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A公司于 2022 年初以3000万元取得对B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B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均为5000 万元(其中股本 3000 万元,资本公积1000 万元,盈余公积 1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900 万元) 。
2022 年 7 月 1 日,A 公司又出资 1000 万元自 B公司的其他股东(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处取得 B公司10%的股权。
B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1000万元, 下半年实现净利润 1000 万元,当年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0 万元,对股东分配现金红利 500 万元。 假设A公司有充足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抵销处理
1、过分录 2022(合并日抵销分录)
借:股本 3000
借:资本公积 1000
借:盈余公积 100
借:未分配利润 9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0
贷:少数股东权益 2000
2.抵销当年少数股损益
借:少数股东损益
700 (1000×40%+1000×30%)
贷:少数股东权益 700
3.抵销当年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200
借:投资收益350(500×70%)
借:少数股东权益150(500×30%)
贷:未分配利润—提取盈余公积 200
贷:未分配利润—对所有者分配 500
4、抵销持股比例变化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借:少数股东权益 600[(5000+1000)(40% - 30%)]
借:资本公积—A 公司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