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小区里通过物业公司向业主租赁的一两百个地下停车位,被开发商打包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对车位“只卖不租”,部分业主表示无法接受。近日,这部分车位开始对外出租了,却又出现了新问题……
业主:地下车位打包出售
“问北京”(北京新闻广播新闻热线65159063)今年2月报道,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凤凰城小区的多位市民反映,今年一月,小区1期、2期原本供业主租赁的180多个地下停车位,在没有告知业主的情况下,被开发商打包卖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对车位“只卖不租”,这让部分业主无法接受,业主王先生当时表示:
业主王先生:我们业主都比较生气,第一个呢是这个产权方,就是华润置地开发的这个小区,我们查了《民法典》,像小区地库的这些车位,应该优先满足业主,我们愿意买、愿意租,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权。我们还要去投诉这个物业不作为,物业是服务方,那你不帮我们争取权益,而且没有任何明面的通知。
“问北京”此前报道:
租金上涨近60%
近日,业主王先生再次联系记者表示,最近,第三方开始对外出租车位了,但是租赁价格上涨了近60%,而且一年起租,很多业主觉得不合理。
业主王先生:开始对外租了,但是租的价格就是1150(元),就是比原来我们那个750(元)承租的时候要贵60%。我也调研过,我们小区附近的像裘马都啊、像时间国际啊,基本停车都是六七百,所以原来我们的七八百块钱是一个公允价格。
业主:不买不租 不让车进小区
王先生说,目前,部分业主还在就开发商打包出售车位是否合法一事走法律程序,此前相关部门明确表示,最终判决之前,应该保证业主在小区停车的权利。不过最近,物业公司突然禁止没有在小区购买或者租赁车位的业主将车开进小区。
业主王先生:我们后来找的街道(办)座谈,大概是在五六月份,当时的说法呢,因为我们当时已经开始走法律诉讼了,当时主张的是合同无效,所以房管所领导要求,在这个判决包括产权没有搞清楚之前,先让物业安排我们这些维权的业主在地库临时停车,而且要加强管理,但是现在有点反攻倒算了,现在有的车主就跟他抵挡不过,就是每次回来都得被他拦着半天,有的时候要报警,所以大家也耽误不起时间,有的人就停在路边了。
为核实了解情况,记者联系到小区物业服务方——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凤凰城物业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公司并没有针对某部分业主,而是按照管理规定,小区里没有针对访客的计时车位,只允许购买产权车位或者租赁车位的车进入小区。
物业:自己要有车位的话可以停您车位上,这没有临时的车位,一个萝卜一个坑。
律师:小区车位要保证业主需求
针对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做法,北京京哲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林胜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车位必须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开发商在没有充分保证业主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将大量车位出售,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利益;不过,物业公司按照小区管理规定管理车位,禁止没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律师董林胜:首先我们表面看这个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但实际上它是侵犯了业主的一些权益的。首先因为《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小区的车位,它必须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求,如果有多余的话,他可以卖给业主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因为现在这个东西属于不确定的状态,只能根据现有他们签订的合同去走,因为这部分业主在这个小区是没有停车位的,如果他有停车位不让进,那肯定是违法的。
属地:只能灵活掌握
记者也就相关情况联系到属地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的工作人员表示:
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为了便于管理,他们就是说不让访客车下的话,咱从法条上来说它其实不违法。但是呢,这个法律也规定,你不能拦着业主回家,所以这个东西就很微妙,只能是灵活掌握。
属地:尽可能满足业主诉求
这位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物业公司也在尽可能满足业主诉求,希望更多业主能以满意的价格租到车位。
左家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这个车位的事儿物业也在积极解决。人防车位,包括其他业主有可能出国的,包括长期不在这居住的,也有车位对外出租的需求,然后也有租户的那个车位,他们也在进行盘整,就是在消化解决维权业主车位的问题,如果它是人防车位的话,那就是750(元),没有任何价格浮动,如果是长期不用的车位,就是业主对外出售,可能也就涨个几十块钱,并不是很夸张的价格。
后续进展,“问北京”将持续关注。
小 问 说
业主:我要回家
物业:按规定管理小区
如何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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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丨王小孟 编辑丨王小孟
值班主编丨紫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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