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投后续计量之成本法

财富   2024-10-31 23:02   甘肃  
成本法核算范围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要求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一是考虑作到为子公司,投资企业的母公司应当将其拥有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通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经营成果包含在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之中,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应的子公司的情况和提供的信息较权益法核算更为充分具体,没有必要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二是考虑子公司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其前提是要及时取得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情况。但在实务工作中,子公司往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相当一段时间才能编制其个别报表,计算得出其实现的净利润,有时在时间上难以满足母公司权益法核算的要求。三是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子公司处于母公司的控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的经营成果也是在母公司的控制之下形成的经营成果,母公司对子公司净利润的形成和集团具有操纵的空间。

那我们先看下成本法,成本法适用什么范围;成本法适用于对子公司也就是达到控制状态的投资,达到控制状态,对方就是我们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意思也就是说成本法适用于达到控制状态下长投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成本法核算程序与特点

那什么是成本法?所谓成本法,是指在持有期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一直以成本反映在账簿和财务报表中的核算方法。在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在账簿中一直保持以成本进行计量;在被投资企业实际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投资企业按其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金额中享有的金额,确认投资收益。在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不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拥有的份额,而只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成本法核算的基本程序:一是在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其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二是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其在其中应享有的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收益。对于被投资企业因当期实现净利润或其他因素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至于被投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时,如果被投资企业未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选择权时,投资企业不需要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
特点一:除取得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这句话包含二个意思,一个是已宣告尚未发放的,买的时候就从长投中踢出来的做为应收股利的,另外一个是持有期间产生的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说我要发放现金股利,投资企业要按你的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这时候,我们应该走一笔账,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在这里,成本法和权益法是有区别的,在权益法下,我刚买完,会有一个比较,然后权益法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的时候,人家没说分红呢,只是赚钱了,那在权益法下就有一笔分录,人家被投资单位说发放股利的时候,在权益法下又有一笔分录,而我们成本法下,买的时候没有调整这一说,就借:长期股权投资,花钱了就贷银行存款;然后被投资单位说了要发放股利,宣告发放,那我们才做: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时候,我们不做账;只有被投资单位说要发放现金股利了(发我们钱了),我们才做账;
特点二:投资企业在确认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出现减值情形,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面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这块告诉我们,长投是可能发生减值的,如果确实发生了减值,该提减值提减值。用你的账面价和可收回金额去比较,可收回金额是怎么算的?大家可以详细看看资产减值的可收回金额的算法。

特点三:成本法下,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投资方不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对方子公司那边只是说,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没有说有等值的现金股利的选择权,没说给你发钱,没有给你发放等值现金的选择权;子公司没说给你发放现金股利的选择权,这个时候,投资方是不做账务处理的;不做相关的投资收益;
特点四: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情况下,在其持有期间如存在减值迹象,则要求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按资产减值准则的要求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戏说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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