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商会协会向全市各行各业经营者发出“放心消费共建共治”倡议:
一、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
二、品质至上,服务保障。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认真履行经营者义务和各项服务承诺,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妥善处理消费矛盾纠纷。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畅通消费者沟通渠道,提供便捷售后服务,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
四、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粤行动”,自愿作出“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线下无理由退货”等承诺,自觉遵守承诺规范,全面践行承诺约定,共同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希望全市各行业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共响应,齐参与,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促进我市消费持续复苏,共同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