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监督站行政执法交流与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11月1日上午,普安县法院法官李畅君受邀到县疾控中心开展执法培训。
培训中,李畅君立足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实际,着重讲解了《行政处罚法》在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中的应用,同时结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行政处罚办案程序内容,强调行政处罚程序的合法性,并提出了极具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让全体参训人员受益匪浅。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李法官的授课内容丰富、实用,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对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普安县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通过送法上门、业务培训等多样化方式,为普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 者 | 徐 捷 李畅君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