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挖豹子”、打麻将引发犯罪,普安一男一女被判刑!

文摘   2024-09-27 16:40   贵州  
9月25日至26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起开设赌场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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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在家中开设赌场,聚集寨邻黄某某、刘某等人使用扑克牌以“挖豹子”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博时间从晚上21时开始到次日凌晨2时结束,刘某某每晚收取赢钱的闲家及庄家“红钱”1200元至2000多元,共计抽头渔利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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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至9月,被告人田某某在普安县租住的房屋内,提供两张麻将桌和码牌供他人赌博,每桌每次抽取桌费300元至350元,田某某抽头渔利6000元。案发后,田某某主动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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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刘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二、被告人田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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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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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法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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