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残障女子家中意外产婴,生父成谜!警方排查200余人:真相令人窒息......

教育   2024-11-26 19:25   北京  

作者 l 尼尼

意外产女!

2024年春,年后第九天,河南巩义的一个村庄内发生了一件怪事:


一名44岁的智力残障的女子孙某在家中突然产下女婴,而这个孩子,竟与她的丈夫没有血缘关系!孙某的弟弟听闻此事深感蹊跷,便向警察申请了帮助——警方摸排200余人后,终于查出了这一“怪事”背后骇人听闻的事实:孙某的公公李某多次对其进行性侵,还经常协助同村的丁某强奸儿媳!

(图源:澎湃新闻)

据红星新闻报道,这一令人大跌眼镜的案件源于李某的无耻与贪婪。他经常趁儿子不在家时,对智力残疾、不懂反抗的儿媳施以不轨之举;又因为在同村的丁某那里赊了太多东西,于是萌生了让丁某与自己儿媳发生性关系以“抵债”的邪念


自2022年2月至2023年7月,丁某几乎每半个月左右就会趁孙某丈夫不在家时去一趟她家,前前后后共有20多次。每次丁某性侵孙某时,公公李某就会在院里帮丁某“守门”,不让别人察觉异样。丁某还陆续给过李某几百斤麦子、微波炉等物品,以期能一直与孙某发生性关系。

有悖人伦!

公公强奸身为残疾人的儿媳,还主动为他人提供犯罪机会?听起来多么骇人听闻!这一既有悖于人伦道德又违反法律法规的恶劣行为,最终受到了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


经查明,受害人孙某被确诊为精神发育迟缓(中一重度),不会表达,不懂反抗,毫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李某和丁某多次对其实施强奸,甚至致其怀孕产女,严重侵害了她的性自主权和人身权利,理应依法惩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图源:视频截图)

伤害结果已经发生,唯有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才能平民怨、安民心。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丁某、李某犯强奸罪,并判决:请在文末查看置顶留言↓


李某和丁某已经身陷囹圄,使其认识错误、痛改前非并提供相应的赔偿,才能尽可能告慰受害人及其家属。经此一事,孙某的弟弟也更加关注姐姐的生活状况,他在姐姐家的房间和院落里安装了多个摄像头,每天查看姐姐的情况,以防其再受到伤害。

别让悲剧重演

孙某的遭遇令人痛心叹息,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关于如何守护智力残障类人群身心安全的思考。尤其在思想观念与基础设施相对不先进的农村地区,如何有效提升残障人士及其家人的安全感尤其值得关注——这一工作,需要家庭、社区和政府共同努力:

首先,加强家庭关怀。

家庭成员作为智力残障人群最亲近的保护者,应赋予其更多的关爱和支持;特别是应学会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危险,提高对智力残障人群的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图源:澎湃新闻)

其次,建立社区支持。

各村镇、社区可以建立支持网络,为智力残障人群提供日间照料、社区服务和安全监督,并广泛开展教育,提高居民对智力残障人群权益的认识和尊重,加强保护该类人员的大众力量。

此外,完善保障系统。

政府牵头做好对智力残障人群的医疗保健、安全保护、经济支撑和法律援助,积极创设无障碍环境,方便智力残障人群出行和参与社会活动,帮助有相关能力的人员融入社会,解决因社会关系网薄弱而缺乏求助渠道的问题。


一个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往往体现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们希望孙某的悲剧永不会再上演,便要以实际行动拂去不法分子虎视眈眈的凝视之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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