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少女身陷【会所】做陪侍,最小的才13岁!最老套的“招牌”,往往最可怕......

教育   2024-12-04 19:30   北京  

胆大包天!

据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人民法院公布案例:


2022年春,毛某与高某、杨某合伙租用王某的房屋创立了一家“音乐会所”;尽管他们未获得必要的娱乐经营许可,但这并未阻止他们擅自开展业务。


为了提升利润,毛某策划并指派数员工以高薪和轻松工作为“招牌”,吸引未成年女性前来从事有偿陪侍工作,并对她们进行培训、管理以及薪酬发放。在经营期间,该会所先后招聘多名未成年女孩为消费者进行有偿陪侍——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女孩中年纪最小的甚至只有13岁。


枣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等几人的上述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组织行为,妨害了社会治安秩序,构成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罚请见文末置顶留言↓


(图源:Pexels)

与人们通常观念不同的是,被组织进行有偿陪侍的并不只有女性:在另一起案件中,枣阳市当地两家KTV的负责人自2023年夏天店铺开业以来,为吸引客户、扩大名气,先后招募多名男性未成年人对外提供有偿陪侍服务,并以此获得高额收益。同样地,他们也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锒铛入狱。

法不可违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构成此罪的,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上述案件中的被告招揽并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也与我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中“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该行为提供条件”的规定相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范畴,依法应受到整顿。


(图源:Pexels)

此外,该种营业行为也显然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规定,以及《劳动法》中有关禁止使用童工及保护未成年工的规定。


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给涉事的KTV老板或组织者带来刑事责任,还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司法实践中还会对受害者提供司法保护,如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进行整治、以及对家庭监护缺失的问题进行督促和改善。

他们为何屡屡得手?

在枣阳市人民法院公布的几起案件中,被告人能成功招揽未成年人从事非法活动,无非是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辨别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以蝇头小利诱惑而为之。在正确三观尚未形成的年纪卷入此类违法违规事件中,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图源:pexels)

针对孩子们可能面临的社会风险,家长作为其第一任老师和最亲近的守护者,有责任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和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

1. 重视家庭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三观

家长应该加强对子女的道德和法律教育,让他们明白哪些行为是违法背德的,增强孩子的是非明辨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并进行积极沟通

家长需要密切关注孩子的行为和心理变化,与孩子建立开放、平等的沟通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正确的引导;

3. 鼓励孩子参与健康的社交活动

鼓励孩子参与正能量社会活动,如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引导他们建立健康的社交关系,避免被不良风气影响。


此外,其他社会主体对此也承担着不可或缺的监督提示等义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消费者在娱乐消费时,遇到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活动,尤其在涉未成年人情况下,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只有千千万的小单位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参与不良社会活动的风险,守住道德底线与法律防线,才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清朗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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