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少数股东股权之案例分析

财富   2024-11-08 22:41   甘肃  

案例


2017年1月1日,A公司支付180万元对价从第三方购买B公司80%的股权,交易后可以控制B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为2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100万元,盈余公积10万元,未分配利润90万元。为简化处理,假设在2017年度B公司的净资产价值未发生变化。
2018年1月1日,A公司从少数股东处追加取得B公司5%股权,购买对价15万元。

分析及处理

个别报表层面的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
贷:银行存款  15
合并层面的处理(权益法)
借:资本公积 5
贷:长期股权投资 5
借:实收资本 100
借:盈余公积 10
借:未分配利润 90
借:商誉  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90
贷:少数股东权益 30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戏说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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