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法院开展“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文摘   2024-10-21 18:05   贵州  

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以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10月21日,普安县法院开展“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我宣布,普安法院‘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现在开始,出发!”清晨6时40分,随着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刘筱青发布指令,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后迅速奔赴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启动仪式

寻找被执行人

执行过程中,普安法院执行干警以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以不辞辛苦、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至10月21日下午18时,普安法院共执结完毕结案22件,冻结金额36.3万元,扣划金额15.3万元,查封房产、土地320平方米,纳入失信名单14人,拘留3人次、拘传15人次,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总金额62.6万元。

拘传被执行人

执行到位标的款(部分)

下一步,普安县法院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等案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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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法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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