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交易实质讲的是对一项交易的判断。因此,在理解这个名词时,一定要有交易的存在。商业实质是对一次交易行为中,不同交易标的价值的衡量。如果交易的标的物相同,则不具有商业实质,如果拿一件物品交换另外一件相同型号的物品,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也就不存在商业实质。
商业实质是对交易中交易标的的交换价格是否公允的衡量。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交易标的会被公允定价,这才是正常的商业买卖关系,如果交易标的价格不公允,则通常由于特殊关系而产生,最常见的就是关联方间的利益输送,因此具有特殊关系的非公允交易,被认定为不具有商业实质。
教材上用了两句很难理解的话来判断什么是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2.使用换入资产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继续使用换出资产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过于高大上,看得云里雾里。
其实,意思就是同一个资产(换入或换出资产)对换入方和换出方起的作用不一样,也就是创造的价值不一样,带来的未来现金流量和风险不一样,当然现金流量现值就不一样。交换后,双方各自利用换入的资产比继续利用换出的资产,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简而言之,交易能满足双方的需求,对各自有利,互利共赢。
如果是关联方之间交易或者是同类资产之间的交易,无论定价多少,都很可能不具有商业实质。
总结:如果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易,则以公允价值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交易,则以账面价值进行账务处理。