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男子酒后放火烧家,犯法吗?

文摘   2024-10-24 17:32   贵州  

男子因房子权属问题产生家庭矛盾,但一时气愤放火烧家并不可取。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罪案件。

庭审现场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侯某某酒后回到家中,想到其与母亲和三哥因为房子的权属存在矛盾,便产生了烧毁住房的念头。
于是,侯某某将家中装在矿泉水瓶里的汽油倒在堂屋内的玉米骨上,被其未熄灭的烟头点燃,侯某某将堂屋的房门关闭后回到卧室。其母亲马某某见状,呼叫侯某成(侯某某三哥)起床将火扑灭,当时有未成年人侯某杰睡在侯某某欲烧毁的房子屋里。后经鉴定,侯某某放火烧毁的杉木柱子、木板等价值678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酒后放火烧毁自己及家属居住的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因扑救及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存在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

法官说法




故意纵火,会影响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此提醒大家,水火无情,切莫因一时冲动,害人害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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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法院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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