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房子权属问题产生家庭矛盾,但一时气愤放火烧家并不可取。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罪案件。
庭审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
男子因房子权属问题产生家庭矛盾,但一时气愤放火烧家并不可取。近日,普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放火罪案件。
庭审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 者 | 徐 捷
编 审 | 李 朋 徐 捷
二 审 | 杨 璞
终 审 | 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